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營機構市場準入法律制度研究》是2016年西安交通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民營機構市場準入法律制度研究
- 作者:陳蓉
- 出版社:西安交通大學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6年9月1日
- ISBN:9787560590639
《民營機構市場準入法律制度研究》是2016年西安交通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
《民營機構市場準入法律制度研究》是2016年西安交通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
最後,提出完善我國民營銀行準入-退出機制,引導民營資本進行銀行業的現實選擇是現有金融機構的存量產權改革,在試點銀行的基礎上對民營銀行實行分級牌照管理。另外,建立健全相關法律,完善最後貸款人制度,建設存款準備金制度,推進利率市場化等,為民營銀行的健康有序發展提供保障。圖書目錄 第一章 緒論 一、選題背景和...
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招標投標、政府採購等公共資源交易不得有限制或者排斥民營經濟組織的行為。第十五條 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執法機構按照職責許可權,預防和制止市場經濟活動中的壟斷、不正當競爭行為以及濫用行政權力排除或者限制競爭的行為,為民營經濟組織經營活動提供良好的市場環境。第三章 投資融資促進 第十六條 ...
一、構建完善的民營經濟發展救濟途徑 二、科學合理地設定執行機構 三、抑制強制措施損害擴大 四、去除司法適用“地方化”色彩 第四章 民營經濟法律監督問題探究 第一節 民營經濟法律監督概述 一、法律監督概念源考 二、民營經濟的法律監督的語義分析 第二節 民營經濟領域法律監督現狀分析 一、國家機關監督 二、社會...
審批許可機構根據市場主體經營的商品服務類別的不同而有差別。從事藥品生產經營的,由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審批; 金融業經營機構的設立,由中國人民銀行負責審批;從事證券業務的,由證監會審批;設立外商投資企業的,由對 外經濟貿易行政部門審批;從事文物經營的,由文物管理部門審批;從事計量器具生產、修理的,由技術監督...
加強民營企業與金融機構的信息溝通,降低銀行的風險,提高銀行對民營企業融資的積極性,同時政府也要為民營經濟的發展創造良好的經營環境制定有利於民營經濟發展的優惠政策。a加強民營企業自身的治理 (1)加強財務信息管理,建立現代化的財務管理制度。當前,少數民營企業存在財務制度不健全,財務報告真實性與準確性較低現象...
《“一帶一路”倡議下中國市場準入法律制度研究》是2021年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王誠。內容簡介 在“一帶一路”倡議的巨觀背景下,中國的市場準入法制有必要基於現有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成果進行認真總結和反思,為建立具有中國特色的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市場體系,促進“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經貿合作...
第六條 省人民政府統計機構應當會同民營經濟發展促進主管部門,建立健全民營經濟發展統計監測和分析制度,開展統計監測分析,定期發布監測分析結果。第七條 工商業聯合會應當加強改革和建設,按照法律、法規和章程規定,聯繫和服務民營企業,協助政府開展服務和指導工作,依法維護民營企業合法權益,促進民營經濟健康發展和民營...
完善高等學校、科研院所管理制度和成果轉化機制,調動其支持民營中小微企業創新發展積極性,支持民營企業與科研機構合作建立技術研發中心、產業研究院、中試熟化基地、工程研究中心、製造業創新中心等創新平台。支持民營企業加強基礎性前沿性研究和成果轉化。(十七)加快推動數位化轉型和技術改造。鼓勵民營企業開展...
完善歇業制度配套政策措施,降低經營主體維持成本。最佳化個體工商戶轉企業相關政策,降低轉換成本。二、加大對民營經濟政策支持力度 (七)完善融資支持政策制度。引導金融機構對各類所有制企業一視同仁、平等對待,健全“敢貸、願貸、能貸、會貸”長效機制,用好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工具延期政策,擴大信用貸款發放規模,降低...
第十三條 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大型企業在公共資源交易過程中,沒有法律、法規依據,不得對民營經濟組織在企業股權結構、經營年限、經營規模、財務指標、註冊資金、非強制資質認證、特定區域或者特定行業業績等方面設定限制條件。第三章 金融支持 第十四條 金融機構應當保障各類所有制企業依法平等獲得融資機會,...
第六條 依法保障民營經濟組織的平等市場準入。嚴格實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不得以備案、註冊、年檢、認定、認證、指定、要求設立分公司等形式設定或者變相設定準入障礙。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應當加強對中介服務機構監管,持續精簡最佳化審批服務,不得指定或者變相指定中介服務機構,不得向民營經濟組織...
三、準入條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國銀監會中資商業銀行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積極支持民間資本與其他資本按同等條件進入銀行業。(一)堅持依法合規,鼓勵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以自有資金投資銀行業金融機構。投資入股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民營企業應...
三、準入條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國銀監會中資商業銀行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積極支持民間資本與其他資本按同等條件進入銀行業。(一)堅持依法合規,鼓勵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以自有資金投資銀行業金融機構。投資入股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民營企業應...
第二十一條 市、區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完善民營經濟組織科技創新成果轉化套用政策,結合產業發展實際制定首台(套)、首版次等創新產品獎勵、補助等扶持政策,探索首台(套)產品保險補償機制。第二十二條 市、區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定期組織專業機構為民營經濟組織開展跨境合作提供外貿法律法規、監管政策、經營...
