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宜州新區管理委員會

中共河池市宜州新區(廣西宜州經濟開發區)工作委員會、河池市宜州新區(廣西宜州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分別為中共河池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機構,實行“一個機構、兩塊牌子、一套人馬”的管理模式,代表市委、市人民政府實行統一領導、統一規劃、統一建設和統一管理,在河池市宜州新區、廣西宜州經濟開發區所轄區域範圍內行使市一級綜合管理許可權和相應的行政管理職能,社會管理實行屬地管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池市宜州新區管理委員會
  • 性質:政府派出機構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中共河池市宜州新區(廣西宜州經濟開發區)工作委員會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抓好新區建設和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
2.負責紀檢監察、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宣傳、統戰等工作。
3.研究制定關係新區全局的重大政策問題,制定新區的發展目標,研究促進新區發展的重大改革措施,決定重大事項。
4.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河池市宜州新區(廣西宜州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的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國務院、自治區、河池市有關開發區的各項法規、政策。協調編制建設總體規劃及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中長期發展規劃、控制性規劃、修建性詳規並組織實施。
2.負責所轄區域範圍內編制規劃、建設、管理及發展工作。
3.研究所轄區域範圍內的行政管理規定。
4.負責所轄區域範圍內招商引資工作。
5.審定所轄區域範圍內投資項目,並按規定許可權核准或備案。
6.負責所轄區域範圍內土地的統一開發。
7.負責所轄區域範圍內的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的規劃、建設、管理工作。
8.負責所轄區域範圍內的財政、建設規劃、人事勞動、社會保障、機構編制、生態建設、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等工作。
9.負責管理所轄區域範圍內的進出口業務和對外經濟技術合作,按照規定許可權負責內外商投資企業設立、變更契約、章程的審批,依法辦理所轄區域範圍內的涉外事務。
10.對所轄區域範圍內的企、事業單位進行協調、管理和服務。
11.協調有關部門指導轄區域工作。
12.負責黨委和政府授予的其他職權及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河池市宜州新區(廣西宜州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設7個綜合職能機構:
(一)黨政辦公室
協助黨工委、管委會領導處理機關日常事務,做好內部綜合協調和外部聯絡工作;負責機關黨建、紀檢、組織、機構編制、人事勞動、群團等黨務方面日常工作,組織開展黨員幹部培訓、政治思想教育和業務學習,抓好精神文明建設和文體工作;負責機要、文秘、檔案、信息、政務、保密、信訪、接待、會務、政策調研及完成各類提案、議案的交辦和反饋;負責辦公自動化、機關衛生、保衛、後勤服務管理工作。
(二)經濟發展局
負責所轄區域範圍內發展戰略目標和重大方針政策的研究,組織編制經濟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擬訂產業計畫並協調和監督實施;負責按許可權審批政府投資項目,企業投資項目的核准和備案,企業投資核准項目初步設計審查,政府投資項目初步設計審批,商業網點規劃審批;負責擬訂固定資產投資方案;負責企業的服務與管理,組織協調項目推進和產前、產中、產後的全過程服務工作;負責工業經濟、第三產業、外經貿、科學技術、節能降耗、經濟協作、金融、物價等綜合協調、管理和服務;負責統計工作,提供綜合性的經濟預測、分析以及其他相關經濟數據資料。負責擬定招商引資政策和招商計畫,報市政府審批後組織實施;負責招商項目的策劃、收集、整理工作,建立健全招商引資信息網路及項目庫;負責投融資政策調研工作;負責擬定建設發展及產業導向政策,向管委會提供決策參考;負責建立和完善項目服務長效機制,擬定相關政策規定,做好客商服務工作;負責外事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服務工作,做好形象宣傳工作;負責各類投資商的聯繫接待、洽談簽約等各環節的準備工作;負責項目的跟蹤服務工作,做好項目落戶註冊服務以及各類招商優惠政策的具體落實、兌現等工作。
(三) 規劃建設局
負責轄區域範圍內開發建設總體規劃的編制和修改完善,負責專項規劃的編制和報批工作;負責房地產、市政公用事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建設項目的計畫立項報批和社會投資項目的立項備案工作;為重大建設項目決策提供依據和建議。負責建設項目規劃和設計的審查工作;負責重大建設項目前期調查論證和可行性研究;負責對項目施工現場的進度、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等協調、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建設項目工程竣工驗收工作。
負責管理指定的固定資產,負責市政基礎設施的建設、維護和管理;負責建設區域內所有建設項目的施工道路、施工水電及管線管理服務工作;負責環境衛生、市容市貌、綠化、渣土以及環衛設施建設和管理工作;配合地方政府做好轄區內的社會治安綜合管理、社區管理、物業管理。
(四)國土資源局
負責協調審核所轄區域範圍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協調落實各類用地的審核、報批工作;管理和監督建設用地供應、土地儲備、土地開發、整理和集約利用;負責土地資源管理、開發、利用,實施土地監察管理工作;負責土地出讓,招標、拍賣、掛牌和行政劃撥土地的相關工作;擬定土地徵收、拆遷安置等工作方案,配合地方政府做好土地徵收、拆遷安置等工作;負責辦理《拆遷許可證》、《國有土地行政劃撥決定書》、《建設用地批准書》手續;負責土地勘測測繪、地籍調查管理和權屬糾紛調處、仲裁、訴訟等工作。
(五)財政金融局
負責所轄區域範圍內財政預算、決算;撰寫財政稅收計畫和財政增收計畫,制定和建立財政增收激勵管理機制;負責聯繫協調稅務、金融、審計、工商等工作;負責預算外資金管理,擬定財政性建設資金和安排計畫;負責籌集、管理和安排使用建設發展專項資金;負責建設投資融資工作;審核投融資計畫;負責財政投資評審、公共投資審計工作;負責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擬定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計畫。
(六)環保全監局
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提出環境保護和防治污染方面的建議,委託起草有關環境保護工作的規範性檔案草案,並監督實施;參與研究環境保護相關的政策;擬訂環境保護計畫,參與環境與發展綜合決策;組織擬訂和監督實施污染防治規劃和生態保護建設規劃;組織編制環境功能區劃等工作;負責環境評價、環境保護、環保設施的規劃編制、報批與實施,參與竣工驗收;負責環境保護和管理事務,核發《環保施工許可證》、《環保設施驗收合格證》和《排放污染物許可證》等工作。
負責所轄區域範圍內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行使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組織起草安全生產地方規章、政策、擬訂安全生產規劃,分析和預測安全生產形勢,發布安全生產信息,協調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負責組織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依法組織一般事故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負責組織指揮和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綜合管理生產安全傷亡事故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統計分析工作。
(七)政策法規室
貫徹執行國家法規法規,依法行政、法制建設規劃及相關的規章、制度;負責行政執法管理和監督;承擔行政許可、行政應訴、行政複議、聽證等相關工作;負責規劃建設實施項目的契約審查工作;負責法律顧問委員會日常工作,承擔其他有關法律事務;負責宣傳、新聞發布等工作;負責信訪接待處理工作。
河池市宜州新區(廣西宜州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下設3個事業中心,具體如下:
(一)河池市宜州新區(廣西宜州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項目審批服務中心。主要負責轄區項目建設審核、審批的協調、服務和監督等工作。
(二)河池市宜州新區(廣西宜州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土地徵用收儲中心。主要負責轄區內土地徵收、開發、拆遷、政策研究、業務技術指導、材料準備等工作。
(三)河池市宜州新區(廣西宜州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公用事業管理服務中心。主要負責轄區內環衛、園林、燃氣、供水、公交、路燈、後勤等工作。

現任領導

常務副主任:龍照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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