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村村民委員會是四川省的地名,以地理實體得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水利村村民委員會
- 羅馬字母拼寫:Shuǐlìcūn Cūnmínwěiyuánhuì
- 設立年份:1984年
- 廢止年份:1991年
水利村村民委員會是四川省的地名,以地理實體得名。
水利村村民委員會是四川省的地名,以地理實體得名。地名含義因大隊以實現水利化得名。歷史沿革原名水口大隊,屬護保公社。1981年改稱水利大隊。1984年改名水利村,屬護保鄉。1991年8月根據“威府發(1991)81號”文撤...
村民委員會可以依法通過籌資籌勞等方式組織開展村莊河塘清淤。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規範要求採取水利工程調度、生態河道建設等措施,推動保障農村河道生態流量,促進水生生物恢復和水生態環境改善。第二十五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
(五)依法管理本村屬於村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山林、水面、荒地、灘涂、水利設施和其他財產,引導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資源,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六)尊重並支持集體經濟組織依法獨立進行經濟活動的自主權,維護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
第六條 國家鼓勵和引導農民、村民小組、村民委員會、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合作社、農民用水合作組織等組織和個人依法進行農田水利建設、管理,保護農田水利工程設備設施,厲行節約用水,保護生態環境。第二章 規 劃 第七條 縣級以上人民...
3.村民委員會自治管理。對產權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山坪塘、石河堰、泵站等水利工程,按照村民自治原則,由村委會進行自主管理。要加強工程日常維修養護,做好工程蓄水保水及水權交易分配工作,保持工程完好率達到90%以上。4.農民自主經營...
第四條 村民委員會的設立,應當根據農村的歷史和現狀,考慮村民的居住狀況、人口多少以及經濟聯繫、水利設施等情況,做到有利於村民團結和生產建設,便於村民實行自治。村民委員會建制應保持穩定,個別需要調整的,應當充分尊重民眾意願,由鄉、...
縣級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和鄉鎮水利管理機構應當加強對小型農田水利工程建設的指導和監督,項目所在地村民委員會、村民小組可以對施工質量進行監督。第十六條 跨村的小型農田水利設施,由鄉鎮水利管理機構負責組織維護管理;村內受益戶較多的...
(八)教育村民愛護公共財產,保護工廠、礦場和水利、交通、電力、通訊、國防等設施;(九)協助鄉、鎮政府做好計畫生育、稅收、徵兵、擁軍優屬等工作;(十)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見、要求和提出建議。第五條 村民委員會進行工作,...
(二)向村民會議提出本村經濟、文化、教育和其他公共建設事業規劃和年度計畫,並報告工作;(三)執行村民會議的決定、決議和村規民約,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見、要求和建議;(四)興辦和管理本村農田水利、山林草原、人畜飲水、交通設施、...
屬於城關鎮黎明公社水龍大隊1963年從水利人民公社分建水龍生產大隊1970年屬荔波縣城關區水利鄉水龍大隊,1984年撤區並鄉後屬水利鄉水龍村 2004年合併行政村時與水利村、水丙村合併後屬於水利村、2014年區域合併後屬荔波縣玉屏街道水利村...
第六條 基層水利服務機構應當按照上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和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要求,承擔農田水利管理和服務的具體工作。鼓勵村民委員會(社區居委會)組織村民開展所屬集體經濟組織的農田水利工程建設、管理和維護。第七條 水行政主管...
肖義舜,男,漢族,湖北仙桃人,1956年7月生,1980年4月入黨。歷任水利部葛洲壩法院助理審判員,中南政法學院黨委宣傳部秘書、科長。目錄 第一章 村民自治的基本原則 1.《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經歷了哪些變化?2.村民自治是如何發展起來的...
省政府法制辦承辦後,將送審稿發至省委農工部、省委組織部和省財政廳、監察廳、公安廳、司法廳、農業廳、水利廳、民族宗教事務局、人口和計生委以及省高院、省婦聯、省殘聯、省扶貧和移民辦、省農業綜合開發辦等單位及11個設區市政府...
村民代表會議、村民委員會在討論決定新農合、土地承包經營、草原生態獎補、集體收益分配、危房改造等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以及村經濟發展規劃、集體資產承包租賃、興修道路、水利等村公益事業時,應當通過會議協商、書面協商、網路協商等...
(三)依法管理本村屬於村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山林、水面和其他財產,搞好土地的經營承包,嚴格執行基本農田保護規劃和村莊建設規劃,教育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資源,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四)辦理本村農田水利、交通、供電、通訊、科技衛生、文化...
(三)辦理本村的公共事務,組織村民修整鄉村道路,興修水利,植樹造林,整治村容村貌,興辦文教、科技、衛生、社會福利等公益事業,做好擁軍優屬工作,落實“五保”戶供養;(四)尊重集體經濟組織依法獨立進行經濟活動的自主權,維護以...
(四)依法管理本村屬於村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林木、水利設施和其他財產,管理村級財務,教育和引導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資源,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五)宣傳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教育和推動村民履行依法應盡的義務,愛護公共財產;(六...
(二)召集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並向其報告工作,負責實施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的決定、決議;(三)組織實施本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村莊規劃、年度計畫,辦理本村的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興修和維護道路、水利等基礎設施,改善村民生活...
六、組織實施本村的建設規劃,興修水利、道路等基礎設施,指導村民建設住宅;七、依法調解民間糾紛,協助維護本村的社會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見 要求和提出建議;八、向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報告工作並接受評議,執行村民會議或者...
(一)籌資籌勞的適用範圍:村內農田水利基本建設、道路修建、植樹造林、農業綜合開發有關的土地治理項目和村民認為需要興辦的集體生產生活等其他公益事業項目。對符合當地農田水利建設規劃,政府給予補貼資金支持的相鄰村共同直接受益的小型...
業務範圍 全面負責雙港村域內灌溉工程的建設、維護、運行、管理河供水調度;負責供水到戶工作,向用水戶並公開水費、水價、用水量;為用水戶提供與水利及灌溉有關的技術、諮詢服務。註冊地址 如東縣河口鎮雙港村村民委員會。
“小型集中供水工程的產權所有者,可以確定由專業的供水管理企業或者基層水利管理單位、村民委員會、農民用水合作組織負責集中供水工程的運行管護。”條例草案第十六條規定:“運行管護主體應當建立健全管護制度,明確管護責任,落實運行管護與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