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行政

水行政是指國家依法對水和水事關係所進行的行政管理。水法規定,對水、水事關係實施行政管理的國家行政機關是水行政主體。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水行政主管部門是我國的水行政專門主體。國務院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部門是我國的水行政輔助主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水行政
  • 含義:國家依法對水和水事關係所進行的行政管理
水資源屬於國家所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是我國水資源所有權的唯一主體,水資源國家所有權包括國家對水資源統一調度和支配的權利,水資源的開發、利用和保護中的國家管理。這種所有權是通過有關部門、行業的全民所有制企事業單位的經營活動而實現的。水法,規定,農業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的水塘、水庫的水,屬於集體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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