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標題和內容
河南省教育廳關於印發《河南省2009—2013年中國小教師繼續教育實施意見》的通知 教師〔2009〕1001號
各省轄市教育局,各重點
擴權縣(市)教育局,各有關廳直屬中國小校:
根據教育部《
中國小教師繼續教育規定》,結合我省教師隊伍實際,河南省教育廳決定啟動實施我省新一輪中國小教師繼續教育工作,並研究制定了《河南省2009-2013年中國小教師繼續教育實施意見》,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附屬檔案:
1.河南省2009—2013年中國小教師繼續教育實施意見
2.河南省2009—2013年中國小教師繼續教育培訓學時安排
3.河南省2009—2013年中國小教師繼續教育培訓教材目錄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屬檔案1
河南省2009—2013年中國小教師繼續教育實施意見
為貫徹落實十七大提出的“加強教師隊伍建設,重點提高農村
教師素質”的要求,根據《國家教育事業發展“十一五”規劃綱要》和教育部《
中國小教師繼續教育規定》,特制定本《實施意見》。
指導思想和原則
以
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
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提高農村教師隊伍整體素質為重點,以教師專業發展為導向,大力加強教師培訓工作,完善教師培訓制度,創新教師培訓機制和模式,構建現代、高效的教師終身學習體系,提高廣大教師的職業道德素質和教書育人水平,為全面實施素質教育,促進教育均衡發展提供師資保障。我省新一輪中國小教師繼續教育工作遵循以下原則:
1、統籌規劃,突出重點。加強對城鄉和區域各級各類教師培訓工作的巨觀統籌、規劃和分類指導,依法保障教師參加培訓的權利,同時督促其履行接受繼續教育的義務。在有計畫、有步驟地開展教師全員培訓的過程中,要特別重視農村教師的培訓,做到計畫優先安排,經費優先保障,工作優先落實。要特別注重農村英語、音樂、美術、體育等薄弱學科師資培訓,同時應加強對幼兒教師、
特殊教育教師的培訓。
2、聯繫實際,按需施訓。應遵循教師成長規律,根據不同學段、不同學科、不同層次教師的發展需求,聯繫教育教學實際開展培訓。突出針對性、強調及時性、增強實效性,做到學以致用,不斷提高教師培訓質量。
3、整合資源,創新形式。在各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主導下,引入競爭機制,積極調動各方面因素,整合本地區教師培訓的各類優質資源,實現最佳化配置,為教師學習提供優質資源和專業化的支持和服務。在總結以往培訓經驗的基礎上,改革培訓模式,創新培訓形式,積極探索和發展研訓一體、
案例教學、自主參與等多種行之有效的培訓形式,構建具有時代特色的教師培訓體系。
目標和任務
本周期我省中國小教師繼續教育應緊密圍繞我省基礎教育改革發展和廣大教師的實際需求,按照“面向全員、突出骨幹、傾斜農村、均衡發展”的方針,採取遠程培訓、集中面授、
校本研修等多種途徑,組織對全體教師進行分層、分類、分崗培訓。使廣大教師的師德修養、學科知識水平、教育教學能力、創新和自主發展能力等得到全面提高;農村教師隊伍整體素質顯著改善,與城市教師隊伍的素質差距明顯縮小;在職教師的學歷學位水平得到進一步提升。主要培訓任務如下:
1、師德和心理健康教育培訓。通過對每位教師開展不少於30學時的師德和心理健康教育培訓,使教師進一步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
愛崗敬業,樂於奉獻,鑄就良好的師德師風,提高
依法治教能力,提升全省廣大教師思想
道德素質和師德水平。
