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宿遷市人民政府關於推進獸醫管理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

《江蘇省宿遷市人民政府關於推進獸醫管理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是江蘇省宿遷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蘇省宿遷市人民政府關於推進獸醫管理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
  • 發布單位:江蘇省宿遷市人民政府
  • 發布時間:2008-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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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頒布

江蘇省宿遷市人民政府關於推進獸醫管理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
文化體育
江蘇省宿遷市人民政府
2008-9-27

法規內容

各縣、區人民政府,宿遷經濟開發區、市駱馬湖示範區、蘇州宿遷工業園區,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根據《國務院關於推進獸醫管理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國發〔2005〕15號)、《省政府關於推進獸醫管理體制改革的意見》(蘇政發〔2005〕84號)精神,結合我市畜牧生產實際及獸醫管理體制現狀,現就推進獸醫管理體制改革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充分認識獸醫管理體制改革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獸醫工作是公共衛生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持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一項基礎性工作,事關人民民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事關畜牧業發展和農民增收,事關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和社會穩定。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和對外開放進程的加快,現行獸醫管理體制已明顯不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尤其是機構不健全、職責不清晰、執法主體不規範、隊伍不穩定等問題,嚴重影響了動物疫病防治能力和動物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的提高,改革獸醫管理體制已經成為當前十分緊迫的任務。推進全市獸醫管理體制改革是提高動物疫病預防和應急控制能力的迫切需要,是科學防疫、依法治疫的必然選擇。各地要充分認識推進全市獸醫管理體制改革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加快理順管理體制、調整機構設定、轉變工作職能、最佳化隊伍結構、提高人員素質,建立健全統一、高效、規範的獸醫管理體制,以適應畜牧業安全生產和公共衛生事業發展要求。
二、明確獸醫管理體制改革的基本原則
推進獸醫管理體制改革,要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健全機構、明確職能、理順關係、穩定隊伍,逐步建立起科學、統一、透明、高效的獸醫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提高獸醫管理機構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強化基層動物防疫體系,推進獸醫診療等經營性服務走向市場,促進我市動物衛生事業全面發展,不斷提高動物衛生及其產品的安全水平。
三、建立健全獸醫工作體系
1.加強獸醫管理機構建設。市級獸醫行政管理機構設定根據宿遷市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畜牧獸醫機構問題的批覆》(宿編〔2007〕50號)精神,在畜牧獸醫局內增設畜牧科和獸醫科兩個行政科室,將市獸醫衛生監督所更名為“宿遷市動物衛生監督所”,並在市畜牧獸醫站增掛“宿遷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牌子。各縣(區)獸醫行政管理機構的設定,由同級人民政府結合畜牧業發展情況和獸醫工作需要,參照省、市獸醫管理機構模式設定,按程式報批。上級獸醫行政管理機構對下級獸醫行政管理機構負有指導職責。各級獸醫行政管理機構負責轄區內牧政、獸醫醫政和獸藥、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轄區內重大動物疫病的防控、動物防疫檢疫工作。加強獸醫隊伍建設與管理,逐步推進官方獸醫制度和執業獸醫制度。
2.加強獸醫行政執法機構建設。各縣(區)在整合歸併現有動物衛生監督和獸藥、飼料監察職能、機構的基礎上,組建動物衛生監督所,性質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動物衛生監督所作為行政執法機構,依法負責轄區內動物防疫、檢疫、動物產品安全的監督管理,以及獸藥質量監督、檢驗、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管理等行政執法工作。
3.建立健全獸醫技術支持體系。各縣(區)在現有畜牧獸醫站增掛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的牌子,畜牧獸醫站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承擔動物防疫、檢疫及動物疫病的監測、預警、預報、實驗室診斷、流行病學調查研究、疫情報告、重大動物疫病防控技術方案制定、動物疫病防控技術指導、技術培訓、科普宣傳等工作。
4.加強基層動物防疫機構建設。按鄉鎮或區域設立畜牧獸醫站,作為國家設在基層的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承擔動物防疫、檢疫和公益性技術推廣服務職能,人員、業務、經費等由所在縣(區)獸醫行政主管部門統一管理。
5.加強村級動物防疫人員配備。凡涉農行政村都要配備一名獸醫防疫員,重點做好本村重大動物疫病強制免疫注射工作。村級獸醫防疫員實行聘用制,由鄉鎮畜牧獸醫站推薦,縣(區)獸醫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審核批准、聘用考核,並委託鄉鎮畜牧獸醫站與村級獸醫防疫員簽定聘用契約,具體聘用考核辦法由各縣(區)自行確定。村級獸醫防疫人員檔案報市農業局備案。推行執業獸醫資格認證,對取得執業獸醫資格的獸醫專業技術人員,可優先聘用為村級獸醫防疫員。
四、建立完善獸醫工作的公共財政保障機制
1.建立科學合理的經費保障機制。縣(區)級獸醫行政、執法監督和技術支持工作所需經費納入同級財政全額預算管理。鄉鎮畜牧獸醫站人員工資及工作經費由縣(區)財政統一撥付。動物疫病的監測、強制免疫用疫苗、疫苗冷藏運輸、免疫和檢疫標識制定、動物撲殺、疫區封鎖、消毒、無害化處理以及動物產品有毒有害物質殘留檢測等經費,由各級財政納入預算、及時撥付。其依法收取的行政事業性收費一律上繳財政,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對口蹄疫、禽流感和高致病性豬藍耳病等強制免疫的病種注射勞務費,由地方財政納入預算,專項列支。按照“政府花錢買服務”的原則,村級獸醫防疫員的勞務補貼實行按勞計酬,除省財政補助外,不足部分由縣(區)財政解決。
2.加強動物防疫體系基礎設施建設。要按照全市動物防疫體系建設總體規劃的要求,充實、完善和提高獸醫工作機構的基礎設施建設。重點加強縣(區)級獸醫實驗室和鄉鎮級獸醫基礎設施建設,不斷提高診斷、檢測和生物安全水平。
五、加強全市獸醫管理體制改革工作的組織領導
各縣(區)政府要加強領導,成立工作班子,在深入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儘快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報市編辦和市畜牧獸醫局備案後組織實施。各地編制、人事、財政、勞動保障等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積極配合農牧部門,認真制定和落實改革方案,確保獸醫管理體制改革的順利進行和動物防疫、檢疫工作的正常開展。宿遷經濟開發區、市駱馬湖示範區及其所屬鄉鎮(區域)的獸醫管理體制改革參照執行。全市獸醫工作機構的調整改革必須在2008年12月中旬前完成。各縣(區)政府要將改革情況於2008年12月25日前報市政府。二00八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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