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加強文物保護利用改革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做好我省文物保護利用和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工作,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文物保護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見》精神,制定本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南省加強文物保護利用改革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19年10月24日
  • 實施時間:2019年10月24日
  • 發布單位: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全文,印發的通知,政策解讀,

全文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文物工作的重要論述和考察調研河南時的重要講話精神,堅持不忘本來、吸收外來、面向未來,發揮文物資源獨特優勢,讓文物活起來、讓文脈傳下去,以建設華夏歷史文明傳承創新區為載體構築文化高地,推進中原優秀傳統文化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使其真正成為堅定文化自信、進行愛國主義教育的生動教材。
到2025年,文物依法保護水平顯著提升,文物保護利用傳承體系基本形成,文物安全基礎設施日益完善,文物安全形勢明顯好轉,文物機構隊伍更加最佳化,文物領域社會參與活力不斷煥發,文物工作在推動文化繁榮興盛、促進全省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要作用進一步發揮,文物保護利用成果更多更好惠及人民民眾,文物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初步實現。
二、主要任務
(一)打造中華文明標識。積極參與中華文明探源工程和考古中國重大研究,實施中原地區文明化進程研究項目,持續發掘和研究重要遺址。(省文物局、科技廳牽頭,省委宣傳部、省教育廳、社科院參與)梳理我省重要文物資源,推動仰韶文化重要遺址、偃師二里頭等重要文物和國家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利用。保護傳承弘揚黃河文化,推進黃河文化遺產系統保護,深入挖掘黃河文化蘊含的時代價值,把黃河建設成傳承歷史的文脈河。提高大運河沿線文化遺產保護能力、展示水平和傳承活力,支持建設展示運河歷史文化內涵的各級各類博物館、紀念館,將大運河沿線符合條件的各級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維修項目列入省級財政補助範圍。(省文物局牽頭,省委宣傳部、省財政廳、文化和旅遊廳、住房城鄉建設廳參與)支持各地依據地方歷史文化特色,深入挖掘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建設一批區域性文化標識。(各省轄市政府、濟源示範區管委會、各省直管縣〔市〕政府負責)
(二)加強文物價值傳播推廣。組織編寫我省文化遺產知識讀本,將其納入中國小和幹部教育體系。完善各地博物館布局,公布一批中國小社會實踐活動博物館基地。(省文物局、省委組織部、省教育廳負責)編制文物全媒體傳播計畫,打造傳播文物價值的品牌欄目。加強文物保護法律法規宣傳教育,突出宣傳文物價值、保護典範、典型案例、工作實效等。(省文物局、省委宣傳部牽頭,省委網信辦、省廣電局、河南日報報業集團河南廣播電視台參與)
(三)加強革命文物保護傳承。學習、傳承、利用好我省深厚的革命歷史和豐富的紅色資源以及焦裕祿精神、紅旗渠精神、大別山精神等寶貴精神財富,實施革命文物保護利用工程,重點推進相關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維修、展示、利用工作。開展革命文物集中連片保護利用,加強革命類名鎮名村保護,助力革命老區脫貧攻堅。加強對長征等紅色文化線路的整體保護,加快長徵文化公園建設。(省委宣傳部、省文化和旅遊廳、文物局牽頭,省委黨史研究室、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住房城鄉建設廳、退役軍人廳、扶貧辦、林業局、省軍區政治部參與)加強館藏革命文物徵集和保護,建設革命文物資料庫,加強中國共產黨歷史文物保護展示,組織開展重大節慶革命文物宣傳活動,實施大別山、太行山、伏牛山革命文物片區及紅二十五軍長征線路遺蹟保護利用展示工程。(省委宣傳部、省文化和旅遊廳、文物局牽頭,省委網信辦、黨史研究室參與)
(四)加強文物督察。加強省級文物督察力量,強化對文物安全形勢嚴峻、文物違法犯罪案件和文物安全事故多發地區的督察。(省委組織部、編辦、省文物局牽頭,省公安廳、生態環境廳、應急廳、林業局參與)強化各級文化和旅遊、文物部門的文物安全監管職責,對文物行政執法工作要明確崗位、完善制度、強化協作。(各省轄市政府、濟源示範區管委會、各省直管縣〔市〕政府和省文化和旅遊廳、文物局負責)
