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表彰平頂山市和濟源市的通報

《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表彰平頂山市和濟源市的通報》是河南省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發布時間是2013年12月05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表彰平頂山市和濟源市的通報
  • 發文字號:豫政〔2013〕64號
  • 發布時間:2013年12月05日
  • 發布單位:河南省人民政府
檔案全文
各省轄市、省直管試點縣(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門:
  近年來,平頂山市和濟源市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把創建國家森林城市作為建設生態文明、改善生態環境、增強城市可持續發展能力的重要舉措,科學規劃、合理布局,加大投入、紮實工作,林業生態建設成效顯著,成功探索出各具特色的城市森林建設道路。2013年9月平頂山市和濟源市被全國綠化委員會、國家林業局授予“國家森林城市”稱號。鑒此,省政府決定對平頂山市和濟源市予以通報表彰。
  希望平頂山市和濟源市珍惜榮譽,再接再厲,在林業生態建設中再創佳績。同時,希望全省各地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為引領,認真學習借鑑平頂山市和濟源市的經驗,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大力加強生態文明建設,為建設中原經濟區,實現中原崛起、河南振興做出更大貢獻。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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