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煤礦智慧型化建設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家能源發展戰略和煤炭產業政策,深化煤炭行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動煤炭產業轉型升級,提升煤礦安全生產水平,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南省煤礦智慧型化建設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19年9月5日
  • 實施時間:2019年9月5日
  • 發布單位: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全文,印發的通知,政策解讀,

全文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的重要論述,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以推動煤炭產業轉型升級為主線,套用先進裝備和技術,加快煤炭生產技術變革,全面提升煤礦智慧型化水平,實現生產過程少人化、無人化,促進全省煤炭行業安全、高效、綠色和高質量發展。
(二)基本原則。
1.統籌規劃,分步實施。根據本實施方案,分重點培育、全面推行、鞏固提升三個階段,由點到面,統籌推進全省煤礦智慧型化建設。
2.因礦施策,試點先行。根據煤礦生產能力、煤層賦存條件、資源儲量等情況,分類指導、精準施策。優先選擇基礎條件較好的大型煤礦,建設一批試點項目,選樹一批示範煤礦。
3.系統最佳化,減人提效。按照煤礦智慧型化建設相關標準,優先選擇誠信可靠、裝備先進、技術領先的合作方,科學設計,推動生產系統最佳化和減人提效。
4.企業主體,政府引導。強化企業主體責任,激發企業積極性和內生動力。加強規劃和政策引導,為推進煤礦智慧型化建設營造良好環境。
(三)主要目標。到2019年年底,建成8—10個智慧型化採煤工作面、3—5個智慧型化掘進工作面。生產能力60萬噸/年及以下煤礦實現“一井一面”,240萬噸/年及以上煤礦同時生產的採煤工作面不超過3個。所有煤礦的採煤工作面與回採巷道掘進工作面比例控制在1∶2以內。衝擊地壓、采深超千米的煤與瓦斯突出礦井新安裝的採煤和掘進工作面實現智慧型化。
到2020年年底,建成5—10個省級智慧型化示範煤礦,力爭創建3—5個國家級智慧型化示範煤礦。衝擊地壓、采深超千米的煤與瓦斯突出礦井所有採煤和掘進工作面實現智慧型化。生產能力120萬噸/年及以上煤礦的採煤和掘進工作面基本實現自動化或智慧型化,運輸、提升、排水、供電、通風、監測監控等生產系統基本實現自動化運行和遠程監控。生產能力60—120萬噸/年的煤礦,具備條件的採煤和掘進工作面實現自動化或智慧型化,部分系統實現自動化運行和遠程監控。生產能力60萬噸/年以下煤礦的裝備水平大幅提升,採煤和掘進工作面基本實現機械化、高危固定崗位無人值守和遠程監控。所有煤礦單班入井作業人數符合《煤礦井下單班作業人數限員規定(試行)》,取消夜班採掘生產,實現周末集中休班。
到2021年年底,生產能力60萬噸/年及以上煤礦基本完成智慧型化建設,採煤工作面回採工效達到70噸/工以上。生產能力60萬噸/年以下煤礦淘汰炮采工藝,全面實現機械化生產,採煤工作面回採工效達到50噸/工以上。全省煤礦井下作業人數大幅減少,生產工效大幅提升,生產系統顯著最佳化,安全生產水平全面提升。
二、主要任務
(一)提升煤礦技術裝備水平。
1.採掘系統。全面推廣綜采自動化及支架電液控制成套裝備,加快推廣採煤和掘進工作面智慧型控制、可視化遠程干預控制技術,推廣套用全岩綜掘、鑿岩台車作業線、掘錨一體機等成套掘進裝備和噴漿機器人、多功能巷道修復機、臥底機、水倉清淤泥機、礦車清挖機等機械裝備,研發套用智慧型化放頂煤技術裝備,探索套用全斷面隧道掘進機
2.運輸系統。推廣套用長運距、大運量、直驅式帶式輸送機及轉彎裝置,單軌吊、齒軌式卡軌車、無極繩絞車等有軌輔助運輸裝備。
3.監測控制。推廣套用視頻監視、智慧型監測(保護)、集中(自動)控制等技術,實現壓風機房、絞車房、瓦斯抽采泵站、變電所、水泵房等固定場所和採掘配套運輸設備無人值守或集中控制,減少固定崗位人員。加快井下設備線上診斷與遠程運維系統建設,提高井下設備智慧型化水平。
4.地質保障。鼓勵創新智慧型化煤礦地質工作模式,探索套用綜采(掘)工作面超前精準探測技術,研發套用物探、化探、鑽探一體的礦山地質綜合探測技術,提升基礎地質數據與地質信息服務保障能力。
(二)加快煤礦信息平台建設。建設集生產、安全、調度、設備管理、地面儲裝運、洗選為一體的煤礦智慧型化管控信息平台,推廣套用井上下無線終端平台,完善井上下工業環網,實現對各自動化、智慧型化子系統集中操作、集中監控和統一調度。各煤炭企業建設安全、開放、數據易於獲取與高效處理的智慧型化大數據共享與套用雲平台,實現與煤礦信息互聯互通和數據高效利用。鼓勵省轄市、濟源示範區、縣(市、區)建設煤礦管理信息雲平台,實現與煤炭企業雲平台對接和信息共享,提高服務能力和管理水平。