(五)建立文物安全長效機制。推進全省文物安全監管平台建設,加強重要田野文物巡護和文物安全基礎設施建設,實施文物消防工程、安防工程、防雷工程和文物建築搶險維修工程、基層文物庫房達標工程,做到文物保護單位有保護範圍、保護標誌、記錄檔案、保管機構。(省文物局牽頭,省公安廳、住房城鄉建設廳、生態環境廳、應急廳、氣象局參與)健全文物安全責任體系和責任追究制度,落實各級政府文物安全主體責任、相關部門監管責任和文物管理使用者的直接責任,建立並公布文物保護單位、國有文物收藏單位安全責任清單。探索大遺址區土地集中流轉、格線管理模式,建立完善文物安全縣、鄉、村三級共治工作體系。(各省轄市政府、濟源示範區管委會、各省直管縣〔市〕政府和省文物局負責)依法整治、嚴厲打擊各種文物違法犯罪行為,建設省級文物安全違法信息舉報平台,研究建立舉報獎勵制度,對舉報文物違法犯罪線索、制止文物違法犯罪行為等單位和個人,核實後給予獎勵。完善省文物保護管理委員會工作機制,建立文物安全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加強文物保護員和志願者隊伍建設,聚焦法人違法、盜竊盜掘、火災事故三大風險,堅持開展專項行動和常態監管相結合,打贏文物安全防範攻堅戰。(省財政廳、公安廳、應急廳、文化和旅遊廳、文物局牽頭,省自然資源廳、生態環境廳、市場監管局參與)
(六)建立文物資源資產管理機制。落實國有文物資源資產管理規定,推進國有文物資源資產管理體系建設,強化文物資源資產動態管理。(省財政廳、文物局牽頭,省委宣傳部、省民族宗教委、工業和信息化廳、自然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水利廳、農業農村廳、省政府國資委、省林業局參與)實施文物資源資產報告制度,各級政府定期向本級人大常委會報告有關情況。(省文物局、財政廳牽頭,各省轄市政府、濟源示範區管委會、各省直管縣〔市〕政府參與)建設全省文物資源資料庫,探索常態化文物登錄製度。(省文物局牽頭,省委宣傳部、省民族宗教委、教育廳、工業和信息化廳、住房城鄉建設廳、水利廳、農業農村廳、商務廳、退役軍人廳、省政府國資委、省林業局參與)
(七)建立健全不可移動文物保護機制。深入推進文物領域“放管服”改革。(省文物局負責)推動我省文化遺產空間規劃研究,實現與國土空間規劃的有機銜接。按照“多規合一”要求將文物保護規劃相關內容納入各類空間規劃和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規劃,杜絕未依法完成考古調查、勘探、發掘的土地進入政府土地儲備庫。(省自然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生態環境廳、林業局、文物局和各省轄市政府、濟源示範區管委會、各省直管縣〔市〕政府負責)強化考古項目監管,開展考古出土文物移交專項行動,研究制定考古出土文物移交辦法,建設省文物整理修復基地和中心庫房。加強世界文化遺產監測,健全監測預警和巡查監管制度。(省文物局牽頭,省生態環境廳、林業局參與)支持有條件的地方創建國家文物保護利用示範區,探索下放省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維修工程方案審批許可權。協調推進國家和省級考古遺址公園建設,支持殷墟遺址探索推進國家遺址公園建設。在確保文物安全的前提下,支持在文物保護區域因地制宜適度發展服務業和休閒農業。(省文物局牽頭,省委宣傳部、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農業農村廳、文化和旅遊廳、林業局參與)
(八)大力推進文物合理利用。各級文物部門要統籌規劃,依法加大本行政區域文物資源配置力度。省轄市要編制市區文物保護利用規劃方案。將文物保護與百城提質建設、生態建設相結合,推廣鄭州遺址生態文化公園建設模式。(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政府負責)實施文物博物館單位開放績效考核,強化基本公共文化服務功能。支持社會力量依法依規合理利用文物資源,提供多樣化、多層次的文化產品與服務。(省文物局牽頭,省文化和旅遊廳參與)
(九)健全社會參與機制。在堅持國有不可移動文物所有權不變、堅守文物保護底線的前提下,探索社會力量參與國有不可移動文物使用和運營管理。社會力量參與文物保護利用參照執行支持文化、旅遊發展相關政策,企業用於文物保護利用的資金可依法依規計入成本核算。(省財政廳、文物局負責)鼓勵依法通過流轉、徵收等方式取得屬於文物建築的農民房屋及其宅基地使用權。(省文物局牽頭,省自然資源廳、農業農村廳參與)加大文物資源信息開放共享力度。(省文物局負責)研究制定全省文物資源保護利用規劃及文物旅遊發展總體規劃,推介文物領域研學旅行、體驗旅遊、休閒旅遊項目和精品旅遊線路。(省文化和旅遊廳、文物局牽頭,省教育廳、林業局參與)
