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源縣文化和旅遊局是沁源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沁源縣文化和旅遊局
- 隸屬:沁源縣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文化體育、廣播影視、文物工作、新聞出版、著作權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全縣文化體育、廣播影視、文物保護、新聞出版、著作權工作的政策規定、規範性檔案、事業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指導全縣文化體育、廣播影視、文博事業、新聞出版、著作權管理體制改革。
(二)管理全縣文化體育事業。指導文化廣播影視創作與研究工作,推動各類文化體育的發展;管理全縣重大文化體育活動和經營性文化藝術、體育鍛鍊培訓、社會藝術水平考級活動;管理全縣文物,圖書、文化館、電影事業,指導各類社會文化體育事業的建設與發展。
(三)監督管理全縣文化市場。研究文化領域發展態勢,監督、指導全縣文化領域行政綜合執法工作。
(四)負責全縣新聞出版事業著作權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全縣出版市場“掃黃”、“打非”集中行動。
(五)管理全縣廣播影視事業。負責對全縣廣播影視機構播出及放映情況的監管;負責廣播電視節目的安全播出工作;負責制訂全縣網路的總體規劃。
(六)研究擬定文化體育產業規劃和政策規定,指導、協調文化體育產業發展;會同有關部門開展文化體育產業統計工作。
(七)指導、組織文體廣電新聞出版行業的人才隊伍建設;負責相關係列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聘有關工作;管理行業的教育培訓工作;管理全縣對外和港、澳特別行政區及台灣地區的文化體育交流工作。
(八)貫徹落實國家有關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政策,組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
(九)組織制定全縣文博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十)依法組織查處文物行政違法案件,配合有關部門,向省級文物相關機構申請對文物犯罪案件提出專業性認定意見;督促、檢查、指導全縣文物安全工作。
(十一)負責市級、省級、省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的推薦申報工作。
(十二)配合省市相關機構實施文物考古調查、勘探、發掘。
(十三)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現任領導
局長:史曉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