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寧市文體廣電新聞出版局

常寧市文體廣電新聞出版局

常寧市文體廣電新聞出版局,前身為常寧縣文教局,1981年3月,常寧縣文教局分設,成立常寧縣文化局,1997年1月撤縣設市,更名為常寧市文化局,2002年8月,加掛新聞出版局、著作權局牌子,2012年文化體制改革,合併為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負責全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的行政審批工作;擬訂全市文廣新工作的有關規範性檔案與發展規劃,並負責組織實施;管理全市文化藝術、文物、博物、廣播電影電視、出版事業、印刷行業和文廣新市場;指導、協調全市文廣新領域文化產業的建設和發展,推進產業交流與合作;對全市廣電公益事業建設進行規劃、組織、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常寧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 所屬省份:湖南省
機構職能,機構設定,辦公室,人事宣教股,行政審批服務和市場管理股,藝術和文化遺產管理股,民眾體育股,競賽訓練股,新聞出版著作權管理股,產業發展股,規劃財務股,下屬機構,

機構職能

(一)貫徹黨和國家有關文化、文物、體育、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著作權管理(以下簡稱文體廣新)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市文體廣新工作的有關規範性檔案及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指導、推進文化、體育、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領域體制改革、機制創新,推動多元化文化體育廣電新聞出版服務體系建設。
(三)負責文化、體育、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著作權)領域的公共服務,會同有關部門統籌安排文體廣新相關事業經費;規劃、指導全市文化體育廣電新聞出版產品生產;組織、指導、協調全市重點公共文化、體育、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設施建設和基層公共文化、體育設施建設;負責組織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美術館、博物館、紀念館、體育場(館)等基層公共文化體育事業建設。
(四)管理全市文化、體育、藝術事業;指導、協調藝術創作與藝術生產;扶持地方性、代表性、示範性、實驗性文化藝術品種和體育項目,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管理、指導藝術教育事業;指導、組織、協調全市性重大文化和體育活動。
(五)規範管理全市文體廣新市場,行使法律法規賦予的行政審批、行政許可、行政管理、行政執法及有關服務性工作;負責相關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工作。承擔市文化市場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和市“掃黃打非”工作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統籌規劃全市民眾體育發展;負責推行全民健身計畫,指導民眾性體育活動的開展,指導市直機關、企事業單位民眾體育機構和隊伍建設,監督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推動國民體質監測和社會體育指導工作隊伍制度建設。
(七)制定全市競技體育發展規劃,研究全市體育競賽項目的設定與布局,組織管理體育訓練、體育競賽、運動隊伍建設,協調運動員社會保障工作;統籌規劃青少年體育發展,加強體育後備人才建設,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
(八)監管全市廣播電影電視事業,實施準入和退出管理;擬訂全市廣播電影電視發展規劃;負責對全市廣播電視播出機構所播出的節目內容、質量及傳輸、監測、播出、覆蓋等進行監管;負責對從事廣播電影電視節目製作的民辦機構進行監管;負責對廣播電影電視節目的進口和收錄進行監管;指導鄉鎮(辦事處)廣播影視事業建設並實施行業管理;指導、協調電信網、廣播電視網、網際網路融合中的相關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廣電“村村響”、“戶戶通”和無線數字覆蓋等工程建設。
(九)管理和指導全市電影發行、放映工作;擬訂全市電影發行放映事業的發展規劃和市場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十)管理全市出版事業及印刷複製行業;負責對全市出版、印刷、複製、發行單位進行監管;負責對全市出版內容(包括電子出版活動、網際網路出版活動等數字出版物內容)進行監管;負責全市新聞單位記者證的審核、報批、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報刊社及國內報刊社、通訊社駐本市記者站和分支機構的監管;負責全市著作權行政管理工作;負責全市軟體正版化工作;根據上級新聞出版部門委託實施相關事項的管理。
(十一)管理全市文物、博物事業;協調和指導全市文物的保護、管理和利用工作;管理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擬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
(十二)指導、協調全市文體廣新系統產業的建設和發展,推進產業交流與合作;擬訂全市動漫、遊戲產業發展規劃,指導、協調全市動漫、遊戲產業發展;指導、管理對外文化體育交流與合作。
(十三)指導、協調全市文體廣新領域有關單位和部門執行相關技術標準,推進科技信息建設。
(十四)擬訂全市文體廣新系統人才教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相關係列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工作。
(十五)負責擬訂全市範圍的體育彩票發行計畫、工作部署,落實體育彩票發行政策和措施。
(十六)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根據編委核定,內設辦公室、人事宣教股、行政審批服務和市場管理股、藝術和文化遺產股、民眾體育股、競賽訓練股、新聞出版著作權管理股、產業發展股、規劃財務股等9個。

