河源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推動河源市電子商務發展的意見
河府辦〔2015〕43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府直屬各單位:
為推進我市電子商務科學發展、跨越發展,充分發揮電子商務在穩增長、調結構、促消費、惠民生方面的作用,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根據《國務院關於大力發展電子商務加快培育經濟新動力的意見》(國發〔2015〕24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跨境電子商務健康快速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46號)、《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快發展電子商務的意見》(粵府辦〔2012〕131號)和《廣東省電子商務中長期發展規劃綱要(2015—2020年)》等檔案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經市人民政府同意,提出以下意見。
一、基本原則
(一)結合產業優勢,突出發展特色。以我市現有產業布局及產業優勢項目為依託,提升電子商務服務能力,打造具有我市特色的電子商務經濟模式。
(二)政府統籌推動,企業協調發展。在政府各職能部門的共同推動下,充分發揮企業及電商服務平台等社會力量發展電子商務的主力軍作用,促進電商企業不斷發展壯大。
(三)深化技術套用,提升創新能力。引導現有企業充分利用網際網路最新技術成果,大力發展電子商務,努力提升企業的創新能力,加快企業轉型升級。
(四)服務惠及民生,促進居民消費。將電子商務發展的成果惠及廣大人民民眾,並有機結合電子政務發展,提高我市民眾的消費水平,提升人民幸福指數。
二、發展目標
2015年底前,培育1家以上國內有一定知名度和交易規模的本地化平台型電子商務企業,建設2個以上電商企業孵化基地,啟動電子商務聚集發展園區規劃建設,培育發展一批具有一定規模的電子商務企業,培訓本地電子商務從業人員2000人次以上。
2017年底前,培育2家以上國內有一定知名度和交易規模的本地化平台型電子商務企業,建設2個集中化程度較高的電子商務企業孵化基地,電子商務聚集發展園區初具規模;培訓本地電子商務從業人員10000人次;本地知名品牌的企業“觸網”率達到70%以上。
到2020年,全市電子商務發展水平顯著提升,套用領域明顯擴大,電子商務發展環境明顯改善,電子商務產業集聚和市場輻射力明顯提高,電子商務制度體系建設取得新突破。國內有一定知名度和交易規模的本地化平台型電子商務企業達到5家,集中化程度較高的電子商務企業孵化基地達到3家,電子商務聚集發展園區初具規模;全市網路零售總額占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的20%;電子商務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本地知名品牌的企業“觸網”率達到100%。
三、明確任務
(一)加快電子商務企業發展。
1.積極引進電子商務重大項目。引進國際國內電子商務龍頭企業在我市設立區域總部、行銷中心、結算中心等區域運營中心。註冊地和納稅地在我市並在我市交易結算的國內50強電子商務企業和國際知名電子商務企業,可享受《河源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發展總部經濟的意見》(河府〔2014〕25號)規定的有關優惠政策。加強對京東、百城百匯等重大項目的跟蹤服務。全市用地計畫指標優先保障安排我市重大電子商務項目和引進的國內外龍頭電子商務企業項目,並實行供地手續綠色通道。(牽頭單位:市商務局;配合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國土資源局)
2.大力培育平台型電子商務企業。支持我市企業依託現有優勢產業,建設一批大型、專業化的平台型(B2B、B2C、C2C及O2O等)電商企業。凡建立平台型電商企業的,經企業申請,市財政連續3年按其向金融機構貸款所支付貸款利息的20%給予貼息扶持,並根據其平台年銷售額的規模設定當年貼息扶持的最高限額:企業年銷售額2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當年貼息扶持最高限額為50萬元;企業年銷售額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當年貼息扶持最高限額為80萬元;企業年銷售額1億元以上的,當年貼息扶持最高限額為100萬元。同時,對在我市設立的平台型電子商務企業年銷售額超過2000萬元且保持持續增長的,第一年按主稅種地方財政貢獻額的50%給予獎勵,第二、三年按新增部分的50%給予獎勵。對本地註冊的O2O平台企業,入駐本地商戶達到500家以上、自建平台年銷售額超過2000萬元以上的,按網路平台建設費用一次性給予20%的補助,最高不超過50萬元。(牽頭單位:市商務局;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
