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財政部農業部關於認真做好“新農村衛生新校園建設工程”試點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財政部農業部關於認真做好“新農村衛生新校園建設工程”試點工作的通知是為進一步解決農村中國小在校園環境和生活條件方面普遍存在的衛生條件較差、相關生活設施不夠配套等問題,切實保障農村中國小校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等提出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教育部財政部農業部關於認真做好“新農村衛生新校園建設工程”試點工作的通知
  • 檔案類別:通知
  • 發布單位:教育部等
  • 發布年份:2006
匯報通知,具體內容,重要意義,試點模式,入選條件,組織實施,工作要求,

匯報通知

教財〔2006〕12號
河北、福建、江西、湖北、廣西、海南、重慶、四川、雲南、陝西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財政廳(局)、農業廳(辦):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中發〔2006〕1號)中關於“要加快農村能源建設步伐,在適宜地區積極推廣沼氣”的要求,結合農村中國小校衛生環境狀況,財政部、教育部、農業部決定從2006年起,在全國部分省份開展以農村中國小改廁治污為主要內容的“新農村衛生新校園建設工程”(以下簡稱“工程”)的試點工作。為認真做好試點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具體內容

重要意義

當前農村中國小普遍存在兩個方面的衛生問題:一是學校衛生條件比較差。學校普遍使用露天旱廁,設施簡陋陳舊,學生如廁難,並存在重大安全隱患。一些寄宿制學校的剩飯剩菜、污水等生活垃圾得不到及時處理,廁所缺少排污系統,成為一些疾病的傳播源頭。二是相關生活設施不配套。不少農村中國小校沒有飲水設備和食堂,師生課間飲水難、做(熱)飯難。這些問題已成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農村義務教育事業發展的不和諧因素。通過因地制宜地建設沼氣綜合利用系統等方式,改造農村中國小現有廁所,一方面,可以一攬子解決農村中國小旱廁衛生、生活垃圾處理問題以及師生熱飯難、做飯難等問題,阻斷腸道傳染疾病、血吸蟲等傳染性強、容易集中爆發的疾病傳播,從而徹底改善農村學校的衛生和生活條件,保障廣大師生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另一方面,農村中國小建設是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工程”的實施,將在廣大師生中進一步普及衛生防病及能源知識,增強其維護健康、節約能源和保護環境的意識,同時,產生大量的能源利用效益和生態環境效益,對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具有積極的推動和示範作用。

試點模式

試點模式一:“生態廁所+沼氣池+食堂改灶”。該模式主要適用於200人左右的走讀制中國小。建設內容為:改建學校廁所、興建沼氣池、進行食堂改灶。廁所和沼氣池為一體化建設,配置沼液回流沖廁設施,產生沼氣用於教師做飯和給學生熱飯、燒開水,沼肥作為無害化的有機肥,施用於附近農田。
試點模式二:“生態廁所+沼氣淨化工程+食堂改灶”。該模式適用於300人以上的寄宿制中國小,建設內容在模式一的基礎上,增加生活污水淨化沼氣池工程建設,處理寄宿制學校食堂、浴室、宿舍等排放的生活污水和糞便,所產沼氣用於教師和住宿學生做飯和燒開水使用,沼肥作為無害化有機肥,施用於附近農田。
請各地根據經濟、社會和資源條件,以及學校規模等情況,因地制宜地選擇上述兩種試點模式或其他模式,在傳染病高發、水污染嚴重及存在安全隱患的地區和具有示範效應的地區首先開展試點工作。
學校廁所的建設標準根據《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全國愛衛會辦公室關於農村學校衛生廁所建造的指導意見》(教體藝廳〔2004〕10號)的要求,按女生每15人設一個蹲位,男生每30人設一個蹲位,每40人設1米長的小便槽進行設計。“工程”有關項目的技術指導和建設成本參照《2006年“新農村衛生新校園建設工程”技術指導參考》和《2006年“新農村衛生新校園建設工程”投資測算表(參考數據)》(詳見附屬檔案3、附屬檔案4)的規定執行。

入選條件

試點學校的選擇必須符合以下條件:一是農村(含縣鎮所在地和市轄區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國小校;二是學校應為中國小布局調整規劃中長期保留的學校,且基本辦學條件較為完善、校園布局規劃合理。項目完成後在當地具有一定的示範性和推廣性。實施“農村中國小寄宿制學校建設工程”的項目學校,其生活設施建設應納入寄宿制學校建設範疇,故不在本次資金支持範圍內。
為便於試點取得經驗和加強項目管理,各地在選擇實施項目學校時要相對集中。各省份試點學校原則上不超過300所,要兼顧不同規模的學校,並按照中央專項經費和實際投資額度,確定建設規模,確保“建設一所,成功一所”。

組織實施

“工程”試點工作的組織實施以省級為主,由省級教育、財政和農業部門(農村能源主管部門)共同擬訂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
教育部門的主要職責是:嚴格按照“工程”立項條件,提出符合“工程”要求的項目地區和學校;會同財政和農業部門確定符合“工程”要求的項目地區和學校、審定項目地區和學校,按照程式下發項目申報通知;會同有關部門制訂出符合當地實際的“工程”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驗收等工作;會同農業部門做好項目的後續管理工作。
財政部門的主要職責是:會同教育、農業部門確定符合“工程”要求的項目地區和學校,根據“工程”立項條件,審定、批覆項目;按照“工程”建設模式和標準,審定“工程”預算;制定“新農村衛生新校園建設工程”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做好“工程”資金管理工作,專款專用;根據“工程”進度,按時調配、撥付資金。
農業部門(農村能源主管部門)的主要職責是:會同教育、財政部門確定符合“工程”要求的項目地區和學校;負責“工程”實施的技術指導、建設規範和技術標準。

工作要求

各地務必確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確保施工建設安全。設計、施工、監理人員必須經過培訓並取得相應的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沼氣技術人員必須持有高級工以上沼氣生產工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實施持證上崗,執業準入。設施建成後要由專人負責,確保沼氣系統安全、高效和長久的運行。
本次試點工作時間緊,任務重,各省級教育、財政和農業部門必須高度重視、密切配合、統籌安排,扎紮實實地做好項目建設,確保試點工作順利實施與工程建設的安全,達到預期效果。試點地區和學校要本著“邊推進、邊總結、邊完善”的原則,及時總結經驗和不足,為下一步在全國推廣實施這項“工程”奠定良好基礎。
教育部、財政部和農業部將適時對各地“工程”試點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對因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或擠占、挪用、截留專項建設資金的,將嚴肅查處,並依法追究責任。
請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會同財政和農業部門將本省份試點工作的總體情況及預期效益分析形成書面報告,同時填寫工程投資情況總表及項目學校備案表(詳見附屬檔案1、2),於2007年4月30日前報送教育部(財務司)、財政部(教科文司)和農業部(科技教育司)備案,並將電子文本(在主題中標註“新農村衛生新校園建設工程”字樣)傳送至電子信箱:教育部財務司;財政部教科文司;農業部科技教育司。
聯繫人:教育部財務司 於 鵬 略
財政部教科文司 王 曄 略
農業部科技教育司 郝先榮 略
附 件:1.2006年“新農村衛生新校園建設工程”投資情況總表(略)
2.2006年“新農村衛生新校園建設工程”試點項目學校備案表(略)
3.2006年“新農村衛生新校園建設工程”技術指導參考(略)
4.2006年“新農村衛生新校園建設工程”投資測算表(參考數據,略)
教 育 部
財 政 部
農 業 部
二○○六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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