2、教師教育技術能力專項培訓。要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採取理論學習與技能操作相結合,遠程培訓與集中培訓、分散研修相結合等多種途徑和方式,全面實施“中國小教師教育技術能力建設計畫”初級培訓,積極推動中級培訓,培訓要更加注重教育技術能力的實際套用。通過努力,爭取在2013年前全省中國小教師全部完成不低於50學時的教育技術套用能力初級培訓任務;部分經濟條件較好的地區完成中級培訓,經濟條件一般的地區50%左右的中國小教師完成中級培訓,經濟基礎薄弱的地區中級培訓要有明顯成效。培訓按分級負責,分類指導,分步實施的原則進行,原則上省負責高中教師的培訓,省轄市負責國中教師的培訓,縣(市、區)負責國小教師的培訓。
3、骨幹教師培訓。以農村骨幹教師培訓為重點,繼續組織實施“農村教師素質提高工程”和“河南省名師培育工程”,省、市、縣三級分工負責,分步實施,多策並舉,開展不同層次、不同類別的骨幹教師培訓,普遍提高他們的師德和專業素質。
4、普通高中教師新課程培訓。2008年,我省普通高中課程改革實驗工作全面展開,對進入新課程的教師進行先期和跟進培訓,是本周期教師繼續教育的一項重要任務。根據高中課程改革的進度,按照“先培訓,後上崗;不培訓,不上崗”的原則,確保每個教師在首次進入新課程之前接受不少於70學時的崗前培訓,並完成高二、高三新增年級的學科教材培訓。
5、班主任培訓。繼續組織實施“中國小班主任培訓計畫”。省教育廳負責組織省級班主任培訓的高級研修,各地要做好新任
班主任的崗前培訓工作,凡擔任中國小班主任的教師,在上崗前均需接受不少於30學時的專項培訓。
6、在職教師崗位培訓。崗位培訓是針對全體在職、在崗中國小教師開展的全員培訓,在我省涉及人員多、覆蓋面廣,是教師培訓中最為艱巨和繁重的任務。各地要按照本周期繼續教育培訓學時安排(見附屬檔案2)有計畫、有步驟、分期分批地開展培訓工作,爭取到2013年將我省中國小教師全員培訓一遍,五年內每個教師參加由各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培訓,累計不得少於240學時(不含
校本研修)。
7、
校本培訓(研修)。校本培訓是中國小教師全員培訓的重要補充形式。各地要按照省教育廳《關於全面推進校本研修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師〔2004〕548號),以縣(市、區)級
教育行政部門為主管領導、以中國小校為主體、以中國小校長為第一責任人、以所在地區教師培訓機構為業務指導,通過自修反思、課題研究、案例分析、觀摩教學、研討交流、
校本課程開發、教學技能訓練等多種形式,認真組織開展校本培訓。校本培訓的學時與崗位培訓學時的比例應達到2:1,即5年內累計不少於480學時。
8、教師學歷提高培訓。採取多種措施,動員和鼓勵符合條件的其他中國小在職教師積極報考和參加高等教育
義務教育專業自學考試、遠程網路學歷教育、
研究生課程進修班等,進一步加強中國小教師學歷提升培訓工作,促進全省教師學歷、學位水平進一步提高。到2013年,全省國小教師具有專科以上學歷從2008年的 66.87 %提高到 85%左右;國中教師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從2008年的38.86%,提高到55%左右;高中教師學歷基本達標,其中具有研究生學歷從2008年的2.66%提高到8%左右。
9、新任教師試用期培訓。按照分級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組織對新進入中國小教師崗位的教師進行教育理論、學科教學法和教學基本功的培訓,幫助新任教師儘快適應教育教學工作,培訓時間應不少於120學時。
組織實施
(一)統籌規劃,明確責任
1、省教育廳巨觀指導和統籌管理全省中國小教師繼續教育工作。根據國家有關政策、法規和標準,制定全省教師培訓規劃和政策;遴選和確定本省教師培訓課程資源;推進教師培訓機構改革和建設;組織實施省級教師培訓項目;建立和完善全省教師繼續教育信息管理系統,推進教師培訓信息登記、管理制度的科學化、現代化;督導、檢查、評估全省的教師培訓工作。
2、省轄市、縣(市、區)級
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國家和我省有關教師培訓的法規、政策,在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指導下,負責制訂本地區教師培訓的規劃,並組織相應的實施與管理工作;負責推進縣級教師培訓機構的改革和建設;建立、完善本轄區教師個人基本信息和培訓信息的登記管理制度;督促、檢查和指導本地區中國小校開展
