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報內容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人民政府有關工作部門:
2008年,全市社會消防工作在市人民政府的領導下,各地各有關部門認真履行消防工作職責,加大防火力度,社會消防工作取得了較好成績。市人民政府對照《赤水市2008年社會消防工作目標責任書》,對各鄉鎮、街道和有關部門進行了考核,現將考核情況通報如下:
一、社會消防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績
(一)
(三)經費投入進一步加大,消防裝備進一步加強。2008年,市財政安排36萬元專項資金購置特勤裝備;安排25萬元用於消防業務支出,保證了消防保衛工作的正常開展。
(四)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力度進一步加大,全民消防安全意識進一步增強。各地各有關部門採取多種措施加強消防安全宣傳,人民民眾的消防安全意識得到增強。一是不斷創新消防宣傳模式,進一步引導民眾接受消防宣傳。在“六月安全生產月”和 “119消防宣傳日”中,公安消防部門、派出所走進社區、學校、企業,設定展牌,開展消防諮詢,懸掛消防宣傳標語,開放消防站,接受民眾學習和諮詢,進一步擴大了消防宣傳教育面,普及了消防安全常識。二是消防部門、公安派出所對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重點行業從業人員進行了多次培訓,培訓對象包括公務員、教師、企業管理人員、安全專職幹部、技術員、特殊工種人員等人群,總計培訓10餘次,培訓人員1000餘人。
(五)“老幼病弱殘”消防弱勢群體管理得到加強。去年,我市在全市範圍內集中開展了弱勢群體居住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治理活動,形成了人人注重消防安全,人人關愛弱勢群體的良好社會氛圍,主要對老、弱、病、殘、孤、寡、呆、傻、獨居等弱勢群體生活起居場所以及家庭小作坊進行了排查治理,有效地預防火災事故,增強弱勢群體的消防安全自我保護意識。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責任落實還不到位,消防設施建設還有待加強。一是在責任落實上還存在較大差距。一些行業主管部門未與下屬單位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對下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缺乏有效的監督和指導;一些單位對公安部61號令落實不夠,責任主體意識不強,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力度不夠,單位的建築消防設施的維護保養不夠。二是未將消防工作納入目標考核內容。三是部分鄉鎮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建設未與城鎮建設同步實施,城鎮和新農村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建設經費未納入本級財政預算。
(二)火災形勢較為嚴峻。2008年,我市共發生火災12起,立案調查5起(其中居民住房火災3起,小型加工廠火災1起,車輛火災1起),受災 15 戶,燒毀建築 561.5 平方米,直接財產損失 433001 元,無人員傷亡。火災起數比上年上升了 66.67%,直接財產損失上升了 22.45%。農村火災較為突出,大同鎮3起,兩河口鄉1起,旺隆鎮1起,葫市鎮2起。
(三)火災隱患排查整改工作力度不夠。在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中,個別地方和行業的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沒有全面展開,檢查不到位,對轄區單位、場所的火災隱患未能及時發現,工作流於形式,導致了舊的隱患未消除,新的隱患又出現。
(四)派出所的消防監督工作還有待進一步加強。部分派出所未真正將消防監督工作作為本職工作來做,未真正執行公安部73號令、《遵義市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實施辦法》的相關規定。
三、考核評估結果
對照《赤水市2008年度社會消防工作目標責任書》,對各鄉鎮、街道社會消防責任目標的考核評定結果為:
一等獎:天台鎮
二等獎:官渡鎮、兩河口鄉
三等獎:金華辦、大同鎮、石堡鄉
市人民政府希望各地各部門要站在實踐科學發展觀的高度,降事故、促平安,認真總結2008年社會消防工作的經驗教訓,深入查找存在的問題,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切實抓好2009年社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努力推進我市消防工作的社會化進程,為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民眾安居樂業創造一個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發布時間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