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行政是指國家依法對水和水事關係所進行的行政管理。水法規定,對水、水事關係實施行政管理的國家行政機關是水行政主體。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水行政主管部門是我國的水行政專門主體。國務院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部門是我國的水行政輔助主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水行政
- 含義:國家依法對水和水事關係所進行的行政管理
水行政是指國家依法對水和水事關係所進行的行政管理。水法規定,對水、水事關係實施行政管理的國家行政機關是水行政主體。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水行政主管部門是我國的水行政專門主體。國務院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部門是我國的水行政輔助主體。
水行政是指國家依法對水和水事關係所進行的行政管理。水法規定,對水、水事關係實施行政管理的國家行政機關是水行政主體。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水行政主管部門是我國的水行政專門主體。國務院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
水行政許可是指水行政許可實施機關,根據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申請,經依法審查,準予其從事特定活動的行為。 水行政許可實施機關是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法律法規授權的流域管理機構或者其他可以行使水行政許可權的組織。根據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水行政許可實施辦法規定的許可權、範圍、條件、程式和...
限定航速的標誌,由交通主管部門與水行政主管部門商定後設定。第五十六條 違反本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第三款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排除阻礙或者採取其他補救措施,可以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一)在河道、湖泊管理範圍內建設妨礙行洪的建築物、構築物的;(二)在河道、湖泊管理範圍內傾倒垃圾、...
水行政部門規章是由國家行政管理機關根據法律和國務院的行政法規、決定、命令、規定,在職權範圍內,按照規定的立法程式所制定的,以部令形式發布的,調整社會水事活動關係,具有普遍約束力的行為規範的總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以下簡稱《立法法》)的規定,部門規章應當經部務會議或委員會會議決定,由部門...
水行政管理體制是指國家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依照法定的職能對防洪減災、水資源開發利用和水環境保護行使的行政管理。簡介 水行政管理是指水行政機關依法對全社會的水事活動實施管理和統籌協調的總稱。國家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依照法定的職能對防洪減災、水資源開發利用和水環境保護行使的行政管理。水行政管理的職能和組織 水...
第一條 為規範水行政處罰行為,保障和監督水行政主管部門有效實施水行政管理,保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以下簡稱《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
第五條 省水利廳水行政許可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管理辦公室”)設在廳政策法規處,歸口管理水行政許可工作。其主要職責是:(一)負責組織起草水行政許可工作管理制度;(二)負責水行政許可和行政審批事項的清理工作;(三)負責辦理對水行政許可工作的申訴和檢舉;(四)負責對水行政許可辦理工作的監督檢查;(五...
北京市水行政處罰程式若干規定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範水行政處罰程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以下簡稱《行政處罰法》)、《北京市行政處罰案卷標準(2016版)》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違反水行政管理秩序的行為,依法應當給予水行政處罰的,由市、區水行政主管...
水行政管理 水行政管理是水行政機關依法對全社會的水事活動實施管理和統籌協調的總稱。
《水行政執法效能提升行動方案(2022—2025年)》是為深入貫徹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強化水利法治管理,全面提升水行政執法效能,推動新階段水利高質量發展,提高國家水安全保障能力制定的方案。由水利部於2022年6月17日印發實施。印發信息 水利部關於印發水行政執法效能提升行動方案(2022—2025...
水行政行為 水行政機關在水事管理活動中依法制定水行政規章以及對管理相對人或具體事項進行處理的行為。水行政行為屬於水利科技名詞。
水行政規章 水行政規章是水利管理學術語。定 義 由國家水行政主管部門等行政機關依法在本部門的許可權範圍內按照法定程式所制定的有關水的開發、利用、保護、管理和防治水害等方面的決定、命令等規範性檔案的總稱。
為進一步促進依法行政,規範水行政處罰裁量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結合我省實際,福建省水利廳研究制定了《福建省水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現予以印發,本裁量基準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全文 第一條 全省各級水行政執法機關在行使水行政處罰裁量...
《水行政許可聽證規定》已經2006年4月24日水利部部務會議審議通過。檔案通知 第 27 號 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部 長 汪恕誠 二○○六年五月二十四日 規定 第一條 為了規範水行政許可聽證行為,保障水行政許可行為的合法性、科學性與公正性,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規定,國家對水資源實行統一管理與分級、分部門管理相結合的制度。即在統一法規、統一規劃和對各部門各地區有重大影響的江河防洪、水資源分配進行統一調度的前提下,由各有關部門和各級地方政府進行江河治理、水資源的開發利用和保護。按照上述原則,中央和各級地方政府都設立了水行政主管部門和...
