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川縣人民政府規範性檔案制定和登記備案工作制度由江川人民政府頒布並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川縣人民政府規範性檔案制定和登記備案工作制度
- 發布單位:江川縣人民政府
江川縣人民政府規範性檔案制定和登記備案工作制度由江川人民政府頒布並實施。
江川縣人民政府規範性檔案制定和登記備案工作制度由江川人民政府頒布並實施。導語各鄉、鎮人民政府,縣屬各有關部門:經研究決定,現將《江川縣人民政府規範性檔案制定和登記備案工作制度》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學習,並按要求報送相關...
第二十六條 加強行政系統的監督,嚴格執行規章備案制度和行政複議法,及時發現並糾正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章和其他規範性檔案,以及行政機關違法的或者不當的具體行政行為,並主動徵詢和認真聽取鄉鎮政府及其部門的意見和建議。第二十七條 縣政府及各部門要重視人民民眾來信來訪工作,進一步完善信訪制度,確保信訪渠道的暢通...
第四條 下列行政機關可以制定規範性檔案: (一)各級人民政府。 (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組成部門、直屬機構和辦事機構(以下統稱工作部門)。 (三)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以下簡稱法律、法規授權組織)。 應當按照本規定的程式和要求制定為規範性檔案的,不得以其他檔案...
行政機關內部的工作制度、管理制度等,不適用本規定。第三條 我省下列行政機關可以制定本規定所稱的規範性檔案:(一)各級人民政府;(二)省、市(州)人民政府組成部門、辦事機構和直屬機構以及法律、法規或者規章授權制定規範性檔案的其他政府工作機構(以下簡稱工作部門);(三)縣(市、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根據...
第五條 規範性檔案的報備機關是規範性檔案制定機關,具體承辦報備工作的機構是制定機關的法制工作機構或被指定的機構。第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依法履行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職責,加強對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工作的組織領導。縣級以上政府法制工作機構具體負責規範性檔案的備案登記和審查工作。報各級政府備案審查的規範性...
重慶市行政規範性檔案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行政規範性檔案管理,推進依法行政,維護法制統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和國務院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市行政規範性檔案(以下簡稱規範性檔案)的制定、備案、清理及其監督等管理工作,...
第一條 為規範制定規範性檔案的活動,完善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制度,加強對規範性檔案的監督管理,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和國務院《規章制定程式條例》、《法規規章備案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規範性檔案的制定和備案,適用本規定。
第九條報送制定縣政府規範性檔案的立項申請,應當對制定規範性檔案的必要性、所要解決的主要問題、擬確立的主要制度等作出說明。 第十條縣政府法制辦公室對制定縣政府規範性檔案的立項申請進行匯總研究,擬定縣政府年度規範性檔案制定工作規劃,報縣政府批准後執行。
第一條 為了規範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檔案備案工作,保證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檔案同黨章和黨的理論、路線、方針、政策相一致,同憲法和法律相一致,維護黨內法規制度體系的統一性和權威性,根據《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中央各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制定的...
(三)直接由市人民政府管理的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以下稱市級法律法規授權組織)。實行國家和省垂直管理的市級工作部門可以向市人民政府報送備案規範性檔案。第六條 兩個以上工作部門或法律、法規授權組織聯合制定的行政規範性檔案由主辦單位報送備案。第七條 行政規範性檔案制定機關的法制機構具體負責報送備案工作。第...
第十三條 專門委員會或者工作機構發現省人民政府所屬部門制定的檔案有不適當情形的,可以提出意見報常委會分管副主任同意後,交由省人民政府研究處理並回復結果;發現本行政區域其他國家機關、組織的檔案有不適當情形的,可以向有關機關提出意見和建議。第十四條 專門委員會和工作機構辦理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工作結束後,...
各代擬單位在檔案發布之日起5日內,將正式文本、起草說明各一式5份及電子文本報送市政府法制辦公室,並附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依據;(二)縣級人民政府及其辦公室制定的規範性檔案報市人民政府和同級人大常委會備案;(三)市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制定的規範性檔案,報本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業務主管部門備案;派出...
為了貫徹實施《河南省規章規範性檔案備案辦法》(省政府第110號令)和《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規範性檔案管理和備案工作的通知》(豫政辦〔2012〕107號),及時和全面地了解掌握全省規範性檔案管理和備案工作情況,研究解決問題,總結工作經驗...
