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國土空間生態保護和修復規劃(2021-2035年)

《江蘇省國土空間生態保護和修復規劃(2021-2035年)》於2023年12月印發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蘇省國土空間生態保護和修復規劃(2021-2035年)
  • 頒布時間:2023年12月
規劃發布,內容解讀,

規劃發布

2023年12月,《江蘇省國土空間生態保護和修復規劃(2021-2035年)》印發實施。

內容解讀

根據《規劃》,江蘇將通過構建省域國土空間生態保護和修復總體格局,實現生態系統穩定性顯著提升,生態系統質量顯著改善,生態質量指數總體穩定。《規劃》明確,到2025年,全省耕地保有量不低於5977萬畝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3%以上;全省城市建成區綠化覆蓋率不低於40%,人均公園綠地面積不低於15平方米;到2035年,全省城市建成區綠化覆蓋率不低於41% ,人均公園綠地面積不低於16平方米。全省濕地保護率不低於55%,森林覆蓋率不低於7.22%。
江蘇跨江濱海,河湖眾多,呈現“一山二水七分田”特點。為實現目標,《規劃》注重大江、大河流域生態系統的完整性、地理單元的連續性,以水而定、量水而行,構建省域“五區三帶”總體格局,統籌沂沭泗流域、淮河—里下河湖盪、長江幹流、太湖流域、海洋“五區”的綜合保護修復,加強長江沿線、運河沿線、濱海沿岸“三帶”的生態治理,實現陸域和海域國土空間的全面覆蓋,突出江淮湖群和太湖丘陵兩大生態綠心的構建最佳化,營造湖美水清生態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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