校本培訓。
(二)創新培訓模式
1、各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培訓機構要結合我省教師實際,認真研究城鄉之間、不同學段學科之間教師對培訓的不同需求,積極探索教師培訓的新機制、新模式和新方法。充分利用現代遠程培訓、集中面授培訓、脫產進修、光碟培訓、送教上門和
校本研修等多種靈活有效的形式開展培訓。針對我省教師隊伍龐大、數量眾多的特點,大力發展遠程培訓,以解決教師全員培訓中工學矛盾突出的問題,減輕教師負擔。
2、注重“天網”、“地網”、“人網”的有機結合,實現優質培訓資源共建共享。深入推進教師教育
網路聯盟計畫,形成衛星電視系統、計算機網際網路和各級教師教育機構的有機結合、功能互補、開放高效的教師終身學習體系。充分發揮我省師範院校和教師培訓機構實施教師培訓的主體作用。注重調動高水平大學、社會團體和海內外專業機構等一切優質資源參與教師培訓,實現優質教師教育資源共建共享,提高培訓質量。
(三)充實、更新培訓內容
各級教師培訓機構和教師教育、培訓研究機構要在各級
教育行政部門的統一協調下,加強對教師培訓課程內容的研究,針對新一周期教師培訓的目標和任務,充實、更新培訓內容,組織開發建設優質教師培訓資源。通過精品課程資源建設、評審推薦和向外引進等方式,建立符合教師工作實際需求和教師培訓規律,開放式、多層次、多形式、多規格、多樣化的教師培訓資源庫。
保障措施
1、完善教師培訓制度。教育部新修訂的《
中國小教師繼續教育規定》頒布後,省教育廳將會同有關政府部門,依據新規定修訂和完善我省的相關規定及配套的政策、措施,進一步完善五年一個周期的教師培訓制度,做到“依法施訓”。
2、完善教師培訓信息登記、審核制度。進一步加強和完善“中國小教師繼續教育登記證書”對教師接受繼續教育內容的登記和審驗制度。充分發揮“河南省中國小教師繼續教育信息管理系統”在教師培訓信息登記、保存、檢索、匯總、審核、呈報等方面的功能,建立教師個人基本信息和培訓信息的電子檔案,逐步在全省實現教師培訓的無紙化、
信息化管理。
3、加強教師培訓教材管理。經有關專家評審和河南省中國小教師繼續教育教材審定委員會審定,省教育廳確定了《河南省2009—2013年中國小教師繼續教育崗位培訓教材目錄》(見附屬檔案3)。各地和有關教師培訓機構在開展繼續教育工作時,應根據本目錄選用教材,不經省教育廳批准,各地和有關培訓機構不得擅自選用本目錄之外的繼續教育教材。教師培訓教材的發行,仍然按照以往規定,分別由河南省
黃河教育圖書供應社和河南教育讀物發行社負責征訂發行。
(二)加強教師培訓管理
1、完善教師培訓管理體制。強化各級
教育行政部門主管教師培訓的責任,理順教師培訓工作管理體制,依法對教師培訓進行規範管理。加強對各級各類教師培訓機構的統籌協調,凡未經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組織、授權的針對中國小教師的培訓,均不得納入繼續教育學時的登記。堅決制止多頭管理,重複培訓,亂收費的現象。
2、強化教師培訓激勵機制。各地要將本周期教師培訓與教師崗位聘任、教師職務晉升、教師評優獎懲等相掛鈎,並作為必備條件之一;凡未完成上一周期繼續教育任務的教師不得在本周期被推薦為省、市級骨幹教師和名師的培養對象;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舉辦的各類評先、評優和表彰活動中,不得授予優秀、先進、模範、標兵等榮譽稱號。
3、嚴格教師培訓機構準入和管理。對擬承擔教師培訓任務的新機構進行嚴格的資質審核,嚴把準入關;對現有的培訓機構,在
嚴格管理的基礎上逐步完善教師培訓重大項目招投標機制,形成政府引導、公開競爭、擇優遴選教師培訓機構的機制。
4、加強教師培訓的督導和評估。將教師培訓工作列為各級
教育督導的重要內容之一;建立教師培訓質量評估保障體系,加強對培訓項目方案設計、培訓過程實施、
培訓效果等關鍵環節的質量評估,以評促改,提高培訓質量。
5、加強對
校本研修的管理。建立校本研修制度,加強對校本研修的管理,對校本研修計畫、過程和效果等進行嚴格監督。加強對校本研修工作的業務指導,促進
