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稅輿情

涉稅輿情

涉稅輿情指與稅收工作、稅務部門及其工作人員相關的輿情,主要通過網際網路新聞媒體和社會公眾口頭傳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涉稅輿情
  • 類型:經濟術語
特點介紹,產生根源,管理對策,

特點介紹

一是網路輿情影響力廣泛。一旦發生,傳播速度快,影響範圍廣,而且很多涉稅輿論帖子都是在8小時工作時間之外發到論壇上去的,這給輿情監管工作帶來很大困難。
二是負面輿情破壞力大。其危害一是影響公正執法。俗話說:法不責眾。輿情一旦形成,對執法部門將產生不可忽視的影響,有時甚至左右執法部門的執法行為,嚴重的還會影響部門公正執法,降低執法部門的社會公信度,這就是典型的“網民法治”。二是傳播謠言。現在的社會是開放的社會,人的思維也特別活躍,一件很簡單的事情,經過幾個人添油加醋地傳播,就可能完全變樣,最後甚至變成謠言,影響社會穩定。
三是對輿情重要性認識不深刻。少數幹部認為稅務部門的所作所為均有法可依,對待涉稅輿情,有一種事不關己、放任自流的錯誤思想。一方面,對未造成重大影響的不重視,認為任何工作肯定會影響一部分人的利益,引起一部分人的牢騷和怨言是很正常的事;另一方面,對內部反映的問題不重視,認為屬於部門內部矛盾,不會造成重大影響。
四是輿情處置方法有待加強。輿情危機形成後,稅務機關既要面對巨大的輿論壓力,又要面對上級局和地方黨委政府的問責壓力。一些領導缺乏經驗,慌亂應對,該發布、不該發布的一起發布,導致輿論指責批評越發激烈。更有甚者,不反思自身過錯,反而無端指責媒體,導致輿論對抗升級,輿情危機加劇。

產生根源

綜觀全國發生的涉稅輿情案例來看,我們應當對稅務部門誘發涉稅輿情的根源有清醒地認識,只有這樣才能把握涉稅輿情管理的主動權。從目前來看,涉稅輿情主要有來自外部的和內部的。外部誘發涉稅輿情的核心是征納關係,尤其征管一線的稅源管理稅務稽查納稅服務是誘發涉稅輿情的高發地帶。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稅收徵收。稅務人員在工作中,對納稅人沒有做到公平、公正。或程式錯誤,用語不文雅不嚴謹。搞稅收攤派,提前預繳等易引發征納矛盾。尤其是增值稅營業稅起征點的提高,如果稅務機關在調整定額程式不嚴格,起征點把握不準,最容易引發納稅人群體上訪及形成對抗。二是行政強制。稅務機關對納稅人未按規申報繳納稅款採取的稅收保全或強制執行措施,在扣押、查封納稅人的商品貨物及其他財產時,納稅人情緒容易激發,誘發語言和肢體衝突,或出現其他嚴重後果。三是納稅服務。稅務人員對納稅人辦稅事時,服務不周到,語言不文明,態度傲慢,辦事推諉,故意刁難等。四是政策執行。對國家出台的有關稅收優惠政策沒有嚴格執行到位,有的變相操作,有的自行制訂相關政策,造成地區之間的政策執行不平衡,損害納稅人的權益。五是行風建設。稅務機關及稅務人員收人情稅、關係稅,以權謀私,以稅謀私,索、拿、卡、要、報,亂收費、亂罰款,打擊報復,公款消費,公車私用,搞鋪張講排場等行風問題。
內部方面:主要是幹部待遇,人事調整安排重大事項的決策,幹部紀律處分,領導幹部的工作生活作風等方面誘發輿情。
涉稅輿情是稅收工作的新領域,我們在涉稅輿情管理工作方面還有很大差距。一是思想認識不高。基層稅務機關及稅務人員對涉稅輿情的影響力和重要性,還存在認識不高、重視不夠,沒有一種危機意識,對可能引發輿情的苗頭性問題缺乏敏銳性和警惕性。二是防控機制不全。表現為事前監控預警不足、未安排專人負責對輿情進行監控,對輿情收緊、整理、分析、判斷工作嚴重滯後和缺失,沒有成立專門應對處理協調領導機構和建立應對處置預案,造成在應對輿情時處於被動地位。三是應對能力不強。表現為心慌、底氣不足,倉促應對。或採取簡單的圍堵壓制措施,有時為應付而應付,麻痹大意,錯過最佳處理時機。與媒體打交道缺乏應有技巧,採取迴避或在事實真相還沒調查清楚之前急於發布結論,或採取掩蓋有關事實,這樣會引起更多的質疑和不滿,進而成為輿論的攻擊對象。