(十)激發博物館創新活力。推進河南博物院新館、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新址建設。(省文化和旅遊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文物局參與)支持二里頭夏都遺址博物館、洛陽隋唐大運河文化博物館、殷墟遺址博物館和中國文字博物館二期建設。推進省級重點博物館建設,探索區域博物館建設,支持有關省轄市博物館規劃建設,完善具有中原文化特色的博物館體系。對大中型博物館、區域性文物展示中心、國家一二級博物館、榮獲國家級考古新發現和陳列展覽精品獎的單位及社會效益突出的非國有博物館,統籌各級文物保護專項資金給予適當支持。(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文化和旅遊廳、文物局牽頭,有關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政府參與)分類推進全省博物館法人治理結構建設,賦予博物館更大辦館自主權。(省文物局牽頭,省委宣傳部、編辦、省文化和旅遊廳參與)制定河南省智慧博物館建設規劃。(省文物局牽頭,省委網信辦、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參與)探索文博科研單位向社會提供技術服務激勵機制,加強文化創意產品開發,其所得收入按規定納入本單位預算統一管理,可用於公共服務、藏品徵集、對符合規定的人員予以績效獎勵等。(省文物局牽頭,省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文化和旅遊廳參與)制定非國有博物館支持政策,推進非國有博物館法人財產權確權。(省文物局牽頭,省民政廳、財政廳、自然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參與)各地可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對口幫扶等形式,支持非國有博物館發展。(各省轄市政府、濟源示範區管委會、各省直管縣〔市〕政府牽頭,省文物局參與)
(十一)促進文物市場活躍有序發展。引導民間收藏文物保護利用,促進文物市場健康發展。(省文物局牽頭,省公安廳、司法廳、商務廳、文化和旅遊廳、鄭州海關、省市場監管局參與)收集文物購銷拍賣與信用管理信息,導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開展守信聯合獎勵和失信聯合懲戒。(省文物局牽頭,省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局參與)規範文物鑑定機構發展,多層次開展文物鑑定服務。(省文物局牽頭,省司法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參與)支持符合條件的文物收藏單位申報享受文物進口免稅政策,促進海外文物回流。(省文物局牽頭,省財政廳、鄭州海關、省稅務局參與)
(十二)深化文物領域交流合作。配合國家和我省對外開放工作大局,推進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在考古發掘、科學研究及文物科技保護領域的合作。建立省級文物對外交流合作機制,建設國際合作交流中心,積極參與“中華文明走出去工程”等國家項目,擴大文物對外展覽的數量和規模,提升中原文化影響力。發揮文物資源優勢,促進港澳台同胞的中華文化認同。(省委宣傳部、外辦、省文化和旅遊廳、文物局牽頭,省發展改革委、教育廳、科技廳、自然資源廳、林業局參與)
(十三)加強科技支撐。支持國家城市考古與保護重點科研基地、國家古代壁畫保護基地河南站和國家彩繪陶質文物保護基地河南站建設,提升河南省文物科技保護中心、河南博物院文物科技保護中心、科技考古專業實驗室以及區域保護中心實驗室的設施水平;支持有條件的地方建設區域文物保護中心。持續推進館藏珍貴文物修復,開展土遺址、石窟寺、古建築彩繪和古墓葬壁畫的病害調查和科技保護工作,實施古建築、古樹名木生物病害調查和防治工程。支持高校、科研院所承擔或參與文物考古、博物館領域相關項目和課題。(省科技廳、文物局牽頭,省生態環境廳參與)充分運用信息技術,推動文物展示利用方式融合創新,推進“網際網路+中華文明”行動計畫和文物保護單位保護區劃數位化工程。支持文物裝備企業與文博單位聯合研究開發陳列展覽、文物保護修復以及文物庫房設備。(省文物局牽頭,省委網信辦、省發展改革委、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廳參與)
(十四)創新人才機制。制定文物博物館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實施意見,健全人才培養、使用、評價和激勵機制,適當提高高級專業技術崗位結構比例。開闢“綠色通道”,引進文博專業高層次人才,必要情況下可按有關規定設定專業技術特設崗位,特設崗位人員比照本單位同類、同職務(崗位)等級人員聘用,不受單位崗位總量、最高等級和結構比例限制。文物博物館單位引進的急需緊缺高層次人才,經文物行政部門同意可實行協定工資或項目工資。允許符合國家和我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創新創業規定的專業技術崗位人員,在履行崗位職責的前提下,經文物行政部門同意,到相關單位兼職並按規定取得報酬或獎勵。落實文物保護工程從業資格管理制度,完善考古調查勘探專業人員管理。適時開展文物領域表彰獎勵。研究建立省級文物考古、科學技術、博物館研究激勵機制。(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文物局負責)擴大與省外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建立河南省文物領域專家智庫,實施河南新時代文物人才建設工程,加大文物領域領軍人才、中青年骨幹創新人才培養力度。(省文物局負責)
