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水利工程供水價格管理辦法修正案》是河北省一部地方政府規章。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北省水利工程供水價格管理辦法修正案
- 類別:地方政府規章
《河北省水利工程供水價格管理辦法修正案》是河北省一部地方政府規章。
《河北省水利工程供水價格管理辦法》在1997.03.31由河北省人民政府頒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合理利用水資源,促進計畫用水和鼓勵節約用水,保證水利工程正常運行,維護供用水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等有關法律、...
水利工程供水價格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科學合理核定水利工程供水價格,完善水利工程供水定價機制,促進水資源節約、保護和合理利用,促進水利工程良性運行、水利事業健康發展,保障國家水安全,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
河北省水利工程供水價格管理辦法修正案刪去第十一條中的“報水利工程管理單位批准”。河北省蓄滯洪區管理辦法修正案一、刪去第二十八條。二、第四章題目修改為“法律責任”。三、根據以上修改,對本辦法有關條文的順序作了相應調整。
《關於修訂的通知》是河北省物價局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08年03月26日。檔案發布 各設區市物價局、城建局(建委)、省直有關部門:根據國家發改委、建設部《關於修訂城市供水價格管理辦法的通知》精神,經研究,決定將省物價局、省...
由其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商省水行政主管部門、物價部門擬定,報水利電力部核准。第二十九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一九八三年四月九日省政府制發的《河北省水利工程水費徵收使用和管理辦法(試行)》同時廢止。
河北省城鎮供水價格管理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城鎮供水價格管理與實施,保障供水、用水雙方的合法權益,促進城鎮供水事業發展,節約和保護水資源,根據國家《城鎮供水價格管理辦法》,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第二條 ...
河北省水利工程供水價格管理辦法修正案 一、第二十條修改為:“各類用水均應當實行定額管理,超定額用水實行累進加價。具體標準由省物價部門 會同水行政主管部門另行核定。”二、第三十條修改為:“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90年5月3...
自建供水設施單位用水計畫的制定,按《石家莊市城市節約用水管理辦法》規定執行。第二十三條 公共供水企業應與用水單位或個人簽訂契約,載明雙方的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等主要內容。第二十四條 公共供水企業應按物價部門批准的價格徵收水費...
由河北省水利廳於2023年2月7日印發,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印發信息 關於印發《河北省水利工程質量管理辦法》的通知 冀水建〔2023〕5號 各市水利(水務)局,雄安新區建設和交通管理局,廳直有關單位:為推動水利工程...
河北省水利工程管理條例 (1990年11月10日河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8年12月26日河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關於修改〈河北省水利工程管理條例〉的決定》修正 根據2011年11月26...
《石家莊市城市市區供水管理辦法修正案》是石家莊市一部地方政府規章。檔案全文 (2003年3月25日石家莊市人民政府第2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2003年5月8日石家莊市人民政府令第128號公布) 一、第一條的《城市供水條例》前增加“國務院...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水利工程供水定價成本,是指供水經營者通過攔、蓄、引、提等水利工程設施提供天然水過程中發生的合理費用支出。第四條 水利工程供水定價成本監審應當遵循以下原則:(一)合法性原則。計入定價成本的費用應當符合《中華...
《關於調整邯鄲市水利工程供水價格的通知》是河北省物價局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09年06月09日。檔案全文 河北省水利廳:你廳《關於申請調整邯鄲市水利工程供水價格的函》(冀水財[2008]29號)收悉,根據《水利工程供水價格管理辦法》...
《水利工程供水價格管理辦法講義》是2004年中國水利水電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韓慧芳、鄭通漢。內容簡介 本書以講義的形式,對《水價辦法》主要內容進行了講解。本書可作為《水價辦法》的培訓教材,也可供廣大從事水利工作和價格工作的...
除中央直屬及跨省級水利工程供水價格由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管理外,地方水價制定和調整工作由省級價格主管部門直接負責,或由市縣價格主管部門提出調整方案報省級價格主管部門批准。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要儘快出台《水利工程供水價格管理辦法》。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