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井岡山市和吉安市青原區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名額的決定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井岡山市和吉安市青原區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名額的決定

2000年6月24日江西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井岡山市和吉安市青原區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名額的決定
  • 頒布時間:2000年06月24日
  • 實施時間:2000年06月24日
  • 頒布單位:江西省人大常委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第九條、第十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對井岡山市和吉安市青原區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名額確定如下:
1、井岡山市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為149名,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 人員名額為17名。
2、吉安市青原區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為155名,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名額為17名。
地方性法規(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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