管理對策

稅務機關應正確認識涉稅輿情,完善處理機制,加強宣傳和引導,提高應對能力,消除輿情危機對稅務部門的影響,維護稅務部門的形象和納稅人權益。
(一)切實提高對涉稅輿情的認識
輿情不是“敵情”,還是民意的表達,我們要把涉稅輿情看成是公民維護自身權益的需求,是對稅務機關依法行政等方面的有效監督和鞭策。要有一種如履薄凍的危機意識,高度重視涉稅輿情工作,做到理性看待,正確面對,認真處置,切不能高高在上,高高掛起。
(二)建立健全應對涉稅輿情的管理機制
1.建立涉稅輿情的監控預警機制。要建立分級預警,上下聯動的監控預警機制。各單位要安排專人對各類報刊媒體、網路媒體以及有關網站、部落格、論壇等進行實時監控,及時蒐集是否有針對本單位的涉稅輿情,以及掌握當前各類媒體對稅收工作的報導和其它地方發生的涉稅輿情的情況,準確分析判斷涉稅輿情的焦點和熱點問題,向單位領導及時提出應對措施和提供防範決策參考。同時結合本地實際,根據涉稅輿情發生的機率和影響程度,分等級進行預警。稅務系統應上下聯動,加強涉稅輿情信息採集和分析,建立輿情報送制度,及時發布輿情動態,使大家增強輿情危機防控意識,掌握輿情苗頭,更好地指導輿情應對處理。
2.制訂涉稅輿情處置預案。各單位要針對不同的涉稅輿情的特點,應事先研究和制訂處置預案,從組織領導、人員安排、職責分工、物資保證、處理程式和方法、處理應達到的目的等方面進行詳細、周密安排。做到發生涉稅輿情後,能迅速按照處置預案進行有條不紊地處理。
3.建立涉稅輿情快速應對機制。對出現涉稅輿情,事發地稅務機關的涉稅輿情領導小組應在第一時間內啟動工作,組織人員認真核查輿情所反映的問題,對查證不實的虛假輿情要及時澄清事實。對查證屬實的重大涉稅輿情,是因稅務機關及稅務人員執法等方面原因造成的,我們要積極進行補救處理,一是要認真做好當事人的引導安撫工作,對當事人反映的問題,所處困境要有發自內心的理解和同情,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滿足其合法合理的要求,避免矛盾衝突升級。二是要對涉稅輿情事件的稅務人員火速調查,及時從嚴追責到位,決不護短,姑息遷就。三是要主動與該媒體和網站溝通聯繫,爭取媒體的理解與支持,及時表明態度,發布有關輿情處理情況,取於承擔有關過錯和責任,從正面實施輿論引導,消除公民的質疑,逐步化解輿情危機。對內部輿情,要做好疏異解釋工作,消除領導與幹部,幹部與幹部之間的誤解。
4.建立有關資料證據的蒐集制度。在我們的稅收管理過程中,要加強對有關涉稅資料的蒐集,特別是對與納稅人發生的矛盾衝突,我們應注重對當時事發的全過程的錄音、錄像等視頻資料,有關證人證言,物證等證據的蒐集。當涉稅輿情出現時,我們可在第一時間公布真實情況,影響客群對事件的認知,幫助自己占據主動地位。
5.建立信訪接待制度。要設立信訪接待室,安排專人負責接待民眾的來信來訪,實行局領導值班制,及時解答民眾的利益訴求,把一些涉稅輿情危機化解在萌芽狀態。
(三)積極推進政務公開和注重媒體的引導作用
我們要加大公開力度,創新公開方式,豐富公開載體,及時將有關稅收政策、徵收依據和標準、辦稅程式、工作職責、最佳化服務措施等有關信息以及涉及社會公眾和納稅人的稅收核定、繳稅情況、處罰情況信息進行公開,充分尊重和維護公眾對稅收工作的知情權和參與權。同時要加強同廣播、電視、報刊、網路等新聞媒體的聯繫與溝通,利用媒體輿論優勢,加強對稅務部門在推進政務公開、最佳化服務、落實有關優惠政策的措施以及先進典型人和事進行宣傳,增強公眾對稅務機關和稅務人員的信任度,以減少涉稅輿情。
(四)規範執法行為,提升服務效能
涉稅輿情的發生,我們要在自身上多找主觀原因,要善於總結反思,敢於自我剖析,尋找差距,落實整改措施和明確以後工作努力的方向。要在加強自身建設上下功夫,切實增強“公僕、風險、法制、監督和人本”五種意識,不斷提高稅務人員的素質,嚴格依法行政,規範執法行為,改進工作作風,最佳化納稅服務,提升服務效能,維護公眾的合法權益,從根本上減少涉稅輿情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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