3.鼓勵規上、限上企業發展電子商務。對在自主平台和第三方合作平台上開展零售業務的規上或限上企業,年網上銷售額超過500萬元且保持持續增長的,市財政給予一次性10萬元獎勵。(牽頭單位:市商務局;配合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統計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
4.培育扶持小微電子商務企業發展。鼓勵扶持小微電商企業發展,對年網上銷售額在100萬元以上但未達到限上或規上標準的企業,認定為小微電商培育對象的,市財政給予一次性2萬元的獎勵;次年培育認定為上限、上規企業的,再給予一次性5萬元的獎勵。(牽頭單位:市商務局;配合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統計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
5.鼓勵電子商務企業上市融資。註冊地在我市的電子商務企業,在新三板成功掛牌的,市財政給予每家企業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在創業板、中小板及主機板上市的,可享受《關於大力發展和利用資本市場的實施意見》(河府〔2011〕92號)規定的有關優惠政策。(牽頭單位:市金融局;配合單位:市商務局、市財政局)
(二)加快培育電子商務產業平台。
1.加快電子商務產業園和孵化基地建設。加快市高新區、江東新區、燈塔盆地示範區等園區及各縣區的電子商務孵化基地及聚集發展園區的規劃建設,逐步建成具有我市特色的電子商務產業聚集區。市政府每年安排一定用地指標,專項用於電子商務產業園區等建設。對租用現有園區廠房、倉庫及商鋪等的電子商務產業園區或孵化基地(含電商樓宇),建築面積超過2000平方米的,從2016年起,市財政按入駐建築面積給予每月每平方米2元的補助,連續補助3年,每年每個最高不超過20萬元;對企業自建園區且面積入駐率超過60%的,自2015年起,市財政按入駐面積給予每月每平方米2元的補助,連續補助3年,每年每個園區最高不超過50萬元。(牽頭單位:市商務局;配合單位:市住房城鄉規劃建設局、市國土資源局、市財政局)
2.加強電子商務公共服務平台建設。加快推進市縣電子商務公共服務平台建設,並鼓勵園區、商業協會及企業通過各種形式自主或參與建設電子商務公共服務平台,為我市電商企業提供更便捷的綜合服務。對市級中心每年安排30萬元專項建設運營資金,對其他園區或社會組織及企業自建平台按其服務成效給予適當支持。(牽頭單位:市商務局;配合單位:市科技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
3.加強電子商務行業協會建設。推動整合現有的電子商務行業協會資源,充分發揮協會的行業規劃指導、資源優勢互補、行業自律自治等職能,更好地服務於我市電子商務企業。對電子商務協會等舉辦的促進我市電商發展的重大活動給予適當支持。(牽頭單位:市商務局;配合單位:市民政局、市科技局、市財政局)
(三)普及和深化電子商務套用。
1.積極促進網路銷售。積極組織企業參加“廣貨網上行”活動,加大宣傳推介力度,引導廣大企業“上網觸電”,拓展網路銷售渠道。加大與京東等大型平台合作力度,在京東等大型平台上設立河源產品特色館。對在大型平台上承辦河源產品特色館的企業,市財政給予企業連續2年每年10萬元的資金扶持。加強與大型電商平台合作開展網上聯合促銷活動,進一步拓寬河源產品外銷市場,提高市場占有率。(牽頭單位:市商務局;配合單位:市財政局)
2.鼓勵工業企業尤其是大型骨幹製造業企業發展供應鏈電子商務。促進工業企業提高供應鏈和商貿信息化協同水平,帶動產業鏈上下游企業發展;鼓勵電商直接對接生產信息化,開展製造業網路直銷(M2C)業務。相關政策扶持參照技改創新政策和我市科技發展資金管理辦法執行,詳見《河源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河源市財政局關於設立工業技改創新扶持專項資金的通知》(河經信〔2015〕92號)、《河源市人民政府關於促進自主創新的實施意見》(河府〔2013〕49號)。(牽頭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配合單位:市商務局、市財政局)