(十五)加強文物保護管理隊伍建設。繼續加強基層文物保護隊伍建設,保持隊伍穩定。強化省級文物行政部門職能,提升文物保護管理能力。(省委組織部、編辦、省文物局負責)各級政府要依法履行文物保護主體責任,明確負責文物保護管理的機構,使文物保護管理工作力量與其承擔的職責和任務相適應。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及文物資源密集、任務繁重的地方,要進一步加強文物行政管理機構建設。(各省轄市政府、濟源示範區管委會、各省直管縣〔市〕政府負責)為省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依法配置文物保護專職機構或專職人員,未設定專門機構的文物保護單位可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加強文物保護巡查管理。(各省轄市政府、濟源示範區管委會、各省直管縣〔市〕政府牽頭,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文物局參與)
(十六)完善文物保護投入機制。支持文物保護由搶救性保護向搶救性與預防性保護並重、由注重文物本體保護向文物本體與周邊環境整體保護並重轉變。在文物保護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的基礎上,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落實省、市、縣級政府支出責任。有門票收入的文物保護單位應當將門票收入的20%以上專門用於文物修繕和保養。對中央和省級財政下達的文物保護專項資金,各地要按規定加強預算執行管理,不得以重複評審等方式截留項目資金。認真執行文物領域政府購買公共服務指導性目錄,將符合條件的博物館納入免費開放補助範圍。探索對文物資源密集區的支持方式,研究制定社會資金投入文物保護的鼓勵政策。(各省轄市政府、濟源示範區管委會、各省直管縣〔市〕政府牽頭,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文物局參與)
三、實施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全面貫徹國家及我省工作部署,按照本方案確定的目標和任務,著力落實落細;要將文物工作納入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體系,切實增強各級領導幹部文物保護利用的意識。各部門要明確分工、形成合力,推進各項改革舉措落地見效。文化和旅遊、文物部門要履行統籌協調職責,強化協作、積極推進。
(二)完善地方文物法規體系。適時修改我省文物保護地方性法規及相關配套規章。鼓勵各地結合本地文物保護利用實際,制定文物保護地方性法規、規章,為文物保護利用提供有力法制保障。
(三)加強督促落實。加強對本方案落實情況的督導檢查,將文物保護利用改革工作列為省委、省政府重點督查內容。各地、各部門在推進文物保護利用改革中遇到的重大問題要及時向省委、省政府請示報告。要加強文物保護利用改革政策宣傳和輿論引導,營造推動文物事業改革發展的良好氛圍。

印發的通知

豫政辦〔2019〕54號
各省轄市人民政府、濟源示範區管委會、各省直管縣(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門:
《河南省加強文物保護利用改革實施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9年10月24日

政策解讀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文物工作。2018年,中央深改領導小組將研究制定關於加強文物保護利用改革方案列為當年改革任務。在中央改革辦和中央文改辦的指導下,文化和旅遊部、國家文物局在深入調研、梳理問題、借鑑國外經驗的基礎上,研究起草了檔案徵求意見稿。經徵求中央相關部門和中央文改領導小組成員意見,形成了送審稿。7月6日,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2018年10月1日,中辦、國辦印發《關於加強文物保護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見》。這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份專門針對文物保護利用改革並以中辦、國辦名義印發的中央政策檔案,是黨中央立足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戰略高度、著眼推進社會主義文化強國建設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充分體現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文物工作的文化自覺,充分體現了我們黨傳承中華文明、堅定文化自信的歷史責任。