在《條例》起草過程中,我省有關部門曾先後多次赴省內開展立法調研,先後召開省市縣有關單位、不同行業領域民營企業家、相關協會商會、金融機構、法律專家等參加的各類座談會論證會50餘次。“我們不要特殊優待,我們只要公平競爭的環境。”這是很多浙江民營企業家的一句心裡話。浙江長期以來秉持“開放包容、服務為先”...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管理行為。第十三條 同等申請條件下,銀行業金融機構對民營經濟組織的貸款利率、貸款條件應當與其他市場主體保持一致,不得因所有制形式不同設定或者變相設定不平等標準或者條件。 第三章 創業創新 第十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制定鼓勵民營經濟創業創新政策,完善有關技術、資金、...
(八)健全銀行業金融機構服務民營企業體系。進一步提高金融結構與經濟結構匹配度,支持發展以中小微民營企業為主要服務對象的中小金融機構。深化聯合授信試點,鼓勵銀行與民營企業構建中長期銀企關係。健全授信盡職免責機制,在內部績效考核制度中落實對小微企業貸款不良容忍的監管政策。強化考核激勵,合理...
準入條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國銀監會中資商業銀行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積極支持民間資本與其他資本按同等條件進入銀行業。(一)堅持依法合規,鼓勵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以自有資金投資銀行業金融機構。投資入股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民營企業應滿足...
第三節完善企業信用監管法律制度的若干建議 一、提升立法效力層次 二、加強立法協調 三、完善企業信用信息真實準確性的保障機制 四、健全地方公共徵信機構 五、完善政府部門“涉企信息”統一公示制度 六、完善企業信用評價制度 七、加強企業信用修復權的保護 八、完善信用懲戒的法律依據 九、加強企業信用信息在市場準入和...
三、準入條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國銀監會中資商業銀行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積極支持民間資本與其他資本按同等條件進入銀行業。(一)堅持依法合規,鼓勵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以自有資金投資銀行業金融機構。投資入股銀行業...
清理規範行政審批、許可、備案等政務服務事項的前置條件和審批標準,不得將政務服務事項轉為中介服務事項,沒有法律法規依據不得在政務服務前要求企業自行檢測、檢驗、認證、鑑定、公正或提供證明等。推動認證結果跨行業跨區域互通互認。深化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改革,進一步簡化CCC認證程式。全面推進認證機構資質審批制度改革...
(十)其他違反法律、法規及國家規定限制或者排斥民營經濟組織參與政府採購、投標活動的行為。政府採購的採購人、相關代理機構以及依法應當進行招標項目的招標人,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公開發布政府採購項目、招標項目等信息,提高政府採購、招標工作的透明度。第十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支持符合條件的民營經濟組織...
我國基本上還沒有放開民營企業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市場準入。民營企業雖然可以參與組建村鎮銀行,但是村鎮銀行的發起單位必須為商業銀行。因此在參與組建村鎮銀行方面,民營企業沒有主動權。對於多數民營中小企業來說,無論是主機板、中小企業板和創業板的門檻都偏高。此外,企業債融資的門檻也較高。而針對中小企業的集合債券...
第三章我國商業銀行市場準入法律制度研究 第一節我國商業銀行法關於人市的規定 一、1994年《金融機構管理規定》對入市的規定 二、《關於中資商業銀行市場準入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之內容與述評 三、《商業銀行法》與《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的相關要求 四、《關於調整銀行市場準入管理方式和程度的決定》與評價 五、《...
第十五條鼓勵和支持民營經濟組織建立研發機構,加大對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的投入。民營經濟組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給予獎勵:(一)研發投入達到規定比例的;(二)研發擁有自主智慧財產權技術和產品並經國家認定的;(三)與各類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聯合進行技術研究和開發,取得重大科技...
第二十四條 鼓勵各類金融機構落實國家、省、市關於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的規定,做好下列工作:(一)開發針對民營經濟組織的信貸產品、增加信貸投入、創新金融服務、完善授信制度;(二)平等對待民營經濟組織和國有企業,同等條件下在客戶準入、授權管理、業務流程、信貸審查審批、貸後管理等方面保持一致;(三)合理確定...
而且,由於大多數民營企業規模和實力相對弱小,缺少現行信貸制度規定的擔保或抵押條件,信用狀況很難把握,貸款風險不易控制。加上國內專門為中小民營企業服務的信用機構和擔保機構奇缺,作為民間資本主要創造者的民營企業卻很難從國有商業銀行和其他股份制商業銀行貸到款。因此,民間資本(包括民營企業)對商業銀行的貢獻...
1.重慶市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重點項目:WTO規則與我國綠色貿易制度的建構(2003年-2005年),項目主持人 2.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中國綠色貿易法律制度研究(2003年-2006年),項目主持人 3.重慶市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項目:農村合作金融機構改革法律問題研究(2007年-2008年),項目主持人 4.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
六、促進資本市場中介服務機構規範發展,提高執業水平 把證券、期貨公司建設成為具有競爭力的現代金融企業。根據審慎監管原則,健全證券、期貨公司的市場準入制度。督促證券、期貨公司完善治理結構,規範其股東行為,強化董事會和經理人員的誠信責任。改革證券、期貨客戶交易結算資金管理制度,研究健全客戶交易結算資金存管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