3.加快農村電子商務發展。建立電子商務農村服務點及農村青年電商創業等試點項目,以點帶面逐步推廣。加強與京東、阿里巴巴等大型電商平台合作,推廣電子商務與電子政務相結合的農村服務模式,擴大農村電子商務的套用,提升農村電子商務發展水平。(牽頭單位:市商務局;配合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農業局、市財政局、團市委)
4.鼓勵申報各類國家級電子商務試點縣區。對申報成功的縣區給予一定的配套扶持。開展農村電子商務示範村建設,從2015年起至2017年,凡被認定為電子商務示範村的,市財政給予每個村5萬元的資金扶持。(牽頭單位:市商務局;配合單位:市農業局、市財政局)
5.拓展電子商務套用領域。大力發展文化旅遊電子商務,積極推動電子商務向教育、醫療、會展及社區服務等領域拓展。鼓勵電子商務在政府採購、招投標、藥品採購等公共領域的套用。鼓勵郵政、快遞、物流配送企業依託實體網路發展電子商務。(牽頭單位:市商務局;配合單位: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旅遊局、市衛生計生局、市郵政管理局)
6.鼓勵跨境電子商務發展。落實國家促進跨境貿易電子商務進出口的通關、結匯、稅收、檢驗檢疫等扶持政策,積極爭取跨境電商試點城市相關政策。鼓勵我市進出口企業利用廣州關區特有的全關通業務,開展跨境貿易直購進口業務。鼓勵企業在我市設立跨境電子商務平台,並與相關監管部門業務平台對接(包括海關、檢驗檢疫等部門)。從2015年起至2017年,培育2—3家跨境電子商務平台,順利開通平台的,市財政給予一次性10萬元補助。銷售額達到1000萬元以上、3000萬元以下的,再給予一次性20萬元的補助;銷售額3000萬元以上的,給予一次性30萬元的補助。(牽頭單位:市商務局;配合單位:河源海關、河源檢驗檢疫局、國家外管局河源支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
(四)完善電子商務發展支撐要素體系。
1.加強認證和信用體系建設。逐步建立河源產品誠信電子認證體系,支持發展信用調查、認證、評估、擔保及農產品網路溯源系統等中介服務組織,對電子商務經營主體開展獨立的網路消費信用等級、網店誠信度、網路誠信商等信用評價,強化電子商務信用信息與社會其他領域信息的對接和共享,打造線上線下信用互通的電子商務信用服務平台。完善電子商務糾紛處理、爭議調解、法律諮詢等綜合服務體系,營造公平交易環境。促進電子商務社銷零納統工作,提升電商統計水平。(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局;配合單位:市工商局、人行河源市中心支行、市農業局、市質監局、河源檢驗檢疫局、市商務局、市統計局)
2.提升快遞物流協同水平。加快實施物流產業發展規劃,推進市高新區物流園、江東新區物流產業園、龍川物流園等建設,落實用地保障,引導快遞物流企業進駐,著力培育扶持一批所有制多元化、服務網路化和管理現代化的物流骨幹企業。加快構建與河源電子商務發展相適應的現代快遞、物流配送體系,提高電子商務物流服務協同力,形成有形網和無形網相結合、電子交易和實物配送相結合的融合發展格局。大力推動電子商務企業與郵政、快遞、物流企業對接,支持有條件的電子商務企業適度自建物流配送體系和物流基地(中心)。實施電子商務快遞物流配送示範企業建設,保障快遞物流城市便捷通行,提升快遞物流企業服務質量和安全保障水平。(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局;配合單位:市商務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鄉規劃建設局、市國土資源局、市郵政管理局)
3.加快網路普及和提速步伐。鼓勵基礎電信運營商加快全市寬頻基礎設施改造升級,加強對有線光纖、移動基站、無線網路等信息基礎設施的建設,帶動全市寬頻網路的升級與提速,提高無線網路的普及率,為我市電子商務的發展創造良好的硬體支持環境。(牽頭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配合單位:中國電信河源分公司、中國移動河源分公司、中國聯通河源分公司)
4.促進電子商務創新。支持社交網路推廣、網路團購、物聯網套用等電子商務新模式,積極探索發展移動電商、微商等新型電子商務發展模式。對不同類型的新型電商業務模式中的龍頭企業,市財政根據其企業模式或平台研發實際費用的30%的資金給予扶持,每家不超過30萬元。具體認定和扶持辦法由市商務局會同市財政局等有關部門制定。(牽頭單位:市商務局、市財政局;配合單位:市科技局)