(三)推動煤礦系統最佳化。最佳化生產組織,合理制定生產計畫,協調採掘關係。鼓勵套用大功率成套採掘裝備,提高設備可靠性,實現連續生產。推廣套用地面注漿加固、卸壓增透等災害治理技術和大功率履帶鑽車等裝備,提高災害治理效率。最佳化生產設計,適當增加工作面面長和推進長度,推廣套用一次采全高和放頂煤工藝,提高單產水平。推廣套用煤巷錨網支護、注漿錨索超前支護等技術,減少巷道維修和超前支護用工。最佳化整合運輸系統,減少轉載環節,實現連續運輸。鼓勵對煤礦精簡的人員開展技能培訓,建立設備維修、物料運輸、煤炭洗選等生產服務專業化隊伍,推行專業化施工。
三、建設標準
(一)智慧型化煤礦。一般應符合以下條件:
1.各系統的裝備具備故障診斷功能,實現綜合預警預報。
2.採煤和掘進工作面實現智慧型化,其他生產系統實現自動化和遠程控制。
3.套用物聯網、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慧等先進技術,實現智慧型感知、信息融合、數據挖掘和決策支持。
4.建立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實現系統安全、網路安全和套用安全。
(二)智慧型化採煤工作面。一般應符合以下條件:
1.採煤機具備運行工況及位姿參數監測、機載無線遙控、滾筒切割路徑記憶、遠程控制和故障診斷等功能,可以向第三方提供控制接口。
2.液壓支架配備電液控制系統,能夠根據採煤機位置自動完成伸收護幫、移架、推溜、噴霧除塵等動作,具備遠程控制功能,實現與乳化液供液系統協同控制。
3.刮板輸送機具備運行狀態監測、煤流負荷檢測、機尾鏈條自動張緊、故障診斷功能,實現與工作面控制系統的通信和協同控制。
4.乳化液泵具備流量調節功能,實現高壓自動反衝洗、自動配比補液、高低液位自動控制及對乳化液的濃度監測。
5.各設備實現集中、就地和遠程控制,採煤機、液壓支架、刮板機等設備實現協同控制和流程啟停。
(三)智慧型化掘進工作面。一般應符合以下條件:
1.掘進機具備遠程控制、定位切割等功能。
2.掘進機、掘錨機、錨桿機、運輸機等設備具備故障自診斷功能,實現集中控制。
3.工作面監測系統實現對各設備狀態的實時監測。
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會同有關單位,參照相關標準,借鑑外省做法,結合我省實際,細化智慧型化煤礦、採煤和掘進工作面建設標準,制定驗收辦法並組織驗收。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協同機制。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牽頭,會同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省政府國資委、省能源局、河南煤礦安全監察局等單位,建立協同推進工作機制。各地煤炭行業管理部門負責組織推動本地煤礦智慧型化建設。各煤炭企業要落實主體責任,科學制定煤礦智慧型化建設年度工作方案,明確目標任務、時間節點,加強組織實施,確保落實到位。
(二)加大支持力度。依據國家《煤礦安全改造專項管理辦法》,積極爭取中央預算內資金支持。對省屬煤炭企業的煤礦智慧型化建設項目,省財政按項目總投資的10%予以補助;其他煤炭企業的煤礦智慧型化建設項目,由所在省轄市、示範區、省直管縣(市)按項目總投資的10%予以補助。對申報煤礦安全改造中央預算內資金的煤礦智慧型化建設項目,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出具行業審核意見,省發展改革委審核後按程式上報。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協調引導金融機構提高授信額度、提供專項貸款,對煤炭企業實施的煤礦智慧型化建設項目給予信貸支持。
(三)強化技術支撐。支持煤炭企業與技術合作方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建立技術聯盟,集聚煤礦智慧型化建設服務資源。支持煤炭企業聯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技術合作方設立煤礦智慧型化建設創新中心,開展核心關鍵技術和共性技術攻關。
(四)培養專業人才。支持煤炭企業與高等院校合作,開設相關專業或培養方向,培養一批專業型人才。支持煤炭企業聯合技術合作方、職業院校建立實訓基地,培養一批具有智慧型裝備操作使用和系統維護能力的技能型人才。
(五)加強指導監管。各級煤炭行業管理部門要加強業務指導,煤礦安全監管部門要加強日常監管,督促煤炭企業落實煤礦智慧型化建設責任。對不能如期完成智慧型化建設目標的衝擊地壓、采深超千米的煤與瓦斯突出礦井,一律停止生產;對不能如期完成目標的其他煤礦,採取停產、限產、核減產能等措施。
各煤炭企業和有關省轄市、濟源示範區、有關省直管縣(市)煤炭行業管理部門每年年底前向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報送下年度煤礦智慧型化建設工作方案,每季度末報送工作進展情況。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要定期通報情況,重要事項及時報告省政府。

