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河南省期貨市場管理條例(試行)》的決定

2002年3月27日河南省第九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河南省期貨市場管理條例(試行)》的決定
  • 頒布單位:河南省人大常委會
  • 頒布時間:2002.03.27
  • 實施時間:2002.03.27
《河南省期貨市場管理條例(試行)》是1994年4月28日河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的。該條例的貫徹實施,在加強期貨市場管理、規範期貨交易行為、保護期貨交易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期貨市場秩序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鑒於國務院已頒布了《期貨交易管理暫行條例》,河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決定,廢止《河南省期貨市場管理條例(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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