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文化藝術、文物、廣播影視、新聞出版、著作權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定全縣文化藝術、文物、廣播影視、新聞出版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及相關的政策和規章並組織實施。
2、擬定全縣文化市場、文化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協調指導文化市場和文化產業發展;監督指導全縣重點文化設施建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榆社縣文體廣電新聞出版局
- 地理位置:榆社縣東大街
- 局 長: 李憲軍
- 副局長: 龐巧蓮
工作職責,領導班子成員,基本信息,
工作職責
3、指導全縣文化藝術、文物、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和著作權行業體制改革;負責全縣文化藝術、文物、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工作行政(行業)管理經營項目的市場準入;負責全縣文化市場的監督管理工作。
4、負責管理全縣藝術創作生產和藝術研究活動;管理全縣民眾文化藝術活動和經營性文藝演出,指導、推動開展各類民眾性文化工作;指導全縣藝術教育和培訓工作。
5、負責管理全縣公共圖書館、博物館、文物等社會文化事業 ;指導縣、鎮(街道)、村(社區)公共文化設施建設;指導、管理、協調全縣文物的保護、搶救、發掘、研究、、利用及出境、宣傳等工作;組織指導全縣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挖掘保護與傳承發展工作。
6、負責全縣廣播影視行政(行業)管理、社會管理工作、指導全縣廣播影視宣傳工作。
7、負責全縣圖書、報刊、電子出版物和內部資料性出版物的行業管理工作;負責管理全縣印刷業和出版物發行業。
8、負責全縣著作權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古籍整理出版規劃工作。
9、指導全縣文化藝術、文物、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和著作權事業的科技工作及行業教育培訓管理工作。
10、歸口管理全縣對外和香港、澳門、及台灣地區的文化交流合作。
11、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管和維護穩定的工作。
12、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班子成員
局 長: 李憲軍 主持全局工作。
副局長: 龐巧蓮 分管廣電、新聞出版、電影院、2131放映工程、農家書屋、藝術團、盲宣隊等工作。
副局長: 楊九琴 分管文化、機關、非物質文化遺產、鄉鎮文化站、縣文化館等工作。
副局長: 張麗萍 分管體育、行政執法項目等工作。
基本信息
單位名稱: 榆社縣文體廣電新聞出版局
地 址: 榆社縣東大街1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