印發的通知

豫政辦〔2019〕48號
有關省轄市人民政府、濟源示範區管委會、有關省直管縣(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關部門:
《河南省煤礦智慧型化建設實施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9年9月5日

政策解讀

一、出台背景
我省是全國重要產煤省,但自然災害嚴重、生產系統複雜、勞動用工多、安全風險大、開採成本高等不利因素,嚴重製約我省煤炭行業健康發展。煤礦智慧型化開採是當前煤炭生產技術的一次重要變革,推進煤礦智慧型化建設能夠大幅減少井下作業人員,有利於煤礦實現減人提效、破解安全生產突出矛盾,是煤炭企業轉型發展、高質量發展的必由之路。近年來,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在全國煤礦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全國煤礦基礎建設推進大會等會議上,多次強調要積極推廣智慧型化無人開採,2019年年初還發布了《煤礦機器人重點研發目錄》,明確要大力研發套用煤礦機器人,推進煤炭工業高質量發展,推進煤礦安全發展。
按照省政府工作安排和省領導有關要求,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在多次赴省內外實地調研考察後,牽頭起草了《河南省煤礦智慧型化建設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並在多次座談討論研究、充分徵求意見的基礎上,進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最終的《實施方案》。
二、主要內容
《實施方案》包括總體要求、主要任務、建設標準、保障措施四個方面內容。
(一)總體要求
《實施方案》總體思路是以推動煤炭產業轉型升級為主線,套用先進裝備和技術,加快煤炭生產技術變革,全面提升煤礦智慧型化水平,實現生產過程少人化、無人化,促進全省煤炭行業安全、高效、綠色和高質量發展。主要目標上重點提出了2019—2021三年分年度目標:2019年重點示範試點,建成8-10個智慧型化採煤工作面、3-5個智慧型化掘進工作面;2020年開始全面推進,衝擊地壓、采深超千米的煤與瓦斯突出礦井所有採煤和掘進工作面要實現智慧型化,生產能力120萬噸/年及以上煤礦的採煤和掘進工作面要基本實現自動化或智慧型化,生產能力60—120萬噸/年的煤礦,具備條件的採煤和掘進工作面實現自動化或智慧型化,生產能力60萬噸/年以下煤礦的裝備水平大幅提升;2021年底,生產能力60萬噸/年及以上煤礦基本完成智慧型化建設,生產能力60萬噸/年以下煤礦全面實現機械化生產。明確提出推進煤礦智慧型化建設工作要堅持統籌規劃、分步實施,因礦施策、試點先行,系統最佳化、減人提效,企業主體、政府引導四個原則。
(二)主要任務
《實施方案》提出了3項主要任務。一是提升煤礦技術裝備水平,在採掘系統、運輸系統、監測控制、地質保障等方面,推廣套用一批先進的技術和裝備。二是加快煤礦信息平台建設,建設集生產、安全、調度、設備管理、地面儲裝運、洗選為一體的煤礦智慧型化管控信息平台。三是推動煤礦系統最佳化,在最佳化生產組織、最佳化生產設計、最佳化運輸系統、提高設備可靠性、提高災害治理效率等方面,綜合採取措施,提高生產效率。
(三)建設標準
《實施方案》明確了智慧型化煤礦、採煤和掘進工作面的基本建設標準。並要求在下步工作中,有關單位要參照相關標準,借鑑外省做法,結合我省實際,細化智慧型化煤礦、採煤和掘進工作面建設標準,制定驗收辦法並組織驗收。
(四)保障措施
《實施方案》提出了5項保障措施。在工作機制方面,明確了有關省直單位、各地煤炭行業管理部門、煤炭企業工作責任。在政策支持方面,提出了依據國家《煤礦安全改造專項管理辦法》,積極爭取中央預算內資金支持。對省屬煤炭企業的煤礦智慧型化建設項目,省財政按項目總投資的10%予以補助;其他煤炭企業的煤礦智慧型化建設項目,由所在省轄市、示範區、省直管縣(市)按項目總投資的10%予以補助。在技術支撐方面,明確提出支持煤炭企業與技術合作方搭建信息共享平台,支持煤炭企業聯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技術合作方設立煤礦智慧型化建設創新中心,開展核心關鍵技術和共性技術攻關。在人才培養方面,提出支持煤炭企業與高等院校、技術合作方和職業院校合作,培養一批適應煤礦智慧型化建設的專業型人才、技能型人才。在指導監管方面,要求各部門按照職責,督促煤炭企業落實煤礦智慧型化建設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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