龜地遺址,位於河北省唐山市豐潤區火石營鎮後劉城子村東北300米處的還鄉河南岸二級台地上是商周聚落遺址,是研究商周時期的文化面貌的重要遺址。
龜地遺址海拔高程69米,面積約3320平方米,平面略呈圓形,東、南兩面為還鄉河沖積的一級台地,西部為山丘,北臨還鄉河,台地高出四周約6米。
2013年5月,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布為第七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龜地遺址
- 級別批次:第七批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 批准單位:國務院
- 編號:7-0015-1-015
- 時代:夏至周
- 所屬地區:唐山市豐潤區火石營鎮後劉城子村
歷史沿革,遺址特點,文物遺存,保護措施,研究價值,旅遊信息,
歷史沿革
龜地遺址所處位置建制多變,商代為孤竹國領地,春秋戰國時屬燕國,秦屬右北平郡,西漢時期開始建縣制,史稱土垠縣、徐無縣、無終縣。三國時期屬魏國,西晉時期屬地歸屬北平郡土垠、徐無兩縣。北魏初年屬漁陽郡的士垠縣和徐無縣。北齊天保元年(550年)廢土垠縣,設東北道行台。隋時屬漁陽縣。唐武德二年(619年)屬無終縣,唐武后萬歲通天二年(697年),無終縣改名玉田縣,屬河北道薊州玉田縣。遼代為永濟務,屬玉田縣。金大安元年(1209年)始稱豐閏,歸屬薊州。元世祖二十一年(1284年)豐閏縣改為豐閏署,屬大都路薊州。明洪武元年(1368年)改名豐潤,屬順天府薊州。後一直沿用。
1980年,由豐潤縣劃出一部分,成立唐山市新區。
1990年4月,在全國第二次文物普查河北省文物普查補漏時,普查人員在調查中發現該遺址。遺址東西長65米、南北寬59米,平面略呈圓形,狀如龜,故村民稱其為龜地,該遺址因此得名。
2002年2月,國務院批准,撤銷豐潤縣和新區,合併建立唐山市豐潤區,隸屬唐山市管轄。鑒於遺址地處偏僻,交通不便,才使得其保存較好。
2004年唐山市文物管理處為了配合電網工程,對遺址進行了試掘,試掘面積75平方米。發現有房址、墓葬、灰坑、灶坑等遺蹟。
2009年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時唐山市文物普查隊對該遺址進行了複查。遺址早年因平整土地和埋墳略有破壞外,現一直保存較好。
遺址特點
龜地遺址高出四周約6米,南高北低、上為褐色沙質土壤,下部為基岩,基岩為南北走向,北部基岩裸露,南部全部被土壤覆蓋。台地東、南、西三面分兩個階梯,下部用石塊壘砌。台地略呈圓形,面積約3320平方米,海拔高度69米。遺址文化層東、南部較厚,北部較薄,遺蹟有墓葬、房址、灰坑、灶坑等,遺物非常豐富。
文物遺存
經過調查發現,整個遺址處在一高台地上,基本沒有遭到大的破壞,遺址區內隨處可見大量的鬲、顱、豆、盆、缽、罐等陶器殘片。堆積厚度在2.5米到4米之間。初步推斷該遺址為商周聚落遺址。
遺址分布整個龜地範圍內,文化層厚2.5-4米,共分為六層,其中二、三層為張家園上層文化類型、四層為夏家店下層文化燕南類型,五、六層屬圍坊二期文化類型。遺址文化層厚2.5-4米,共分六層,其中二、三層為張家園上層文化類型。四層為夏家店下層文化燕南類型。遺蹟有房址、墓葬、灰坑、灶坑等。墓葬為土坑豎穴,隨葬有金耳環、松石、陶鬲、缽、罐等。遺物有金、玉、骨、蚌、石、銅、鐵、陶器等。陶器主要器形有高、甌、鼎、尊、瓮、豆、鉲、罐等。骨器中有卜骨。
保護措施
2008年11月被河北省政府公布為河北省文物保護單位。
2013年5月,被國務院公布為第七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研究價值
龜地遺址器物特徵明顯,時代脈絡清晰,除了具有一些冀東、燕山南麓地區典型遺物特點外,同時還有著還鄉河流城乃至灤河流域自己的較為獨特的器物類型。因此,該遺址是研究還鄉河流域乃至灤河流域同時期文化面貌的一處重要的聚落遺址,同時也對研究夏商文化、探索南燕文化的起源和發展具有重要的史料價值。
遺址具有多重結構文化類型,它的文化面貌地方特點突出,同時具有遼東半島、山東半島、海河北系區及張家口壺流河流域等諸多文化的共同點,它對研究這些地域同時期文化的關係起到了重要的樞紐作用。
旅遊信息
龜地遺址位於河北省唐山市豐潤區火石營鎮後劉城子村東北300米處的還鄉河南岸二級台地,北緯39°32’~40°04',東經117°45’~11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