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金城江區應急管理局

河池市金城江區應急管理局

河池市金城江區應急管理局是河池市金城江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池市金城江區應急管理局
  • 辦公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區南新西路483號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負責金城江區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各級各部門各單位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

領導分工

黨委書記、局長:韋森

內設機構

(一)綜合股
1.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重要文稿起草、黨群等工作,負責組織相關調研督查工作。
2.承擔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新聞宣傳、輿情應對、文化建設等工作,負責入口網站和新媒體平台的日常管理工作。
3.指導協調交通、建築、電力、水利、農林、旅遊等行業的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協調全區性安全生產、自然災害防範的檢查以及專項督查、專項整治等工作,組織實施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
4.督促指導各鄉鎮(街道)、行業主管部門開展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商貿等工貿行業安全生產基礎工作,指導督促相關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等工作,指導督促相關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等工作,指導督促相關行業的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安全評價工作。
5.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應急指揮中心
承擔應急值守、政務值班等工作,組織制定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發布預警和災情信息,承擔應對重特大災害指揮部的應急調度和現場協調保障工作,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三)救災救援股
1.統籌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組織編制全區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並負責各類應急預案銜接協調,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建立重大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和評估論證機制,承擔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組織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與減災能力調查評估。
2.組織實施消防法規和技術標準,組織指導城鎮、農村、森林消防工作規劃編制並推進落實,指導協調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工作,指導森林火災應急救援隊伍建設。
3.指導協調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組織協調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應急救援工作,協調指導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實施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工作,指導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應急救援隊伍建設。
4.承擔災情核查統計、損失評估、救災捐贈等災害救助工作,擬訂應急物資儲備規劃和需求計畫,組織建立應急物資共用共享和協調機制,組織協調重要應急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承擔國家、自治區、市和金城江區救災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監督使用工作,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受災民眾、因災毀損房屋恢復重建補助和受災民眾生活救助。
5.負責全區地震監測預報工作;負責管理地震預測意見;強化本行政區域內地震重點監視防禦縣區的震情跟蹤;負責對全區地震監測台站和地震群測群防工作的管理;承擔“三網一員”建設及各種宏、微觀異常的核實上報的管理工作;負責地震烈度速報系統的建設、管理及烈度速報工作;會同有關部門依法保護地震監測設施和地震觀測環境。
6.負責防震減災法律法規知識、地震科普知識的宣傳教育和普法工作;
7.負責全區應急基礎數據及相關圖件的收集更新;負責地震災情速報和地震災害損失評估;指導應急避難場所建設。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四)礦山安全監管股
依法監督檢查非煤礦山(含地質勘探)、石油(煉化、成品油管道除外)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特種設備除外)安全管理情況,指導監督相關安全標準化、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等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五)危化品安全監管股
負責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特種設備除外)安全情況,承擔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監督管理工作,指導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六)安全生產執法股
1.協助監管股室依法開展非煤礦山(含地質勘探)、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石油(煉化、成品油管道除外)行業日常安全生產監管工作,依法查處非煤礦山(含地質勘探)、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石油(煉化、成品油管道除外)行業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違法行為。指導執法計畫編制、執法隊伍建設和執法規範化建設工作。
2.依法承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情況,組織開展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評估工作,負責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及事故統計分析工作。
3. 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七)法規宣教股(行政審批股)
1.開展公眾知識普及工作,開展應急管理、安全生產方面的對外合作與交流,負責應急管理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指導應急救援隊伍教育訓練,負責培訓基地建設和管理工作,督促指導企業“三項人員”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社會動員工作。
2.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和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相關行業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行政審批工作。
3. 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八)規劃財務股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等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工作。承擔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設工作,規劃信息傳輸渠道,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擬訂有關科技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會同各業務股室編制金城江區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相關經濟政策建議,推動應急重點工程和避難設施建設,負責部門預決算、財務、裝備和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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