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地方稅務局關於提高全省營業稅起征點的通知

《河北省地方稅務局關於提高全省營業稅起征點的通知》是河北省地方稅務局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09年6月8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北省地方稅務局關於提高全省營業稅起征點的通知
  • 發文字號:冀地稅發〔2008〕80號
  • 發布單位:河北省地方稅務局
  • 發布日期:2009年06月08日
檔案全文
各市地方稅務局: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2〕208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補充通知》(財稅〔2003〕12號)的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現就調整營業稅起征點問題通知如下,請遵照執行。
一、自2009年1月1日起,全省營業稅按期納稅的起征點調整為月營業額5000元、次營業額100元。上述起征點的適用範圍限於個人。檔案下發之日起新辦稅務登記的個體工商戶,自2008年12月1日起執行。
二、營業稅起征點調整後,凡達不到起征點的,個人所得稅及營業稅附征的稅種不再徵收。
三、此前規定與本通知不相符的,以本通知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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