辦公室

綜合協調市文體廣新系統的行政工作,督促重點工作落實;擬訂全市文體廣新領域工作中長期發展規劃;起草全市文體廣新系統有關規範性檔案,審核以本局名義下發和代市委、市政府起草的規範性檔案;負責文秘、綜合、文電、會務、機要、綜合檔案、保密、信訪、對外接待、後勤服務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綜治維穩、計畫生育、安全生產等工作;受理來信來訪,辦理人大代表建議與政協委員提案。

人事宣教股

負責督查、督辦、落實局黨委決定的重要事項;負責文明城市創建工作;負責幹部職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負責指導、推動全市文體廣新系統的體制改革和機制創新;擬訂全市文體廣新系統人才建設與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管理、指導全市文體廣新領域從業人員職業資格認定、業務培訓和相關係列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才隊伍建設及機構編制、人事勞資和專業技術檔案等管理工作;負責對外及港澳台文化交流人員的政審;指導、管理市直藝術教育事業;負責全市新聞單位記者證的審核、報批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市體育職業證書的評定工作;指導社會藝術培訓,管理社會藝術水平考級工作;;負責信息工作和對外宣傳工作;負責對外入口網站、 政務微博、微信管理;負責局系統應急管理。

行政審批服務和市場管理股

負責本單位對企業和個人辦理行政許可、行政確認、行政徵收、行政給付、其他職權(核准、備案、年檢)等行政審批和管理服務事項的受理、審核或審批和送達;監督局機關和直屬單位貫徹落實有關法律、法規及上級政令;負責向社會公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承擔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行政應訴、法律事務、辦理規範性檔案備案等工作;落實市政府決定取消的行政審批項目;指導全市文化、文物、體育、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行政審批工作,推進全市文體廣新系統行政審批標準化建設;負責普法教育及其相關工作;負責組織協調行政審批和管理服務事項的調研論證;負責有關行政審批和管理服務事項的政策諮詢、政務公開工作;負責與本單位承擔行政審批和管理服務事項事中事後監管職能科室的溝通協調,並做到信息共享;負責行政審批和管理服務事項辦理資料歸檔和信息統計工作;負責與市政務服務中心的協調聯絡,接受市審改辦、市法制辦、市政務服務中心的監督指導;指導、監管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對全市文化(文物)市場進行監管;負責對全市網路遊戲服務業進行監管(不含網路遊戲的網上出版前置審批);負責指導全市文化體育市場監控信息系統建設和綜合統計工作;負責對全市非法出版物和違禁出版物進行鑑定;擬定全市“掃黃打非”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部署、安排、協調全市“掃黃打非”工作,督辦“掃黃打非”集中行動和大案、要案。

藝術和文化遺產管理股

1)負責全市公共文化事業的管理,指導全市文體廣新領域公共文化的公共服務、公共產品的生產;指導全市公共文化館(站)、圖書館(室)等公益性單位的文化建設和管理;
2)指導社區、農村、企業、校園、機關、軍營等社會文化建設;擬定社會文化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市文化基本公共服務政策和保障標準,協調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和城鄉一體化發展;
3)管理、指導公共文化服務單位免費開放工作,完善公共服務長效保障機制建設;
4)組織、指導全市文化藝術的創作、生產、研究、評獎、文藝演出;組織、協調全市重大民眾文化藝術活動;指導局直屬藝術單位的業務建設;
5)組織、指導全市文化藝術惠民活動;指導、管理文化藝術普及工作,扶持和監管民辦文化藝術機構的發展;指導、管理全市對外及港澳台文化藝術宣傳與交流,組織大型對外文化交流活動;負責參與起草、編制文物、博物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及有關規範性檔案;管理、指導全市文物、博物事業;
6)組織、協調全市文物保護和考古項目的實施,指導、監督歷史人文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指導直屬和社會辦博物館、紀念館的建設;參與歷史文化名城(鎮、村)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擬訂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名錄體系;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保護和宣傳工作;承辦國家、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項目和代表性傳承人的申報,組織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項目的申報、評審工作;組織實施優秀民族民俗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組織、協調全市性非物質文化遺產展示活動。