第五條 行政機關制定規範性檔案實行統一登記、統一編號、統一發布制度。第二章 立 項 第六條 行政機關應當制定規範性檔案年度計畫。制定計畫應當根據全年工作規劃、工作重點來確定,應當廣泛聽取社會公眾的意見和建議。第七條 市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認為需要以本級人民政府名義制定規範性檔案的,應當向本級人民政府報請...
相關檔案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行政規範性檔案制定和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國辦發〔2018〕3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行政規範性檔案是除國務院的行政法規、決定、命令以及部門規章和地方政府規章外,由行政機關或者經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以下統稱行政機關)依照...
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的行政規範性檔案,是指州、縣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門、鄉鎮人民政府依據法定許可權,按照規定程式制定的,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權利和義務,公開發布並反覆適用的,在本行政區域內具有普遍約束力的行政檔案。行政機關內部的工作制度、管理制度,向上級機關的請示、報告,以及對具體事項作出的行政處理...
第二十二條 起草處(室、隊)應當在局辦公室印發規範性檔案後3個工作日內,提交正式文本和起草說明各一式6份(含電子文檔),並附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依據,報送政策法規處。政策法規處在收到本條第一款規定材料後,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按四川省人民政府《四川省行政規範性檔案制定和備案規定》(四川省人民...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規範性檔案,是指市政府依據法定許可權,按照規定程式制定的,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權利義務,公開發布並反覆適用,具有普遍約束力的行政檔案。內部工作制度、管理制度、人事任免決定以及對具體事項作出的行政處理決定,不屬於規範性檔案範疇。市政府設立的臨時性機構、議事協調機構不得制定規範性檔案...
第七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就下列事項制定規範性檔案:(一)執行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二)執行上級行政機關規範性檔案的規定;(三)執行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決議;(四)規範本行政區域的具體行政管理工作。第八條 鄉(鎮)人民政府可以就下列事項制定規範性檔案:(一)執行法律、法規、規章...
第一條 為加強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工作,維護國家法制統一,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等有關法律,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人大常委會)進行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
第五條 (制定主體)本市下列行政機關或組織可以制定規範性檔案:(一)市、區(市)縣、鄉鎮人民政府(含高新區管委會);(二)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辦事機構、直屬機構(以下簡稱工作部門);(三)區(市)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含街道辦事處)根據工作需要確需制定規範性檔案的,應將擬制定的規範性檔案的名稱...
第六條 下列行政機關和組織可以制定規範性檔案:(一)各級人民政府;(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門和派出機關;(三)法律、法規、規章授權管理公共事務的組織。各級人民政府設立的臨時機構、議事協調機構和工作部門的內設機構、派出機構不得制定規範性檔案。第七條 規範性檔案一般使用“規定”“決定”“辦法...
第五條 制定規範性檔案,應當經制定機關的法制工作機構對其進行合法性審核,並經制定機關主要負責人或授權的其他負責人簽署。第六條 自治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以下簡稱縣政府法制辦)具體負責全縣範圍內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工作。第二章 規範性檔案制定 第七條 縣政府所屬部門認為需要制定縣政府行政規範性檔案的,...
第一條為了加強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工作,維護國家法制統一,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對規範性檔案進行備案審查,適用本條例。
(三)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政策對某一方面的行政管理尚未作出明確規定,但實際工作需要,且屬市人民政府許可權範圍,需要制定規範性檔案的;(四)其他可以制定規範性檔案的情形。第八條 是否需要制定規範性檔案可由市人民政府領導直接確定,也可由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區、縣人民政府提出建議,市人民政府領導審核確定...
市人民政府制定不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權利義務的內部管理規範、會議紀要、請示報告、工作制度,以及表彰獎勵、人事任免、對具體事項作出處理決定等檔案,不適用本規定。第三條 市人民政府負責對規範性檔案制定和管理工作的領導,對制定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規範性檔案監督管理所需經費予以保障。第四條 制定規範性檔案,...
第十一條 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工作,實行分級管理,有件必備,有備必審,有錯必糾的原則。上級行政機關應當指導、監督下級行政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制定和備案監督工作。第十二條 規範性檔案制定後,制定機關應當自檔案公布之日起15日內依照下列規定報送備案:(一)州人民政府制定的規範性檔案報省人民政府備案,縣(市)、...
本辦法所稱工作部門,包括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所屬部門和本省實行垂直管理的部門。行政機關的議事協調機構,臨時機構,部門管理機構、派出機構和內設機構,不得制定規範性檔案。第九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規範性檔案制定主體資格制度,其法制機構負責本級規範性檔案制定主體的確認並公布。第十條 規範性檔案制定主體可以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