校際交流、合作。中國小校按照上級
教育行政部門要求,負責制定
校本培訓計畫,組織教師開展校本研修活動。
(三)加強培訓基礎設施和培訓者隊伍建設
1、加強教師培訓基地建設。高度重視各級培訓機構建設,認真做好本地區教師培訓機構布局結構調整工作,形成基礎設施完備、分工明確、優勢互補、布局合理、競爭有序的新型教師培訓機構服務體系。充分發揮高等師範院校及舉辦教師教育的高水平
綜合性大學在教師培訓中的重要作用。大力加強縣級教師培訓機構建設,認真開展標準化、示範性縣級教師培訓機構創建工作,以評促建,以評促改,以評促管,全面提升縣級教師培訓機構的能力和水平,爭取5年內,使我省縣級教師培訓機構實現以定位準確、功能齊全、運轉正常、效果良好為主要特徵的標準化,使部分基礎條件較好的縣級教師培訓機構在服務農村教師隊伍建設方面發揮示範和引領作用。
2、加強教師培訓者隊伍建設。構建專兼結合的教師培訓者隊伍,明確各級骨幹教師承擔教師培訓任務的責任和義務;注重從我省中國小教師教育專家庫和中國小省級名師中選聘優秀教師擔任培訓教師或兼職教師。建立專職培訓教師定期接受業務培訓的制度。注重提高教師培訓者對遠程培訓和
校本培訓的指導能力。
(四)建立教師培訓經費保障機制
1、教師培訓是各級政府的職責,要堅持教師培訓(經費)以各級政府投入為主,多渠道籌措的原則;要按照我省的
教育經費管理體制,分級負責、分級管理。
2、認真貫徹落實好
財政部、教育部《關於印發<農村中國小公用經費支出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教[2006]5號)“教師培訓費按照學校年度公用經費預算總額的5%安排”和省教育廳、省計委、財政廳、人事廳《關於河南省師範教育改革和發展的若干意見》(豫教師字〔1998〕33號)“財政撥款應按不低於教師
工資總額2.5%的比例在
教育事業費中安排教師培訓經費;從城鄉
教育費附加10%的比例中列支”的政策,以確保教師培訓工作健康發展。
3、積極爭取各級財政對教師培訓的專項經費支持。省級財政和省轄市級財政應設立教師培訓專項經費,分別用於組織實施省級和省轄市級教師專項培訓工程或項目。
五、相關政策
為使本周期教師培訓工作規範、有序開展,保證本“實施意見”確定的目標任務順利實現,現就繼續教育工作中的幾個相關政策規定明確如下:
(一)關於參加本周期繼續教育的對象範圍
凡我省在職、在崗的普通中國小、幼稚園、
特殊教育學校的教師,均應參加本周期的繼續教育。特殊情況的,按下列規定辦理:
1、截至2009年6月30日,男性年滿55周歲、女性年滿50周歲的教師,可根據個人具體情況,自願決定是否參加本周期全員崗位培訓。
2、凡在本周期內參加各類提高學歷培訓(含二年以上
在職研究生課程進修班)學習的教師,如能夠在本周期內取得畢業(結業)證書者,可免於參加本周期內的全員崗位培訓;凡跨周期參加提高學歷培訓而本周期內不能獲取畢業(結業)證書者,仍應與其他教師一樣參加本周期的繼續教育,待下一周期取得證書後,可免於參加該周期內的全員崗位培訓。但以上兩種免除的情況,均不包括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要求教師必須參加的特殊專項培訓。
(二)關於對教師參加繼續教育的登記管理
根據《河南省中國小教師繼續教育規定》,本周期仍然實行中國小教師繼續教育登記制度,登記證書按照以往省人事廳、省教育廳確定的統一樣式,由各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依照分級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進行印製、發放、登記、審驗等管理工作,有條件的地市可採用教師繼續教育網上信息庫登記方式進行管理。
(三)關於與上周期繼續教育銜接問題
各地應對本轄區上一周期教師參加繼續教育的登記情況進行一次全面的審核和清理,對未完成上一周期繼續教育規定學時的教師應組織、督促其繼續參加相關科目的培訓,完成規定的培訓學時。未完成上一周期繼續教育的教師,不得為其進行新一周期繼續教育和培訓學時的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