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質量監督規程》是湖北省水利廳推薦的的規程,自2024年2月23日起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水利工程質量監督規程
- 實施時間:2024年2月23日
- 發布單位:湖北省水利廳
《水利工程質量監督規程》是湖北省水利廳推薦的的規程,自2024年2月23日起實施。
《水利工程質量監督規程》是湖北省水利廳推薦的的規程,自2024年2月23日起實施。規程實施2024年2月23日起,《水利工程質量監督規程》實施。1內容解讀該標準的出台,填補了湖北省水利工程建設領域標準空白,對提升湖北省水...
《水利工程質量監督規程》(DB34/T 2289-2015)是2015年3月3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徽省地方標準,歸口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徽省水利廳。《水利工程質量監督規程》(DB34/T 2289-2015)規定了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的術語和定義、基本規定...
水利部所屬流域管理機構(以下簡稱流域管理機構)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和水利部授權,負責所管轄範圍內水利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在職責範圍內負責本行政區域水利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 第五條 項目法人...
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規定 (1997年8月25日水利部水建[1997]339號通知印發)規定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根據《質量振興綱要(1996年~2010年)》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為加強水行政主管部門對水利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保證工程...
第二條(適用範圍)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水利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加固等有關活動及實施對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的,適用本規定。本規定所稱水利工程,是指防洪、除澇、灌溉、水力發電、供水、圍墾等各類水利工程。本規定所稱水利...
《河南省水利工程質量監督規程》是2015年12月黃河水利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河南省水利水電工程建設質量監測監督站。內容簡介 《河南省水利工程質量監督規程》主要內容包括:術語和定義、基本規定、監督註冊、工作方案及計畫、項目劃分、...
第一條 為加強水利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規範水利工程質量檢測行為,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從事水利工程質量檢測活動以及對水利工程質量檢測實施監督管理,...
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是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技術標準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對水利建設工程各責任主體的質量行為及工程實體質量進行監督檢查的行政執法行為。質量監督機構對水利建設工程的質量監督行為,不替代工程建設各責任主體的質量管理...
珠海市水務局於2021年1月29日印發珠海市水利工程建設質量監督管理辦法.本辦法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 5年。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本市水利工程建設質量監督管理,保證工程質量,保障工程投資效益和社會效益,根據《建設...
“水利工程質量檢測員證”由水利部統一印製。第三章 水利工程質量檢測 第十三條 水行政主管部門、流域機構或其它有關部門、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和工程驗收主持單位可根據規定或其它特定需要,要求項目法人委託具有相應資格的水利工程質量...
該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徽省水利廳提出並歸口。起草階段 根據工作安排,安徽省水利工程質量監督中心站成立起草小組,負責起草《水利工程質量檢測規程》工作,並多次召開站務會議、專題會議,研究檔案起草情況,於2021年7月初完成《水利工程...
第四條 本辦法所稱水利工程質量是指在有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和批准的設計檔案、工程契約中,對興建水利工程的安全、適用、經濟、美觀等特性的綜合要求。第五條 省水利廳負責全省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市、縣水行政主管部門...
2022年11月1日,地方標準《水利工程建設質量檢測管理規範》(DB13/T 3032-2022)實施。起草工作 起草單位:天津市:天津市水務工程建設事務中心;北京市:北京市水利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督中心站、北京碧波立業技術檢測有限公司;河北省:河北...
全過程檢測是對施工單位質量檢測的覆核性檢驗。第七條 縣級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相關規定和工作需要,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質量檢測單位對水利工程建設項目進行質量監督檢測。第八條 檢測工作流程 (一)檢測單位應與委託人簽訂質量檢測...
《水利水電工程施工質量檢驗及評定驗收規程標準套用指南》是為了適應當前水利水電建設快速發展和貫徹《水利水電工程施工質量檢驗與評定規程》、《水利水電建設工程驗收規程》、《水土保持工程質量評定規程》等工程質量檢驗評定和驗收規程規範的...
第二十八條 水利工程項目法人單位應對原材料、中間產品、工程實體質量等進行檢測,檢測的內容、項目和數量應符合《水利工程質量檢測技術規程》(SL734)的要求。第二十九條 竣工驗收主持單位、質量監督機構開展的質量抽檢,其檢測的內容、...
《河北省水利監督實施辦法》是為了強化水利行業監督管理,依法履行水利監督職責,規範水利監督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水利工程質量管理規定》及水利部《水利監督規定》等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檔案規定,結合河北省實際,制定的辦法。
水利部關於印發《節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建設質量監督巡查實施細則》的通知 部機關有關司局,部直屬有關單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水利(水務)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水利局:為加強節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建設質量管理工作,規範工程建設...
——修訂了項目劃分原則及項目劃分程式,新增引水工程、除險加固工程項目劃分原則。納入了《堤防工程施工質量評定與驗收規程(試行)》(SL 239—1999)的有關條款;——增加了見證取樣條款;——增加了檢驗不合格的處理條款及水利水電工程...
第一條 為加強本市水務工程建設質量監督管理,保證工程質量,確保工程投資效益和社會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水利工程質量管理規定》、《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結合本市...
國家計委 財政部關於水利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收費 標準及有關問題的復函 水利部優質工程評審管理辦法 水利部優質工程申報表 水利工程施工質量檢查評分辦法 水利工程施工質量檢查評分實施細則 水利水電工程施工質量評定規程(試行) 水利水電工程施工...
第八條 建築材料和工程設備的採購單位承擔相應質量責任。第二章 工程質量監督管理 第九條 按照國家基本建設程式實施項目管理的水利工程(包括新建、擴建、改建),均要實施政府質量監督。第十條 市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為...
、《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01)、《電氣裝置安裝工程質量檢驗及評定規程》(DL/T5161.1-5161.17-2002)、《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水利工程部分)》(2004年版)、《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電力工程部分)》(...
”第二條規定:“從事水利工程質量檢測活動以及對水利工程質量檢測實施監督管理,適用本規定。”。適用對象 (1)從事生產製造業、建築業、服務業、商業、物流等企業從業人員;(2)質量管理諮詢機構、認證機構等相關人員;(3)事業單位和...
項目法人可以委託監理單位主持分部工程驗收,有關委託許可權應當在監理契約或者委託書中明確。第十六條 分部工程驗收的質量結論應當報該項目的質量監督機構核備;未經核備的,項目法人不得組織下一階段的驗收。單位工程以及大型樞紐主要建築物的...
2021年11月18日,水利部發布2021年第12號公告,批准發布《水利通信工程質量評定與驗收規程》水利行業標準,標準2022年2月18日起實施。全文 修訂信息 《水利通信工程質量評定與驗收規程》(SL/T 694—2021)是在《水利系統通信工程驗收...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水利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加固和拆除等活動及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前款所稱水利工程,是指防洪、除澇、灌溉、水力發電、供水、圍墾等(包括配套與附屬工程)各類水利工程。第三條 水利工程建設安全...
地方標準《水利工程外觀質量評定規程》(DB34/T 4010-2021)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檔案的結構和起草規則》(GB/T 1.1-2020)規則起草。起草工作 起草單位:安徽省水利工程質量監督中心站、安徽省大禹水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