河南是中華民族和華夏文明的重要發祥地,是全國重要的文物資源大省。河南文物工作在打造華夏歷史文明重要傳承區,加快文化強省建設的進程中承擔了重要作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文物工作,2018年以來,省委常委會會議、省政府常務會議多次聽取文物工作匯報,研究推進措施。特別是王國生書記強調:要從政治上看問題,保護和弘揚好中華民族優秀文化,就是延續根脈,也是建設強大國家的需要。我省是文物大省,做好文物的保護和利用是重大政治責任,也是重要優勢。在傳承文化上,我們一定要當功臣,不能當罪人。陳潤兒省長針對文物工作提出:把保護責任嚴起來,把文物遺址“看”起來,把管理隊伍強起來,把執法手段硬起來,確保國家文物安全等具體要求,都為《實施方案》起草提供了指南和支撐。
我省《實施方案》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文物工作系列重要論述精神,按照中辦、國辦《關於加強文物保護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見》框架要求,結合我省實際,並借鑑其他省市經驗,聚焦文物工作的重點難點問題,著力解決文物保護利用不平衡,文物資源促進經濟社會發展作用發揮不充分,文物安全形勢仍然嚴峻,文物行業治理能力需要提升、文博機構隊伍力量薄弱、“小馬拉大車”等發展瓶頸,對相關內容進行了細化,以期全面推進河南文物保護利用工作。
根據中辦、國辦《關於加強文物保護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見》框架,我們力求結合河南實際細化措施:
一是在文物保護創新發展方面。深入推進文物領域“放管服”改革,提升管理能力和服務水平。組織實施中原地區文明化進程研究項目,實證中華文明發展脈絡,努力將部分重要文物建設成為國家文化地標和精神標識。加強文物價值傳播推廣,將文物保護利用常識納入中國小教育體系和幹部教育體系,建立中小學生利用博物館學習長效機制。實施我省革命文物保護利用工程,重點推進大別山、太行山、伏牛山革命文物片區保護利用,加強館藏革命文物徵集和保護。
二是在健全文物管理機制方面。將文物工作納入地方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體系,切實增強各級領導幹部文物保護利用的意識。完善省文物保護管理委員會工作機制,建立文物安全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研究建立舉報獎勵制度。堅守文物安全底線,重點做好文物安全“三防”建設工程、文物建築搶險維修工程等六大工程,支持文物保護志願者參與文物保護,建立完善文物安全縣鄉村三級共管共治工作體系。落實《河南省文物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健全文物安全責任體系和責任追究制度。推進國有文物資源資產管理體系建設,實施文物資源資產報告制度,探索建立常態化文物登錄製度,建設全省文物資源資料庫。推動河南文化遺產空間規劃研究,實現與國土空間規劃的有機銜接,杜絕未依法完成考古調查、勘探、發掘的土地進入政府土地儲備庫。支持洛陽文物保護利用示範區建設,鼓勵鄭州等地探索文物保護利用示範區建設。
三是在加強文物合理利用方面依託不同類型文物資源,推動區域性文物資源整合和集中連片保護利用。規劃建設好紅色旅遊精品線路,加強長征等紅色文化線路整體保護。研究制定河南省文物旅遊發展總體規劃,促進文物旅遊融合發展,推介文物領域研學旅行、體驗旅遊、休閒旅遊項目和精品旅遊線路。推進重點博物館建設,探索區域博物館建設,完善具有中原文化特色博物館體系。推進非國有博物館規範化建設。發展智慧博物館,豐富博物館文化傳播途徑。建立文化創意聯盟,加強文化創意產品開發。
四是在深化文物交流合作方面支持文物收藏單位申報享受文物進口免稅政策,促進河南海外文物回流。配合國家和我省對外開放工作大局,推進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在考古發掘、科學研究及文物科技保護領域的實質性合作。積極參與“中華文明走出去工程”等國家項目,擴大文物對外展覽的數量和規模,宣傳展示光輝燦爛的華夏歷史文明,促進台港澳民眾的中華文化認同。
五是在文物改革支撐保障方面。加強省級文物督察力量,強化市縣文物部門文物安全監管職責,明確市、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的文物行政執法責任。支持重點科研基地建設,推動文物展示利用方式融合創新。加強文物博物館事業單位人事管理,開闢綠色通道,引進文博專業高層次人士。建立河南省文物領域專家智庫,實施河南新時代文物人才建設工程。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落實省、市、縣各級政府支出責任。探索對鄭州、洛陽、安陽等文物資源密集區的支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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