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產養殖尾水污染物排放標準

水產養殖尾水污染物排放標準

《水產養殖尾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43/ 1752-2020)是2021年2月27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湖南省地方標準,歸口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湖南省生態環境廳。

《水產養殖尾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43/ 1752-2020)規定了湖南省淡水養殖尾水的控制要求、檢測方法、結果判定和實施與監督。該標準適用於湖南省池塘養殖、工廠化養殖等非天然水域投餌投肥養殖尾水的排放管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水產養殖尾水污染物排放標準
  • 標準號:DB43/ 1752-2020
  • 發布日期:2020-02-27
  • 實施日期:2021-02-27
  • 國際標準分類號:13.060.30
  • 中國標準分類號:Z77
  • 批准發布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 標準類別:環保標準
  • 行業分類: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
  • 狀態:現行
  • 性質:推薦性地方標準
制定過程,制定背景,編制進程,制定依據,起草工作,標準目次,內容範圍,引用檔案,實施建議,意義價值,

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湖南省是中國漁業大省,水產品成為湖南省農業中居糧食、生豬之後的第三大宗農產品。隨著湖南省水產養殖數量和規模的增長,大量殘餌、漁藥、魚蝦排泄物等物質在水中沉積,使得水體富營養化嚴重。2019年1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湖南省農業農村部、生態環境部、自然資源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十部門聯合發布《關於加快推進水產養殖業綠色發展的若干意見》,明確提出要推進養殖尾水治理,推動出台水產養殖尾水污染物排放標準,推動養殖尾水資源化利用或達標排放。2020年,湖南省還未出台水產養殖尾水排放相關標準,水產養殖尾水排放標準的缺失,一方面,使水產養殖業的發展不規範,制約了湖南省水產養殖業轉型升級;另一方面,使環境保護等監管部門無法可依,監管、執法工作難以有效開展。亟需根據湖南省水產養殖狀況制定相應的污染物。鑒於此,制訂了地方標準《水產養殖尾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43/ 1752-2020)。

編制進程

  • 起草階段
2018年7月,該標準編制組成立,制定了該標準編制的工作計畫。2018年7月至8月,該標準編制組編制完成了該標準開題報告,專家建議在該標準編制過程中,進一步明確該標準的定位和適用範圍,加強該標準可操作性論證。2018年8月至12月,該標準編制組結合前期工作計畫和專家意見,根據水產養殖企業主要分布在洞庭湖區三市一區的狀況,主要調研及採樣了岳陽、常德、益陽、長沙望城區的水產養殖企業樣品,併兼顧採集了永州、張家界、湘西自治州3個市州水產養殖尾水樣品。該標準編制組調研期間,收集了湖南省水產養殖面積、產量等基本數據,進行了數據分析和統計總結。
2018年12月至2019年6月,在實地調研和採樣監測的基礎上,該標準編制組廣泛收集分析全球各地水產養殖污染物排放相關政策、標準和技術檔案,與《淡水養殖尾水排放要求(徵求意見稿)》和浙江省發布的水產養殖污染物排放標準進行比較研究。該標準編制組多次就水產養殖尾水污染物排放狀況及其存在問題諮詢專家和相關方面的意見。2019年6月至7月,該標準編制組根據中國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制訂要求,確定了該標準的適用範圍、控制項目與標準限值、監測要求和標準的實施與監督等內容,起草該標準文本和編制說明。該標準編制組於7月25日完成了該標準徵求意見稿的第一次技術審查。
2019年8月至10月,根據技術審查會專家意見及管理部門要求,該標準編制組赴岳陽、益陽對17家水產養殖典型企業開展了補充採樣、調研。進一步修改和完善了該標準徵求意見稿文本及編制說明。2019年10月,該標準編制組根據2019年10月27日第二次技術審查會專家意見及公開徵求意見反饋情況,對該標準文本及編制說明進一步修改完善後上報主管部門。
  • 發布實施
2020年2月27日,地方標準《水產養殖尾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43/ 1752-2020)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
2021年2月27日,地方標準《水產養殖尾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43/ 1752-2020)實施。

制定依據

地方標準《水產養殖尾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43/ 1752-2020)按照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GB/T 1.1-2009)規定起草。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單位:湖南省環境保護科學研究院、湖南省生態環境事務中心。

標準目次

前言
1範圍
1
2規範性引用檔案
1
3術語和定義
1
4控制要求
2
5檢驗方法
2
6結果判定
3
7實施與監督
3
附錄A(資料性附錄)養殖尾水和底泥處理利用要求
4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水產養殖尾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43/ 1752-2020)規定了湖南省淡水養殖尾水的控制要求、檢測方法、結果判定和實施與監督。該標準適用於湖南省池塘養殖、工廠化養殖等非天然水域投餌投肥養殖尾水的排放管理。
參考資料:

引用檔案

GB 3838 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
GB 6920 水質—pH值的測定—玻璃電極法
GB 11892 水質—高錳酸鹽指數的測定
GB 11893 水質—總磷的測定—鉬酸銨分光光度法
GB 11901 水質—懸浮物的測定—重量法
GB/T 22213 水產養殖術語
SC/T 6056 水產養殖設施—名詞術語
HJ 493 水質—樣品的保存和管理技術規定
HJ 494 水質—採樣技術指導
HJ 495 水質—採樣方案設計技術規定
HJ 636 水質—總氮的測定—鹼性過硫酸鉀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參考資料:

實施建議

建議適時對地方標準《水產養殖尾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43/ 1752-2020)進行修訂。建議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參照該標準指導生產,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負責監督實施。

意義價值

《水產養殖尾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43/ 1752-2020)有助於加強對水產養殖尾水污染物排放的監管,該標準有助於促進湖南省水產養殖與環境綠色協調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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