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濟市文體廣電新聞出版局

在市委宣傳部門協調指導下,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全市文化產業發展規劃,並具體組織實施;推進文化藝術領域、體育領域、廣播電影電視領域、新聞出版領域的體制機制改革。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永濟市文體廣電新聞出版局
  • 所屬地區:永濟市
  • 管理範圍:文體廣電新聞出版
  • 屬性:政府機關
機構職能,下設機構,

機構職能

永濟市文體廣電新聞出版局主要職責:
(一)組織實施黨和國家關於文化藝術、體育發展、廣播電影電視和信息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新聞出版和著作權管理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技術標準,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和創作導向;起草全市文化藝術、體育發展、廣播電影電視和信息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新聞出版、著作權管理的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
(二)制定全市文化藝術事業發展規劃、體育事業發展規劃、廣播電影電視事業發展規劃、新聞出版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全市文化藝術事業發展規劃、體育事業發展規劃、廣播電影電視事業發展規劃、新聞出版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執行計畫;
(三)擬定文化藝術產業發展規劃、體育產業發展規劃、廣播電影電視產業發展規劃、新聞出版產業發展規劃;指導、協調文化藝術產業、體育產業、廣播電影電視產業、新聞出版產業發展;擬定全市動漫、遊戲產業發展規劃;指導動漫、遊戲產業發展;負責動漫、網路遊戲的項目建設、會展交易和市場監管;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動、重大體育活動、重大廣播電影電視活動、重大新聞出版活動。
(四)制定全市性體育競賽計畫;負責指導體育訓練和組織全市性運動競賽;組織參加和開展國際體育交流活動,指導和承辦各類體育競賽活動。
(五)指導全市文學藝術事業;指導協調藝術創作與生產;推動各門類藝術發展;指導全市社會文化事業;指導圖書館、文化館、文化藝術類博物館、美術館事業和基層文化建設。
(六)指導全市社會體育事業,協同有關部門規劃、指導全市各級體育場館、體育設施建設和鎮村體育設施建設。
(七)指導全市文化市場、體育市場、廣播電影電視市場、新聞出版市場綜合執法工作和稽查工作。
(八)指導全市廣播電影電視和信息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的科技工作;對全市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進行具體規劃和管理;負責全市廣播電視節目傳播、監測和安全播出的監督管理;指導全市廣播電影電視系統安全保衛工作。
(九)指導全市藝術教育、文化科技研究、體育教育、體育科技研究工作;推進文化體育科技信息建設;推動文化體育科技研究成果的推廣套用。
(十)指導全市文化藝術對外及對港澳台的交流與宣傳、廣播電影電視對外及對港澳台的交流與合作、新聞出版和著作權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與合作的有關工作;推進對外文化的合作、交流與發展。
(十一)負責對全市新聞出版單位行業監管,實施準入和退出審核、備案。
(十二)負責全市廣播電影電視、信息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和業務的監管並實施準入和退出審核、備案,負責對全市從事廣播電影電視節目製作民辦機構的監管工作。
(十三)負責全市文化藝術領域、體育領域、廣播電影電視領域、新聞出版領域的公共服務體系規劃、建設、引導公共文化產品生產;組織實施市級文化藝術、體育、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領域的重大工程;指導全市重點文化設施、體育設施、廣播電影電視重點基礎設施建設。
(十四)負責貫徹落實國家有關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政策,擬定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組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
(十五)負責對全市文化藝術、體育藝術和體育比賽等經營活動進行行業監管,對從事演藝、體育活動的民辦機構進行審核、監管。
(十六)負責對全市文化體育類民辦非企業單位、社團、基金會進行登記前審查、核准和日常監管。
(十七)負責對全市文藝類產品網上傳播的審核、管理工作,負責對網咖等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實行經營許可證管理,對網路遊戲服務進行審核、監管。
(十八)負責全市印刷業的監管;負責對全市出版活動進行監管,組織查處嚴重違規出版物和重大違法違規出版活動;對從事出版活動的民辦機構、中介機構和社團組織的出版、印刷、發行工作進行指導、監管。
(十九)負責對全市出版物內容、出版物市場經營活動進行監管;負責對全市網際網路出版活動和開辦手機書刊、手機文學業務進行審核及監管。
(二十)負責全市出版物市場“掃黃打非”工作,組織查處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動的大案要案。
(二十一)負責全市新聞單位記者證的審核、監管,負責市內報刊社、通訊社分支機構和記者站的監管,組織查處重大新聞違法活動。
(二十二)負責全市著作權管理工作,組織查處有重大影響的著作權侵權案件。
(二十三)負責監管全市廣播電影電視節目、信息網路視聽節目和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的視聽節目,審查其內容和質量。
(二十四)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市文化藝術、體育、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和著作權管理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文化藝術、體育、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從業人員職業資格管理和職業技能鑑定、職稱評審工作。
(二十五)依法依規負責對市級及本行政轄區內各級廣播電視播出機構進行管理。
(二十六)推行全民健身計畫,指導並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監督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開展國民體質監測;組織指導、協調配合各部門、各行業、各社會團體開展體育活動;指導和推動學校體育、城市體育、農村體育及其它社會體育的發展。
(二十七)統一規劃全市競技運動項目設定與重點布局;負責等級運動員、等級裁判員、社會指導員的審核與審批;研究和指導三線運動員隊伍建設和業餘訓練工作。
(二十八)組織指導體育宣傳和體育科研工作;制定體育教育規劃和體育人才發展規劃;加強體育隊伍思想建設;組織開展體育運動中反興奮劑工作。
(二十九)指導體育總會、各體育協會等社會團體的工作,負責全市性體育社團的資格審查,負責編纂體育文史工作。
(三十)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下設機構

體育股工作職責、文化產業股、 市場管理股、新聞出版與廣播影視股、文化股、辦公室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