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宜州區應急管理局

河池市宜州區應急管理局

河池市宜州區應急管理局是河池市宜州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河池市宜州區應急管理局貫徹落實中央、自治區、河池市和宜州區委、區人民政府關於應急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應急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池市宜州區應急管理局
  • 辦公地址:河池市宜州區慶遠鎮山谷路61-76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一)負責宜州區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各鄉鎮各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擬訂宜州區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等政策措施,組織編制宜州區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組織制定規範性檔案、規程、標準並監督實施。
(三)指導宜州區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宜州區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重點工程和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四)牽頭建立宜州區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負責宜州區應急管理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和布局,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五)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宜州區應對災害指揮部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區委、區人民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六)統一協調指揮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台對接,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七)統籌宜州區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森林和草原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配合管理上級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指導各鄉鎮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八)指導城鎮、農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規劃編制並推進落實,協調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九)指導協調宜州區森林和草原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十)組織協調宜州區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管理、分配國家、自治區、河池市下撥和本級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宜州區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宜州區有關部門、駐宜單位和鄉鎮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級負責、屬地管理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 (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監督管理宜州區本級工礦商貿行業企業安全生產工作。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組織指導宜州區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四)開展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按照上級要求參與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的跨區救援工作。
(十五)制定宜州區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等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十六)負責宜州區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套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七)完成區委、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八)職能轉變。區應急管理局應加強、最佳化、統籌本區應急能力建設,構建統一領導、權責一致、權威高效的應急能力體系,推動形成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平戰結合的應急管理體制。一是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結合,堅持常態減災和非常態救災相統一,努力實現從注重災後救助向注重災前預防轉變,從應對單一災種向綜合減災轉變,從減少災害損失向減輕災害風險轉變,提高宜州區應急管理水平和防災減災救災能力,防範化解重特大安全風險。二是堅持以人為本,把確保人民民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確保受災民眾基本生活,加強應急預案演練,增強全民防災減災意識,提升公眾知識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三是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十九)有關職責分工。
1.與區自然資源局、區水利局、區林業局等部門在自然災害防救方面的職責分工。
(1)區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編制宜州區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指導自然災害類應急救援;組織協調重大、較大災害應急救援工作,並按許可權作出決定;協助區委、區人民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組織編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指導協調相關部門開展森林和草原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會同區自然資源局、區水利局、區林業局、區氣象局等有關部門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開展多災種和災害鏈綜合監測預警,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負責森林和草原火情監測預警工作,發布森林和草原火險、火災信息。
(2)區自然資源局負責落實宜州區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組織和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組織和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擔和協調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
(3)區水利局負責落實宜州區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和水旱颱風災害預防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颱風防禦期間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
(4)區林業局負責落實宜州區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國有林場林區和草原開展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
(5)必要時區自然資源局、區水利局、區林業局等部門可以提請區應急管理局,以區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災害防治工作。
2.與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在宜州區救災物資儲備方面的職責分工。
(1)區應急管理局負責提出宜州區救災物資的儲備需求和動用決策,組織編制宜州區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會同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等部門確定年度購置計畫,根據需要下達動用指令。
(2)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根據區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年度購置計畫,負責宜州區救災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根據區應急管理局的動用指令按程式組織調出。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調研督查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負責組織相關調研督查工作。組織起草相關規範性檔案,組織擬定相關行業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地方規程、標準和相關政策。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幹部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等工作,指導應急管理系統思想政治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負責部門預決算、財務、裝備和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黨群工作。承擔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新聞宣傳、輿情應對、文化建設等工作,開展公眾知識普及工作,開展應急管理、安全生產方面的對外合作與交流。負責入口網站和新媒體平台的日常管理工作。負責機關、所屬事業單位的離退休人員工作。
(二)應急指揮中心。承擔應急值守、政務值班等工作,組織制定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發布預警和災情信息,承擔區應對災害指揮部的應急調度和現場協調保障工作,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按照上級要求參與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的跨區救援工作。負責編制宜州區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減災規劃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相關經濟政策建議,推動應急重點工程和避難設施建設。
(三)預案管理和綜合減災救援股。統籌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組織編制宜州區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並負責各類應急預案銜接協調,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建立重大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和評估論證機制,承擔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組織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與減災能力調查評估。組織實施消防法規和技術標準,組織指導城鎮、農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規劃編制並推進落實,指導協調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工作,指導森林火災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承擔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等災害救助工作,擬訂應急物資儲備規劃和需求計畫,組織建立應急物資共用共享和協調機制,組織協調重要應急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承擔國家、自治區、河池市和宜州區救災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監督使用工作,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受災民眾、因災毀損房屋恢復重建補助和受災民眾生活救助。指導協調水旱災害、地震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組織協調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應急救援工作,協調指導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實施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工作,指導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應急救援隊伍建設。
(四)危化品安全監管股。負責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承擔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監督管理工作,指導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
(五)礦山安全監管股。依法監督檢查非煤礦山(含地質勘探)、石油(煉化、成品油管道除外)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特種設備除外)安全管理情況,指導監督相關安全標準化、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等工作。 
(六)綜合協調股。指導協調交通、建築、電力、水利、郵政、電信、農林、旅遊等行業的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協調宜州區性安全生產、自然災害防範的檢查以及專項督查、專項整治等工作,組織實施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負責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商貿等工貿行業安全生產基礎工作,指導監督相關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等工作,指導監督相關行業的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安全評價工作。
(七)法規宣教科技信息股(行政審批股)。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和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相關行業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行政審批工作。承擔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設工作,規劃信息傳輸渠道,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擬訂有關科技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應急管理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指導應急救援隊伍教育訓練,負責培訓基地建設和管理工作,監督指導企業“三項人員”培訓考核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社會動員工作。
(八)執法和調查統計股。依法承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負責應急管理統計分析工作。承擔非煤礦山(含地質勘探)、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石油(煉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商貿等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綜合執法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負責安全生產執法綜合性工作,指導執法計畫編制、執法隊伍建設和執法規範化建設工作。

人員編制

河池市宜州區應急管理局機關行政編制16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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