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氣象管理規定》在1999.08.03由江西省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西省氣象管理規定
- 頒布時間:1999年08月03日
- 實施時間:1999年08月03日
- 頒布單位:江西省人民政府
《江西省氣象管理規定》在1999.08.03由江西省人民政府頒布。
《江西省氣象管理規定》在1999.08.03由江西省人民政府頒布。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了加強和發展氣象事業,防禦、減輕氣象災害,合理開發利用和保護氣候資源,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根據有關法律...
《江西省氣象災害防禦重點單位氣象安全管理辦法》是2022年12月江西省政府召開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的管理辦法。《辦法》明確,重點單位的確定應當綜合考慮單位所處的氣象災害風險區域、地理位置、地形、地質、地貌和單位的重要性、工作特性等因素;油庫、氣庫、彈藥庫、危險化學品倉庫、加油加氣站的經營管理單位以及煙花...
另外,《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及相關法規對氣候資源保護和利用的規定較為原則,在實施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上,需要我省結合實際進行具體規範。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江西時的指示精神,推進綠色發展,打造美麗中國“江西樣板”,既需要保護好氣候資源,也需要合理利用氣候資源。基於此,有必要制定我...
《江西省氣象災害防禦重點單位氣象安全管理辦法》是為提升氣象災害防禦水平,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規範氣象災害防禦重點單位管理、加強專業服務,2023年3月1日起江西省施行的辦法。發布信息 2023年2月27日,《江西省氣象災害防禦重點單位氣象安全管理辦法》政策例行吹風會在南昌舉行,將於3月1日起正式施行。內容...
第一條 為了加強人工影響天氣作業管理,確保人工影響天氣作業安全高效,發揮人工影響天氣工作在防禦、減輕氣象災害和服務地方經濟建設中的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和其他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人工影響天氣作業和試驗研究,應當遵守本辦法。第三條 人工影響天氣工作...
《江西省氣象災害防禦條例》經2014年9月25日江西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13次會議通過。該《條例》分總則,預防,監測、預報和預警,應急處置,法律責任,附則6章44條,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2022年7月26日,《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江西省軍人軍屬權益保障條例〉等12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對《江西...
《江西省氣象高質量發展綱要(2023-2035年)》是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印發氣象高質量發展綱要(2022-2035年)的通知》(國發〔2022〕11號)精神,加快推進江西氣象高質量發展,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綱要。2022年11月23日,江西省人民政府發布《江西省氣象高質量發展綱要(2023-2035年)》。發布信息 各市、縣(區)...
第一條 為了防禦和減輕雷電災害,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安全,促進經濟和社 會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江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辦法》 和國家氣象局《防雷減災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 本辦法。第二條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防雷減災的單位和...
為了積極應對大風、強降溫和雨雪天氣,江西省高速公路管理部門出台了江西省高速公路惡劣天氣應急管制辦法。辦法正文 第一條 為保障人民民眾生命和財產安全,加強惡劣天氣條件下高速公路交通應急管制,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加強氣象信息監測。(1)氣象部門應加強高速公路沿線災害性天氣監測,提高對冰、雪、雨、霧等惡劣天氣...
氣象事業發展環境更加優良。出台的《江西省氣候資源保護和利用條例》,為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江西)38 項制度性成果之一,並被國家中期評估為江西亮點成果。修訂《江西省實施辦法》,出台《江西省重點發展區域區域性氣候可行性論證工作管理辦法(暫行)》《江西省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質量考核辦法》等規範性檔案。制訂天然氧吧...
《永豐縣“三農”氣象工作管理辦法》是永豐縣施行的辦法。永豐縣“三農”氣象工作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和規範農村氣象工作,提高基層氣象災害防禦能力,最大限度避免、減輕氣象災害造成的損失,發揮氣象為農服務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江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辦法》等法律...
氣象行政法制體系建設也不斷完善。1994年8月國務院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條例》,1999年8月江西省人民政府頒布了《江西省氣象管理規定》,1999年10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這標誌著氣象事業和氣象法制建設從此步入了新的重要里程。《氣象法》和《江西省氣象管理規定》頒布施行後,贛州市...
江西省氣象局成立於1954年。江西省氣象部門實行雙重領導的管理領導體制,是同級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機構簡介 氣象事業是科技型、基礎性、先導性公益事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的規定,氣象部門實行雙重領導管理體制、雙重計畫財務體制。江西省氣象局受中國氣象局和江西省政府的雙重領導,是省政府的工作部門。《關於...
3、承擔氣象為農業服務 4、承擔農田生態及農業氣象試驗研究與推廣套用 業務內容: 1、對土壤肥力、稻田小氣候、水稻生長發育、水稻品質、酸雨、降塵進行監測並向政府及相關部門提供服務。 2、按中國氣象局和江西省氣象局的規定進行作物和動植物的農業氣象觀測,製作農業氣象情報、作物產量預報,進行農業氣候區劃、氣候論...
草擬本行政區域的地方性氣象法規、政府規章及規範性檔案;履行氣象行政執法職能,對有關違法行為依法進行處罰;承擔氣象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組織管理雷電災害防禦工作並會同有關部門指導雷電災害防護裝置的檢測工作;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防雷減災和氫氣球安全督查工作。組織學習、宣傳、普及法律法規;負責氣象行業管理的...
南昌市海綿城市建設管理條例 (2023年12月29日南昌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 2024年3月26日江西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批准)目 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規劃與建設 第三章 運行維護與管理 第四章 法律責任 第五章 附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海綿城市...
第七條【名錄管理】 重點單位名錄應當根據氣象災害防禦實際需要及時進行調整,實行動態管理,至少每兩年更新一次。列入名錄的重點單位不再符合本辦法規定的,由重點單位或者行業主管部門向所在地氣象主管機構提出申請,經氣象主管機構會同相關部門核實後,報本級人民政府確認將其移出重點單位名錄。第八條【重點單位主體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自然災害救助條例》《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和《江西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江西省實施〈自然災害救助條例〉辦法》《江西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江西省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等有關規定,結合江西省實際制定的預案。
第一條 為了防禦和減輕雷電災害,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安全,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江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防雷減災活動的單位和個人,應當遵守本條例。本條例所稱防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