民眾體育股

擬訂全市民眾體育工作的發展計畫,組織實施全民健身計畫;組織開展全市大型民眾體育競賽活動;對全市體育市場進行監管;指導城市體育、農村體育及其他社會體育的開展;負責對全市體育類非企業單位進行監管和業務指導;負責全市民眾體育專(兼)乾的培訓和業務指導;負責市社會體育指導員職業資格認證等級、群體項目裁判員等級和武術師、拳師段位的審核工作;負責全市國民體質監測工作;負責公共體育設施建設的指導和監管。

競賽訓練股

擬訂全市競技體育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競技運動項目設定、布局和分類管理;負責制定全市綜合性運動會和競技體育項目的單項競賽計畫、競賽規程;負責申報、承辦在本市舉行的國際或全國、全省性競技體育競賽的具體工作;管理全市體育競技訓練工作,對全市各級各類體校、青少年俱樂部及各類青少年體育培訓機構進行管理、指導;指導、管理各級體育後備人才基地建設;協助組織人事部門做好裁判員、運動員等級和業餘體校教練員專業技術職務考核及晉升工作;負責全市裁判員培訓、管理;依法指導、監督全市各級各類學校貫徹執行《學校體育工作條例》和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抓好傳統項目學校建設。

新聞出版著作權管理股

負責全市出版物市場、印刷複製行業行政管理工作;擬訂新聞出版發行和全市印刷業(包括出版物、包裝裝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的規範性檔案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對全市新聞出版和著作權市場進行監管;收集、審讀全市書報刊及電子出版物樣品;審核非出版單位編印的內部資料性出版物;負責音像製品和電子軟體的出版、複製管理;組織黨和國家重要文獻、重點出版物及全市中國小教科書的發行工作;負責大型集中性書報刊及電子出版物市場的管理;負責全市古籍整理出版規劃工作;監督、管理出版物印刷質量和條碼使用;負責全市著作權行政管理工作,組織推進全市軟體正版化工作;負責全市著作權作品的鑑定、自願登記和申報工作,調解著作權糾紛;負責對開辦手機報刊、手機文學業務及 網路、數字出版的內容和活動進行管理;負責對全市新聞出版、印 刷、發行、複製單位和從事出版活動的民辦機構進行監督管理。

產業發展股

負責擬訂市級文化、體育、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和著作權方面的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文化、體育、廣電、新聞出版產業巨觀管理;負責管理、指導全市文化、體育產業和經濟活動;負責協調鄉鎮(辦事處)和直屬單位的文化、體育產業開發和各種經營活動;負責擬訂全市範圍的體育彩票發行計畫、工作部署,落實體育彩票發行政策和措施;負責對直屬單位的產業開發和各種經營活動進行管理;負責受理和協調解決市場投訴;做好全市文體廣新系統產業的綜合統計工作;負責監管、指導全市非公有性文體產業機構。

規劃財務股

擬訂全市文體廣新系統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執行計畫;負責文體廣新系統事業項目資金和資產的監督管理,負責安排下達文化、文物、體育事業經費;負責本局基本建設項目的申報、管理、政府採購等工作;負責重大活動和項目的財務和物資保障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核算,指導、監督直屬單位財務管理工作;管理、指導局機關、直屬單位基本建設、國有資產管理和政府採購等工作;負責局直屬單位內部審計等工作;指導全市文體廣新系統統計工作;擬訂體育彩票公益金的使用計畫;歸口管理體育基金。

下屬機構

常寧市文體廣電新聞出版局
常寧市文物管理局
常寧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
常寧市全民健身服務中心
常寧市圖書館
常寧市文化館
常寧市歌舞劇團有限責任公司
常寧市電影放映有限責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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