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州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宜州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是宜州市地方政府主管安全生產的政府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宜州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 行政區域:宜州市
  • 釋義:政府部門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
基本簡介,工作職責,

基本簡介

宜州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成立於2001年6月26日(宜編〔2001〕12號),是負責綜合監督管理全市安全生產工作的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我市安全生產監管工作最初為勞動部門職能之一,1998年以後至安監局成立前,安全生產綜合管理職能由市經貿部門承擔。

工作職責

1.承擔市安委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全市安全生產的重要政策和措施建議;監督檢查、指導協調市有關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的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全市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按職責範圍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組織實施礦山、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參與研究有關部門在產業政策、資金投入、科技發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產的相關工作;受市人民政府委託,負責組織全市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並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組織、指揮、協調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全市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承辦市安委會召開的會議和重要活動,督促、檢查市安委會會議決定事項的貫徹落實情況;承辦市安委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2.綜合管理全市安全生產工作。研究擬訂全市安全生產工作政策措施、全市工礦商貿行業及有關綜合性安全生產規程,研究擬訂工礦商貿行業地方性安全生產標準,並組織實施。
3.依法行使市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和監督有關部門開展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制定全市安全生產發展規劃;定期分析和預測全市安全生產形勢,研究、協調和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查處生產經營單位在安全生產中的違法行為。
4.依法行使我市煤礦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責。監督煤礦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對煤礦違法違規行為有權依法作出現場處理或實施行政處罰;監督煤礦企業事故隱患的整改並組織複查;對煤礦職工培訓進行監督檢查。
5.負責發布全市安全生產信息,綜合管理全市生產安全事故統計和分析工作。
6.負責綜合監督管理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的生產、銷售、經營環節的安全生產工作。查處非煤礦山企業在安全生產過程中的違法行為。
7.依法對非煤礦山、煙花爆竹生產、冶金制氧企業以及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設計進行審查和竣工驗收,負責組織相應單位的主要負責人以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管理資格考核工作;負責監督煙花爆竹生產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情況;負責煙花爆竹生產單位安全生產條件審查工作,組織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基本條件的煙花爆竹生產單位;組織查處煙花爆竹安全生產事故。
8.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組織實施對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進行檢測檢驗、安全評介、安全培訓、安全諮詢等社會中介組織的資質管理工作,並進行監督檢查。
9.組織、指導全市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考核工作;依法組織、指導並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和爆破作業人員除外)的考核發證工作和生產經營單位主要經營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考核工作;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工作。
10.負責依法綜合監管我市管理的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督促行業主管部門落實行業監管責任。
11.依法監督檢查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執行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三同時”制度的情況;依法監督檢查重大危險源監控、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有關違法行為。
12.負責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的核發管理工作。
13.擬訂安全生產科技規劃,組織、指導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和技術示範工作。
14.組織實施註冊安全工程師、註冊安全主任執業資格制度;組織、監督和指導註冊安全主任執業資格考試和註冊工作。
15.承擔工礦商貿作業場所(煤礦作業場所除外)職業衛生監督檢查責任,協助或受上級委託負責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頒發管理工作;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平共處違法違規行為;組織指導職業危害申報工作;參與職業危害事故應急求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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