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源縣人民政府

沁源縣人民政府

沁源縣人民政府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山西省長治市沁源縣的國家行政機關,是沁源縣人民代表大會的執行機關;在沁源縣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對沁源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長治市人民政府負責並報告工作,並依法行使行政職權。

沁源縣人民政府分別由縣長、副縣長和秘書長、局長、委員會主任等組成,實行縣長負責制,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領導,每屆任期五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沁源縣人民政府
  • 外文名:Qinyuan County People's Government
  • 性質:國家行政機關
  • 現任領導:徐計連 
  • 組成人員:縣長、副縣長和秘書長、局長、委員會主任
  • 任期時間:五年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政府機構,辦公機構,工作部門,下派機構,事業單位,鄉鎮機構,其他機構,辦公地址,

主要職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沁源縣人民政府行使下列職權:
(一)執行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決議,以及上級國家行政機關的決定和命令,規定行政措施,發布決定和命令;
(二)領導所屬各工作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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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改變或者撤銷所屬各工作部門的不適當的命令、指示和下級人民政府的不適當的決定、命令;
(四)依照法律的規定任免、培訓、考核和獎懲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
(五)執行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預算,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事業、環境和資源保護、城鄉建設事業和財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務、司法行政、監察、計畫生育等行政工作;
(六)保護社會主義的全民所有的財產和勞動民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財產,維護社會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
(七)保護各種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
(八)保障少數民族的權利和尊重少數民族的風俗習慣,幫助本行政區域內各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依照憲法和法律實行區域自治,幫助各少數民族發展政治、經濟和文化的建設事業;
(九)保障憲法和法律賦予婦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項權利;
(十)辦理上級國家行政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現任領導

縣長:徐計連
副縣長:上官瑞平、張中武、郭紅艷、張建軍、戴銳、駱兆保

政府機構

辦公機構

工作部門

沁源縣發展改革和科學技術局
沁源縣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
沁源縣衛生健康和體育局
沁源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沁源縣鄉村振興局
沁源縣信訪局
沁源縣能源局

下派機構

沁源經濟技術開發區

事業單位

沁源縣供銷合作社聯合社
沁源縣現代農業發展中心
沁源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沁源縣殘聯

鄉鎮機構

沁河鎮、郭道鎮、靈空山鎮、王和鎮、王陶鎮、景鳳鎮、聰子峪鄉、交口鄉、法中鄉、中峪鄉、韓洪鄉、赤石橋鄉

其他機構

沁源縣氣象局
沁源縣自來水公司
沁源縣電力公司
沁源縣供熱公司
沁源縣客運中心

辦公地址

沁源縣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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