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市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以下簡稱《條例》)的要求,現公布汕頭市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本年度報告數據統計期限為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總體情況
  (一)主動公開情況。2023年,在汕頭市民政局入口網站發布通知公告及工作動態247條,“汕頭民政”微信公眾號推送文章588篇,微信公眾號關注人數39678人,及時主動向社會公開民政工作信息、普及民政政策,傳播民政好聲音,凝聚社會正能量。
  (二)依申請公開情況。2023年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1件,上年結轉0件,申請人為自然人,按時辦結,及時辦理回復,辦結率100%。未發生因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被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況。嚴格落實《條例》有關要求,堅持把公開透明作為基本要求,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充分保障人民民眾的知情權。同時,建立健全信息收集、審查、發布機制,嚴格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及保密審查制度,確保向社會公開的信息及時準確,提升政府信息公開規範管理水平。
  (四)加強信息平台建設。注重市民政局入口網站建設,實現網站集約化建設及整合,及時發布各類工作動態,不斷提高政府網站管理服務水平,切實發揮好政府網站在信息公開工作中的重要渠道平台作用。充分發揮“汕頭民政”微信公眾號政務新媒體平台優勢,加強與各級主流媒體的溝通合作,加大正面宣傳工作力度,切實講好民政故事,讓民眾及時了解我市民政工作動態,加強對民政工作的關心支持。
  (五)強化監督保障。持續加強組織領導,市民政局主要負責同志認真履行信息公開工作第一責任人的職責,研究部署推進工作;分管領導按照工作分工,對職責範圍內的信息公開工作具體推動落實;各科室及下屬各單位負責人按照有關要求,認真抓好本單位信息公開制度的組織實施,不斷提升政務信息公開工作的規範化和制度化水平,切實推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落到實處。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