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安全生產舉報和獎勵辦法

《河北省安全生產舉報和獎勵辦法(試行)》是河北省應急管理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信廳、省財政廳等11個部門印發的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北省安全生產舉報和獎勵辦法(試行)》
  • 發布單位:河北省應急管理廳,河北省發展改革委,河北省工信廳,河北省財政廳等
修訂目的,遵循原則,舉報方式,

修訂目的

為強化安全生產舉報和獎勵工作,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社會監督,提高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民眾參與安全生產工作的積極性,及時發現並排除事故隱患,制止和懲處安全生產違法行為。

遵循原則

辦法明確,安全生產舉報和獎勵工作遵循“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和“誰受理、誰獎勵”的原則,各有關部門根據職責許可權和管轄層級受理舉報事項。

舉報方式

舉報人可以通過“12345”或“12350”熱線電話、安全生產舉報系統、部門網站、部門舉報電話、電子郵件、書信、來訪等多種方式進行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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