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下達2008年鄉鎮財源建設考核目標的通知是關於將鄉鎮財源建設考核目標的一部工作條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赤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下達2008年鄉鎮財源建設考核目標的通知
- 地區:赤水市
- 單位:人民政府辦公室
- 類型:檔案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按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赤水市鄉鎮財源建設考核辦法(試行)的通知》(赤府辦發〔2008〕18號)要求,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鄉鎮財源建設考核目標下達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一、財源建設考核稅收基數的確定辦法
原則上以各鄉鎮2007年企業、建設項目實現的地方稅收加上契稅確定考核基數,非稅收入、耕地占用稅和個體工商稅收不計入考核基數(考核時相應不計入考核),財源建設考核稅收基數不低於獎勵資金基數。
二、考核基數核定結果
按上述確定考核基數辦法,結合2008年各鄉鎮的重點建設項目投資情況,確定鄉鎮財源建設考核稅收基數3665萬元,其中:市中辦1550萬元、文華辦550萬元、金華辦450萬元、天台鎮140萬元、復興鎮180萬元、丙安鄉30萬元、兩河口鄉40萬元、大同鎮75萬元、寶源鄉25萬元、旺隆鎮55萬元、葫市鎮60萬元、元厚鎮50萬元、官渡鎮190萬元、石堡鄉50萬元、長期鎮85萬元、長沙鎮100萬元、白雲鄉35萬元。
三、2008年財源建設考核目標
按照分類指導原則確定的增長率,2008年鄉鎮財源建設年度考核目標為4362.8萬元,其中:市中辦1860萬元、文華辦660萬元、金華辦540萬元、天台鎮165.2萬元、復興鎮212.4萬元、丙安鄉34.5萬元、兩河口鄉46萬元、大同鎮88.5萬元、寶源鄉28.75萬元、旺隆鎮63.25萬元、葫市鎮69萬元、元厚鎮57.5萬元、官渡鎮224.2萬元、石堡鄉57.5萬元、長期鎮97.75萬元、長沙鎮118萬元、白雲鄉40.25萬元。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進一步增強發展意識,加大財源培植力度,認真落實目標責任,確保今年財源建設任務的全面完成。
附:2008年鄉鎮財源建設目標任務表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一日
2008年鄉鎮財源建設目標任務表
單位:萬元
項目 鄉鎮辦 | 考核基數 | 增長率(%) | 2008年目標數 |
市中辦 | 1550.00 | 20 | 1860.00 |
文華辦 | 550.00 | 20 | 660.00 |
金華辦 | 450.00 | 20 | 540.00 |
天台鎮 | 140.00 | 18 | 165.20 |
復興鎮 | 180.00 | 18 | 212.40 |
丙安鄉 | 30.00 | 15 | 34.50 |
兩河口鄉 | 40.00 | 15 | 46.00 |
大同鎮 | 75.00 | 18 | 88.50 |
寶源鄉 | 25.00 | 15 | 28.75 |
旺隆鎮 | 55.00 | 15 | 63.25 |
葫市鎮 | 60.00 | 15 | 69.00 |
元厚鎮 | 50.00 | 15 | 57.50 |
官渡鎮 | 190.00 | 18 | 224.20 |
石堡鄉 | 50.00 | 15 | 57.50 |
長期鎮 | 85.00 | 15 | 97.75 |
長沙鎮 | 100.00 | 18 | 118.00 |
白雲鄉 | 35.00 | 15 | 40.25 |
合 計 | 3665.00 | 4362.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