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全縣各級各部門及社會各界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貴州省消防條例》等法律法規,按照與縣政府簽訂的《社會消防安全工作目標管理責任書》要求,認真履行消防安全職責和義務,層層落實防火安全責任制,健全完善防火措施,整改消除火災隱患,最大限度地減少了各類火災事故的發生,為全縣經濟社會發展和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作出了積極貢獻。為樹立典型,鼓勵先進,推動全縣消防工作再上新台階,經縣人民政府研究,決定對良村鎮、習水縣綠洲酒店等8個先進單位和黎海峰等12名先進個人給予表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習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表彰2008年度社會消防安全工作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的通報
- 分類: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的通報
- 表彰:8個先進單位和黎海峰
- 備註:充分發揮模範帶頭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