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關於文化工作和宣傳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執行國家關於宣傳工作和文物保護的法律法規,落實省委省政府有關工作部署。研究擬訂全市文化、廣播電視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管理、旅遊和文物保護工作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起草文物保護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
(二)統籌規劃全市文化事業、文物事業、文化產業、廣播電視和旅遊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廣播電視、旅遊和文物融合發展,推進文化、廣播電視、旅遊和文物體制機制改革。
(三) 負責全市文化、廣播電視、旅遊和文物事業統計工作。編制全市文化、廣播電視、旅遊和文物事業經費預算,審核並監督文化、廣播電視、旅遊和文物專項經費使用情況。
(四)管理全市重大文化、文物和旅遊活動,指導全市重點文化、廣播電視、旅遊和文物設施建設,組織全市文化、旅遊和文物整體形象宣傳推廣,促進文化產業、廣播電視、旅遊產業和文物事業對外合作和市場推廣,擬定旅遊市場開發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全域旅遊。
(五)指導、管理全市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
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相關門類藝術、各相關藝術品種發展。
(六)負責全市公共文化、廣播電視、旅遊產業和文物事業發展,推進公共文化、廣播電視、旅遊和文物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深入推進旅遊惠民,推動文化惠民、文物惠民工程實施。
(七)指導、推進全市文化、廣播電視、旅遊和文物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廣播電視、旅遊和文物行業信息化、標準化、融合化建設。
(八)負責全市
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九)統籌規劃全市文化、廣播電視、旅遊產業和文物事業,組織實施文化、廣播電視、旅遊和文物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促進文化產業、旅遊產業發展。
(十)指導全市文化和旅遊市場發展,對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推進文化、廣播電視、旅遊和文物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化和旅遊市場,會同有關部門履行行業安全監管責任。
(十一)負責動漫和網路遊戲相關產業規劃、產業基地、項目建設、會展交易和市場監管,監督管理、審查廣播電視和網路視聽節目內容和質量,指導監管廣播電視廣告播放,指導全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組織查處全市跨區域文化、文物、出版、廣播電視、電影、旅遊等市場的違法行為,督查督辦大案要案,維護市場秩序。
(十二)指導、管理全市文化、廣播電視、旅遊和文物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組織大型文化、旅遊和文物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推廣活動。
(十三)負責全市文化遺產保護和管理的監督工作,審核文化遺產申報項目,會同有關部門負責歷史文化名城、歷史文化街區、名鎮、名村、傳統村落的推薦申報和規劃、管理、保護、監督工作。組織實施文物保護和考古發掘項目,負責全市考古調查、勘探,考古發掘工作。
(十四)負責推動完善文物、博物館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全市文物和博物館、紀念館的業務工作;指導社會文物管理、搶救、徵集等工作,協調博物館之間的交流與協作。
(十五)協調指導開封廣播電視台相關業務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發展道路,統籌文化事業、廣播電視、文化產業、旅遊業和文物事業發展,提高我市文化軟實力和文化影響力。加強廣播電視陣地管理,把握正確輿論導向和創作導向。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廣播電視公共服務標準化、均等化;正確處理文物保護、文物管理和文物利用之間的關係,完善文物保護投入機制,完善政策措施,充分發揮文物對文化高地建設和全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推動作用。深化“放管服”改革,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
內設機構
辦公室
人事科
信息統計科
行政審批科
藝術科
公共服務科
非物質文化遺產科
產業發展科
市場管理科
對外交流與宣傳推廣科
資源開發科
廣播電視事業科
廣播電視宣傳科
文物保護與考古科
博物館與社會文物科
古城保護與文化旅遊委員會秘書科
機關黨委
局屬單位
旅遊質量管理監督所
開封市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開封市文化館
開封市圖書館
開封市電影公司
開封市豫劇院
開封市雜技團有限責任公司
開封美術館 (開封書畫院)
開封市大眾影劇院
開封市人民會場
開封市解放電影院
開封市歌舞劇院有限公司
開封市文物工作隊
劉青霞故居紀念館
開封市延慶觀繁塔文物管理所
開封市文物商店
開封市藝術博物館(山陝甘會館)
開封城牆文物保護管理所
開封市博物館
開封市導遊服務管理中心
開封市旅遊信息中心
現任領導
開封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局長:陳連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