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汕頭經濟特區外來勞務工管理條例》的決定在2006.12.21由汕頭市人大常委會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汕頭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汕頭經濟特區外來勞務工管理條例》的決定
- 頒布時間:2006年12月21日
- 實施時間:2006年12月21日
- 頒布單位:汕頭市人大常委會
汕頭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汕頭經濟特區外來勞務工管理條例》的決定在2006.12.21由汕頭市人大常委會頒布。
汕頭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汕頭經濟特區外來勞務工管理條例》的決定在2006.12.21由汕頭市人大常委會頒布。由汕頭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於2006年12月19日通過,現予公布。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汕頭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06年1...
1997年12月23日廣東省汕頭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九次會議通過 1998年1月4日公布 自1998年3月1日起施行。第一條 為加強外來勞務工的管理,保障外來勞務工和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合理配置勞動力資源,促進經濟發展,維護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汕頭經濟特區(...
《汕頭經濟特區勞動力市場條例》是汕頭經濟特區發布的條例。根據《汕頭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的決定》所示,該條例已被廢止。 汕頭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第13號)《汕頭經濟特區勞動力市場條例》已由汕頭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於2001年1月10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01...
為維護國家法制統一,經對本市現行有效的經濟特區法規進行清理,汕頭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決定:一、廢止《汕頭經濟特區義務教育條例》。二、對下列經濟特區法規作出修改:1.《汕頭經濟特區禁止生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規定》(1)將第三條修改為:“本規定由各級人民政府組織實...
《汕頭經濟特區人才市場條例》在2001.01.10由汕頭市人大常委會頒布。根據《汕頭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的決定》所示,該檔案已被廢止。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人才市場活動,合理配置人才資源,維護人才市場秩序,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促進人才市場健康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汕頭經濟特區(...
第一條為使制定汕頭經濟特區法規工作規範化、科學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授權汕頭市和珠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人民政府分別制定法規和規章在各自的經濟特區實施的決定》,制定本規定。
《汕頭經濟特區城市規劃條例》、《汕頭經濟特區森林防火管理規定》、《汕頭經濟特區機車管理規定》自相應的新法規施行之日起廢止。五、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 參考資料 1. 汕頭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2011年5月1日前制定的經濟特區法規...
汕頭市人大常委會 (2010年10月28日汕頭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 2010年12月1日廣東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批准) 《汕頭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已由汕頭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於2010年10月28日通過...
汕頭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汕頭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是汕頭市人民代表大會常設機關,主任是項天保。領導分工 副主任:劉輝、李綠岸、馬翔、陳偉波、林曼(女)。秘書長:盧壁輝。機構地址
並在勞動契約中訂明。第六十八條 深圳市、珠海市、汕頭市人民政府可根據本條例制定實施辦法,報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廣東省人民政府備案。第六十九條 本條例自1988年10月1日起執行。1981年11月17日廣東省五屆人大常委會通過的《廣東省經濟特區企業勞動工資管理暫行規定》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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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頭市金平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汕頭市金平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是汕頭市金平區人民代表大會常設機關。領導分工 主任:林潔榮 副主任:周中政、蘇純、謝少維、郭鎮坤
汕頭市龍湖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汕頭市龍湖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是汕頭市龍湖區人民代表大會常設機關。領導分工 主任:謝宋彪 副主任:楊惠文、林文光、文琴、張義良、辜洪珊、許海慶
《汕頭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2001年底以前發布的部分政策措施的決定》在2002.07.19由汕頭市人民政府頒布。中文名 汕頭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2001年底以前發布的部分政策措施的決定 頒布單位 汕頭市人民政府 頒布時間 2002.07.19 實施時間 2002.07.19 2002年7月5日市人民政府第六十五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
汕頭市澄海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汕頭市澄海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是汕頭市澄海區人民代表大會常設機關。領導分工 主任:肖永彤 副主任:陳樹峰、章奕群、盧偉波、陳永得
的決定在2003.07.21由汕頭市人民政府頒布。經市政府同意,現予公布。二00三年七月二十一日 1999年1月16日市政府令第26號發布的《汕頭經濟特區收容遣送管理辦法》,與2003年6月20日國務院令第381號公布的《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相牴觸,自本決定公布之日起予以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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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頭經濟特區物業管理條例》已由汕頭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於2012年8月31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12年12月1日起施行。《汕頭經濟特區物業管理條例》已由汕頭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於2023年12月29日修訂通過,2023年12月29日 公布,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檔案發布 ...
汕頭市潮南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汕頭市潮南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是汕頭市潮南區人民代表大會常設機關。領導分工 主任:陳銳勇
汕頭市濠江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汕頭市濠江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是汕頭市濠江區人民代表大會常設機關。現任領導 主任:江玩躉
汕頭市潮陽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汕頭市潮陽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是汕頭市潮陽區人民代表大會常設機關。領導分工 主任:馬文玲 副主任:陳大立、陳佐中、鄭紅穎、林楚民
第二條 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討論、決定本行政區域的政治、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衛生、環境和資源保護、民政、民族、僑務、人口和計畫生育等工作的重大事項適用本規定。第三條 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討論、決定重大事項應當在中國共產黨汕頭市委員會的領導下,依照法律規定進行。第四條 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
深圳經濟特區勞務工條例 (1993年5月28日深圳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1993年6月22日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五號公布)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深圳經濟特區勞務工條例》的決定 (2009年5月21日深圳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具體內容 第一...
現予公布。2014年2月27日 2011年7月26日汕頭市人民政府令第127號公布的《汕頭經濟特區出租汽車管理規定》,已被2013年8月29日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公布的《汕頭經濟特區出租汽車客運條例》替代。自本決定公布之日起予以廢止。地方規章(類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