(五)強化電子商務人才培養工作。
1.加大電子商務從業人員培訓力度。從2015年起至2017年,市政府每年安排300萬元經費專項用於電子商務人才培訓。鼓勵本地職業院校、行業協會、園區和企業開展合作,引導企業或培訓中介興辦電子商務實操培訓班,建立電子商務培訓認證體系。按照《廣東省省級勞動力培訓轉移就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中有關電子商務人才培訓的補助標準,對培訓機構給予資金扶持。此外,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對組織培訓的服務機構給予總培訓費用的30%補貼,最高不超過20萬元。(牽頭單位:市商務局;配合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團市委)
2.鼓勵電子商務領域的創業就業。經工商登記註冊的網路商戶從業人員,同等享受各項就業創業扶持政策;未進行工商登記註冊的網路商戶從業人員,可以定為靈活就業人員,享受靈活就業人員扶持政策。其中在網路平台實名註冊、穩定經營且信譽良好的網路商戶創業者,可按規定享受小額擔保貸款及貼息政策。保障電子商務從業人員勞動權益。按規定將網路從業人員納入各項社會保險,對未進行工商登記註冊的網路商戶,其從業人員可按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繳費辦法參加社會保險,符合條件的就業困難人員和高校畢業生,可享受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政策。長期雇用5人以上的網路商戶,可在工商註冊地進行社會保險登記,參加企業職工的各項社會保險。(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配合單位:市工商局、市商務局)
3.建立人才引進和激勵機制。電子商務企業聘用部門經理以上人員,按照《河源市加強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和《河源市加強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相關規定享受居留和出入境、落戶、子女入學、醫療保險等方面的優惠政策。(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配合單位:市公安局、市商務局、市教育局)
4.組建電子商務專家諮詢機構。組建河源市電子商務專家諮詢小組,聘請電子商務方面的知名專家(專家費在每年政府300萬元培訓經費中列支),作為我市發展電子商務決策的顧問,為我市電子商務的發展提供智力支持和指導,提高我市在此方面的產業發展研究和決策水平。(牽頭單位:市商務局;配合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河源市發展電子商務聯席會議制度,由市長擔任總召集人,分管副市長為召集人,成員單位包括市發展改革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國土資源局、市金融工作局、市農業局、市商務局、市衛生計生局、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旅遊局、團市委、市國稅局、市地稅局、河源海關、河源檢驗檢疫局、市郵政管理局等,統籌協調推進全市電子商務發展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市商務局,負責日常工作,加強對縣區電子商務工作的指導,由該局局長兼任主任。各縣區和市直有關部門要加強領導,結合實際制定實施方案,明確目標任務,落實工作責任,大力推進我市電子商務的發展。
(二)加強財政扶持。積極爭取國家、省財政專項資金用於電子商務發展,從2016年起連續3年每年全市統籌安排3000萬元以上,其中市本級每年安排不少於1000萬元財政資金,用於落實上年度促進電子商務發展相關政策。各縣區也要安排專項資金促進電子商務的發展。商務、財政等相關部門要積極引導和協助我市企業爭取省加快電子商務發展的各種扶持資金。
(三)加強宣傳培訓。多形式開展電子商務宣傳活動,營造電子商務加快發展氛圍。廣泛開展電子商務培訓,組織學術研討,正確引導企業利用電子商務拓展市場,引導居民進行網路消費,大力普及電子商務套用。
(四)加強督促檢查。市政府每年組織督查組深入各縣區開展電子商務工作督查,檢查各縣區發展電子商務工作的進展情況、扶持政策和資金的落實情況等,督查情況全市通報。
河源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