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排放污染治理維修技術》是2021年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本書編寫組。本書闡述了汽油車發動機、進氣系統、燃料供給系統、點火系統、排放控制系統和車載診斷系統等故障的維修工藝及治理措施,同時講解了柴油車排放超標常用維修方法,並介紹了超標排放車輛維修治理的典型案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汽車排放污染治理維修技術
- 作者:本書編寫組
- 出版時間:2021年
- 出版社:人民交通出版社
- ISBN:9787114172526
《汽車排放污染治理維修技術》是2021年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本書編寫組。本書闡述了汽油車發動機、進氣系統、燃料供給系統、點火系統、排放控制系統和車載診斷系統等故障的維修工藝及治理措施,同時講解了柴油車排放超標常用維修方法,並介紹了超標排放車輛維修治理的典型案例。
1.2 技術能力 (1)具備與承修車型相適應的汽車排放性能維護(維修)專業能力和相應技術人員,汽車排放污染物檢測、診斷、維修相關設施設備應符合相關標準規範和汽車生產企業公開的維修技術要求,具有汽車排放污染檢測、診斷、維修等作業指導...
汽車排放性能維護(維修)技術示範站建設與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全面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工作部署,認真落實生態環境部、交通運輸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關於建立實施汽車排放檢驗與維護制度的通知》有關要求,有...
第五條 對排放不符合標準、要求限期整改的機動車,機動車維修業戶通過診斷車輛排放控制系統發現存在故障,採取維修、調整或者採用排放污染控制技術等方式以恢復車輛排放控制性能,維修過程應嚴格按照相應車型的技術規範,執行維修前診斷檢驗、...
1.1為保護大氣環境,防治柴油車排放造成的城市空氣污染,推動柴油車行業結構調整和技術升級換代,促進車用柴油油品質量的提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制定本技術政策。本技術政策是對《機動車排放污染防治技術政策》(國家...
該標準適用於汽車維修企業的大氣污染物排放管理、環境影響評價、環境保護設施設計、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排污許可證核發及其投產後的大氣污染物排放管理。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為研究汽修行業VOCs(揮發性有機物)的排放治理,減輕上海霧霾,深入...
本書主要介紹了機動車尾氣污染形成的原因,機動車尾氣污染治理機理,機動車尾氣污染治理關鍵技術,機動車尾氣污染管控措施等內容。機動車尾氣污染治理技術在我國機動車維修行業還基本處於空白階段,通過本書的閱讀,希望能有效推廣機動車尾氣...
《汽車排放污染物控制與零排放淨化技術》針對汽車維修行業從業人員的實際水平,在保持其科學性、先進性的同時,力求通俗易懂,簡單實用,供從事汽車排放維修治理的汽車維修工、汽車維修技術人員及有關大專院校師生參考。企盼《汽車排放污染物...
符合《通知》有關要求的汽車排放性能維護(維修)機構,可作為汽車排放性能維護(維修)站。汽車排放性能維護(維修)站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規範開展超標排放車輛診斷和維護修理。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通過入口網站、微信公眾號等便於公眾...
第八條 在用機動車應當定期保養和維護,避免裝置失效造成機動車排氣污染超過規定標準。第九條 在用機動車應當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排氣污染定期檢測。排氣污染定期檢測應當與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同時進行。在用機動車經排氣污染定期檢測...
本辦法所稱機動車排氣污染,是指由機動車排氣管、曲軸箱和燃燒系統蒸發排放的污染物所造成的污染。第三條 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生產(含改裝、組裝)、銷售、使用、維修車用發動機、機動車排氣淨化裝置和銷售機動車燃料,以及從事與...
2.6.3水污染物產排污情況023 2.6.4固體廢物產生情況025 2.6.5噪聲產生情況027 2.6.6汽車維修行業環境問題028 第3章國內外汽車維修行業環保政策標準032 3.1環境保護法律及地方條例033 3.2國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033 3.2.1...
本書具有系統性、知識性的特點,內容較充實,不僅適用於機動車尾氣排放檢測人員的培訓使用,也適合高職高專院校的教學使用,還可作為廣大工程技術人員的參考資料。目錄 第1章 機動車排氣污染物檢測概述 1.1 機動車排氣污染物的來源及危害...
第二十一條 從事機動車排氣污染治理的機動車維修企業,應當具備二類(含二類)以上道路運輸經營資質,並遵守下列規定:(一)配備機動車排氣污染維修技術人員和排氣污染治理的測試設備;(二)按照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的要求和有關技術規範...
第十一條 城市公共運輸、車輛出租等客運單位應當建立排氣污染控制制度,配備符合排放標準的機動車,減少排氣污染。現有的不符合排放標準的車輛,應當按照要求進行維修治理或者淘汰更新。鼓勵城市公共運輸、車輛出租等客運單位使用排氣污染低的...
本辦法所稱機動車排氣污染,是指由機動車排氣管、曲軸箱和燃燒系統蒸發排放的污染物所造成的污染。第三條 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生產(含改裝、組裝)、銷售、使用、維修車用發動機、機動車排氣淨化裝置和銷售機動車燃料,以及從事與...
本書所構想的讀者是從事汽車排放治理的政府部門管理人員和工程技術人員,其中包括汽車和發動機研究、製造及維護、修理方面的技術人員,環境保護部門的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從事催化轉化器或催化劑研製開發及生產的有關人員。也可作為大專院校的...
《車用發動機排放污染與控制》是2014年北京交通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張欣,本書講述了降低車用發動機排放的理論和實用技術及國外一些很有套用前景的排放控制技術研究前沿;綜述了已開發國家和地區對大城市機動車污染防治的管理對策和...
機動車不得超過本市執行標準排放大氣污染物。在用重型柴油車未安裝污染控制裝置或者污染控制裝置不符合要求,不能達標排放的,應當加裝或者更換符合要求的污染控制裝置。第十八條(排污控制)機動車所有人或駕駛人應做好機動車的維修和保養...
縣(區)環境保護部門按職責分工,具體負責本轄區內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工作。公安、交通、工商、質量技術監督、經濟、商務、農機、稅務等管理部門根據各自職責和本辦法的規定,負責相關的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監督管理工作。第五條 市、縣環境...
(二)協同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在機動車停放地對機動車污染物排放狀況組織抽檢。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當加強對機動車檢驗機構和維修治理機構在用計量器具的定期檢測,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各加油站燃油質量的監督檢查。交通運輸部門負責對機動車...
2) 加強對在用車的管理,可減少和消除汽車尾氣對大氣環境的污染 加強對在用車的維護保養。在用車檢查和維護制度(I/M制度)對於減少汽車污染非常重要。應通過制定嚴格合理的I/M制度、改進檢測與維修設備、明確管理部門職權、加強人員技術...
(四)不得要求機動車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到指定的維修單位進行排放污染治理維修,不得推銷排放污染治理產品;(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事項。第二十四條 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不得有以下偽造排放檢驗結果或者出具虛假排放檢驗報告的情形。(...
第一條 為加強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改善大氣環境質量,保障人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凡在本省行政區域內生產、銷售、改裝、維修、使用機動車和車用發動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