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10年民辦高校招生簡章和廣告備案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10年民辦高校招生簡章和廣告備案工作的通知》,由江西教育廳,頒布於2010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西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10年民辦高校招生簡章和廣告備案工作的通知
  • 聯繫人:沈栩
  • 附屬檔案:江西省民辦高校招生簡章和廣告備案表
  • 頒布時間:2010年3月15日
發布原因,具體內容,

發布原因

為促進民辦高等教育事業健康發展,依法規範學校的招生、辦學行為,特別是加強招生廣告宣傳的管理,切實維護師生合法權益,經研究,今年將繼續進行民辦高校招生簡章和廣告的審核備案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

具體內容

各民辦高校、民辦高等教育機構:
一、本省民辦高校擬發布的招生簡章和廣告以及外省民辦高校擬在江西省內發布的招生簡章和廣告必須經我廳備案後方可發布,未經備案的招生簡章和廣告一律不得發布。
備案時應提交與實際發布的招生簡章和廣告內容相一致的文本及證明招生簡章和廣告內容真實性的有關檔案的原件。發布的招生簡章和廣告必須與備案內容一致,學校法定代表人要對招生簡章和廣告的真實性負責。如有弄虛作假行為,一經查實,將嚴肅處理。
二、民辦高校的招生簡章和廣告應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必須準確載明學校名稱、辦學地點、辦學性質、招生類型、學歷層次、學習年限、收費項目和標準、退費辦法、招生人數、證書類別和頒發辦法等。廣告內容必須真實清楚,不得含糊其辭或誇大其詞,不得擅自改變辦學層次與類型,不得有虛假、許諾的內容,具體要求請按照《江西省民辦高等學校招生簡章和廣告備案審查及管理辦法》(贛教社管字[2007]19號)的有關規定辦理。
三、備案時須提供的材料
(一)本省民辦高校須提供的備案材料包括:
1.《江西省民辦高校招生簡章和廣告備案表》(附屬檔案一);
2.擬向社會發布的招生簡章和廣告樣刊;
3.辦學許可證和收費許可證複印件;
4.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其中1-2項應提供紙質材料一式兩份及電子文本一份。
(二)外省民辦高校須提供的備案材料包括:
1.《外省民辦高校招生簡章和廣告備案表》(附屬檔案二);
2.擬向社會發布的招生簡章和廣告樣刊;
3.經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備案並蓋章批文;
4.辦學許可證和收費許可證複印件;
5.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其中1-2項應提供紙質材料一式兩份及電子文本一份。
請各校按要求將材料準備齊全,一次性提交。備案材料符合要求的,予以備案,備案後才能發布;備案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由省教育廳退回重辦。
四、2010年民辦高校和民辦高等教育機構辦理招生簡章和廣告備案時間為:本通知下發之日起至6月30日結束。此後不再辦理招生簡章和廣告備案手續,各校也不得對外發布任何未經備案的招生簡章和廣告,違者將從嚴查處。
民辦高校應將招生簡章和廣告備案號、辦學許可證號、收費許可證號、學校代碼統一印製在招生簡章和廣告首頁的右上角。經我廳備案的民辦高校的招生簡章和廣告內容一律在江西教育網上進行公示。請民辦高校督導專員協助把關,加強監管。
聯 系 人:沈 栩
聯繫電話:略
附屬檔案:
1.江西省民辦高校招生簡章和廣告備案表
2.外省民辦高校招生簡章和廣告備案表
二0一0年三月十五日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