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表彰2008年度消防工作先進市的通報

《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表彰2008年度消防工作先進市的通報》是河南省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發文時間是2009年04月17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表彰2008年度消防工作先進市的通報
  • 發文字號:豫政〔2009〕23號
  • 發布時間:2009年04月17日
  • 發布單位:河南省人民政府
檔案全文
各省轄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門:
  2008年,各地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消防工作的意見》(國發〔2006〕15號)和《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認真貫徹國發〔2006〕15號檔案切實加強消防工作的意見》(豫政〔2006〕52號),牢牢把握消防工作主動權,認真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大力加強消防基礎設施和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廣泛深入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和消防宣傳教育,著力構建“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消防工作格局,有效提升了全省抗禦火災的整體能力,確保了全省火災形勢持續平穩,為促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加快中原崛起做出了突出貢獻。為鼓勵先進,促進工作,省政府決定對鄭州、洛陽、平頂山、濮陽、漯河、鶴壁、安陽、焦作、南陽、商丘、三門峽和濟源等12個消防工作先進市予以通報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單位珍惜榮譽,再接再厲,爭取更大的成績。各地要以受表彰的單位為榜樣,進一步加強對消防工作的領導,層層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積極推進消防工作社會化進程,最大限度地提升防控火災能力,減少火災事故和火災危害,為保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建設和諧中原做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九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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