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第五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於2008年10月23日正式公布,公布260處第五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包括古遺址69處,古墓葬30處,古建築85處,石窟寺及石刻21處,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築55處,與現有河北省文物保護單位合併項目2處。
- 古遺址(69處)
- 古墓葬(30處)
- 古建築(85處)
- 石窟寺及石刻(21處)
- 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築(55處)
- 與現有河北省文物保護單位合併項目(2處)
- 古墓葬(30處)
- 古建築(85處)
- 石窟寺及石刻(21處)
- 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築(55處)
- 與現有河北省文物保護單位合併項目(2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