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新農村建設指導意見

《河北省新農村建設指導意見》是2021年07月09日河北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北省新農村建設指導意見
  • 發布單位:河北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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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發布

2021年07月09日,河北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發布了《河北省新農村建設指導意見》。

檔案內容

新農村建設是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重要任務,為紮實推進新農村建設,促進鄉村全面振興,日前,河北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河北省新農村建設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並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指導意見》提出河北省新農村建設目標任務是:通過新建、聯建、改造提升、綜合整治等方式,到2025年,完成村莊建設、人居環境治理,農村住房體現新特色,整體風貌展現新變化,農村人居環境得到全面改善,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明顯提高。2021年全省成線連片建設2000個美麗鄉村;到2025年,全省建成1萬個以上美麗鄉村。
在健全鄉村規劃體系方面,《指導意見》提出,最佳化縣域村莊布局,按照城郊融合類、集聚提升類、特色保護類、保留改善類、搬遷撤併類村莊類型,分類制定整治和建設管理策略,2021年年底前完成縣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編制,合理最佳化村莊布局,明確村莊分類。高質量編制村莊規劃,嚴格村莊規劃審批程式,村莊規劃由鄉(鎮)政府組織編制,報上一級政府審批,報送審批前應按規定進行公示,報批時須附村民委員會審議意見和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的決議。強化新農村建設規劃監管,完善鄉村規劃許可證制度,依法落實“一戶一宅”,落實建築退距、間距以及高度、形式等風貌管控要求,嚴禁打著新農村建設旗號違法占地、違規建設。
在實施農村住房建設品質提升工程方面,《指導意見》提出,突出地方特色,強化技術服務,開展技術下鄉活動,大力推廣綠色環保技術,引導套用經濟安全、效果明顯的方式進行既有農村住房改造。開展農村住房建設試點,在28個試點縣(市、區)344個村開展農村住房建設試點,積極推廣現代布局、新型結構體系、新型建造方式和建築節能技術。健全管理制度,落實規劃建設管理、房屋結構設計、建築工匠管理、技術服務指導、竣工驗收“五項制度”。完善農村低收入群體住房安全保障工作機制,確保農村低收入群體住房安全保障率達到100%,實現所有農戶不住危房。
在紮實推進“空心村”治理方面,《指導意見》提出,分類施策推進治理,結合村莊特點,有力有序推進“空心村”治理工作,農宅空置率30%~50%的村莊,2021年11月底前完成。有效實施集中安置,引導搬遷民眾在縣城、中心鎮和農村新社區進行集中安置。最佳化完善服務保障,堅持統籌規劃,同步推進教育、衛生、文化、體育、養老、殯葬及商業網點等設施建設,確保搬遷民眾享受便利基本公共服務,做好搬遷民眾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城鄉低保等社會保障政策轉移接續,妥善安排搬遷民眾子女入學入園,持續做好社會救助兜底保障。
在持續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方面,《指導意見》提出,切實整治提升村容村貌,加強空置房屋和閒置宅基地整修利用,開展美麗庭院示範創建,支持建設村莊小微公園和公共綠地,2021年重點建設150個省級森林鄉村。大力推進農村戶用衛生廁所改造,2021年完成衛生廁所改造100萬座,到2025年,農村戶用衛生廁所實現願改盡改。積極推動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全覆蓋,2021年推進農村生活垃圾處理體系全覆蓋,每個設區市確定1個縣(市、區)開展農村生活垃圾源頭分類減量、資源化處理利用試點,到2025年,生活垃圾分類全面推行。深入推進農村生活污水無害化處理,2021年新增建設覆蓋10002個村莊的農村生活污水無害化處理設施,2022年新增設施覆蓋7106個村莊,2023年實現所有村莊全覆蓋。
另外,在提高基礎設施配套水平、培育發展特色產業、提升鄉村治理水平、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強化組織保障等方面,《指導意見》也提出具體要求,並明確了新農村建設重點任務責任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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