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北省郵電通信管理條例
- 發布單位:80301
- 發布日期:1991-03-02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河北省郵電通信管理條例共六章四十七條。主要是為了促進郵電通信事業的發展,提高郵電通信服務質量,保障郵電通信暢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實施細則》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河北省郵政條例(2015修正)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保障郵政普遍服務,加強對郵政市場的監督管理,維護用戶合法權益,促進郵政業的健康發展,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生活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石家莊市郵政通信管理條例》經市人大審議通過在舉行的石家莊市人大常委會會議上,審議通過了《石家莊市郵政通信管理條例》,待報省人大常委會批准 後,將成為我省首部郵政地方性法規。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郵政通信安全、...
第四十條違反本規定第八條第一款、第十條第二款和第十七條規定的,按照《河北省郵電通信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處理。第四十一條違反本規定第十三條規定的,由郵政主管部門責令建設單位限期提供辦理郵政業務的場所或者補建郵政設施,並視...
(三)河北省預算管理暫行條例(1990年2月17日河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四)河北省郵電通信管理條例(1991年3月2日河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根據1995年11月15日河北省第八屆...
第五條 石家莊市電信局、縣(市)、礦區郵電局是本轄區電信業務和電信行業管理的主管部門,根據《河北省郵電通信管理條例》的授權和人民政府規定的職責,負責本辦法的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公安、交通、工商行政管理、建設、規劃、市政公用、...
第一條 為保證郵政安全、暢通,加強郵政行業管理,提高郵政質量和服務水平,促進郵政事業的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實施細則》和《河北省郵電通信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河北省人民防空通信管理規定修正案 (2010年11月30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0]第10號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一、將文中的“郵電”修改為“通信管理”。 二、第四條修改為:“人防部門在同級人民政府和軍事部門的領導下,組織...
(八)通信線路遭受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時,各級政府應立即組織力量,協助 通信部門儘快搶修。二、通信線路建設應納入城鄉建設總體規劃,儘量和道路及其它管網同步建設。設定電桿和埋設電纜所需土地,按河北省土地管理條例有關條款辦理。三、...
《河北省人民防空通信管理規定》在1995.03.12由河北省人民政府頒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人民防空通信管理,保障戰時迅速、準確地傳遞、發放防空警報信號和指揮防空襲鬥爭,根據《人民防空條例》的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
第二十二條電力主管部門和電力企業的專用通信設施及其附屬設施的保護工作,依照國務院發布的《廣播電視設施保護條例》以及《河北省郵電通信管理條例》等有關法規的規定執行。第五章 電力設施與其他設施相互妨礙的處理 第二十三條電力線路與通信...
河北郵電通信工程建設監理有限公司成立於1998年1月14日,註冊資本1000萬元,是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自我約束的經營主體與法人實體。公司主營業務是電信工程、通信鐵塔工程、信息系統工程監理、房屋建築工程監理以及項目管理與項目諮詢...
河北省人民防空通信管理規定修正案 一、將文中的“郵電”修改為“通信管理”。二、第四條修改為:“人防部門在同級人民政府和軍事部門的領導下,組織實施本地區人民防空通信工作。通信管理、無線電管理、廣播電視、住房和城鄉建設、發展和...
郵政通信管理系始建於1984年,共開設了工商企業管理(郵政通信管理方向)、物流管理(投遞管理方向)市場行銷專業、行銷與策劃(資料庫行銷方向)、電子商務、市場開發與行銷(報刊與圖書發行方向)、機電設備維修與管理(郵政設備維護與管理...
2010年7月30日自治區九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中文名 自治區人大常委會關於廢止《西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辦法》和《西藏自治區郵電通信管理條例》的決定 頒布單位 西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2010....
《杭州市郵政通信管理條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及其實施細則和《浙江省郵電通信管理條例》,結合杭州市實際情況而制定,本條例的制定是為加強郵政通信建設和管理,提高郵政通信服務水平,促進郵政事業的發展。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
1994年6月28日河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 1994年6月28日公布 1994年11月9日起施行。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消防管理,保障公共財產和公民生命財產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有關法律、...
第三十六條 非法侵占氣象探測場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河北省土地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處罰。第三十七條 經郵電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單位傳遞的氣象電報發生稽延或者...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抗旱條例》《蓄滯洪區運用補償暫行辦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河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辦法》《河北省抗旱規定》《河北省蓄滯洪區管理辦法》《河北省人民政府突發公共...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本省境內的郵電通信管理。第三條 省郵電管理局是本省郵電通信工作的主管部門。各地、市、縣、區郵電局(含郵政局、電信局)經省郵電管理局授權,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郵電通信工作。省郵電管理局及其授權的地、市...
內蒙古自治區郵電通信管理條例 (1992年2月29日內蒙古自治區第七屆 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條例全文 【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內蒙古自治區郵電通信管理條例 (1992年2月29日內蒙古自治區第七...
第一條 為加強西藏自治區郵電通信管理,維護郵電通信的正常秩序,促進郵電通信事業的發展,以適應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本行政區域內的郵電通信建設和管理。第三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