第四條 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主管全國的水文工作,其直屬的水文機構具體負責組織實施管理工作。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在國家確定的重要江河、湖泊設立的流域管理機構(以下簡稱流域管理機構),在所管轄範圍內按照法律、本條例規定和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許可權,組織實施管理有關水文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水...
《水行政執法研究》是2012年中國水利水電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王國永 張希琳。內容簡介 《水行政執法研究》由王國永和張希琳編著的。水是生命之源、生產之要、生態之基。興水利、除水害,事關人類生存、經濟發展、社會進步,歷來是治國安邦的大事。加快水利改革發展,事關經濟社會發展全局,不僅關係到防洪安全、供水...
《水行政管理研究》是2016年中國水利水電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李俊利。內容簡介 《水行政管理研究》主要研究了水資源使用領域的行政管理工作。從內容上來看,《水行政管理研究》主要包括水行政管理主體研究、水行政管理體制研究、水行政行為研究、水行政許可、水資源管理與保護、河道管理與保護、水行政監督與處罰等幾...
水行政司法 水行政司法是1997年公布的水利科學技術名詞。 定義 水行政機關依法進行水行政調解、處理或複議以解決水事糾紛和水行政爭議的行為。出處 《水利科學技術名詞》。
《水法規與水行政》是2000年10月1日水利水電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穆宏強。內容簡介 第一篇介紹法學的基本知識、憲法、民法和民事訴訟法、刑法和刑事訴訟法、行政法和行政訴訟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的主要內容;第二篇介紹水法以及與之有關的法律、法規的主要內容,分項介紹水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防汛抗洪、水事糾紛...
《鄉鎮水利(水務)站長培訓教材:水行政執法》立足於水行政執法實踐需要,介紹了水行政執法的基本理論和實踐。內容包括:①水行政執法概論;②水行政執法行為論,針對水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強制、行政徵收等執法行為結合理論和現行制度進行介紹;③水行政執法責任論,分別從行政責任理論和制度方面進行介紹。內容簡介 《...
《水行政執法與管理實用法律手冊》是2013年黃河水利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王慶偉 、谷秀英。內容簡介 《水行政執法與管理實用法律手冊》是一本為廣大水行政公務人員提供專家型法律服務的實用書籍。本書分上下篇,共二十三章。其中,上篇分為十六章,對分散於不同法律檔案當中的涉水行政法理論進行了全面梳理總結和闡述...
《水行政管理與執法典型案例》是一部理念創新的應時之作,填補了我國水行政法律實務研究方面的一項空白。《水行政管理與執法典型案例》緊密結合新形勢下水行政執法管理的最新實踐,並充分考慮水行政從業者的隊伍狀況和實際需求,在全國範圍內優選大量極具代表性的水事案例,通過對典型案例多角度、深層次解讀,使龐雜體系...
水利事業行政管理的總稱。包括國家與地方水法的制定與實施監督,國家與地方水利行政機構的設定,水利方針、政策、法令、法規的制訂與實施,水事糾紛的調解與裁決,水利工程建設的管理等。任務 國家水行政主管部門的任務是:依法對全國水資源的治理保護開發利用事業進行組織領導;對全社會的水事活動實施監督管理;對各種水...
中國地方水利機構是指中國地方各級政府主管水行政的職能部門,分為省(自治區、直轄市)、地(市)、縣(市)三級。部門簡介 中國地方水利機構是指中國地方各級政府主管水行政的職能部門,分為省(自治區、直轄市)、地(市)、縣(市)三級。(1)省級政府(省、自治區、直轄市)水利機構,稱水利廳(水利局、水務局),一般...
水利執法是指各級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或法律、法規授權的其他組織,依照水法規對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遵守、執行水法規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違反水法規的行為依法實施行政處罰及其他行政措施等行政執法活動,又稱水行政執法、水政監察。簡介 水利執法是指各級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或法律、法規授權的其他組織,依照水法規對公民...
水政水資源管理專業的目標是培養從事水資源開發、利用、規劃、管理與保護和水利工程、水資源管理技術、水政管理等方面的高級技術套用性專門人才。培養目標 本專業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具有良好職業道德和人文素養,掌握水行政管理和水資源開發、利用、保護、管理等基本知識,具備水行政管理、水資源管理的基本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