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貿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產貸款貼息管理辦法》由財政部、國家民委、人民銀行印發,進一步加強民族貿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產貸款貼息管理,提高貼息資金使用效益,引導支持地方落實貼息政策。
《民族貿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產貸款貼息管理辦法》由財政部、國家民委、人民銀行印發,進一步加強民族貿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產貸款貼息管理,提高貼息資金使用效益,引導支持地方落實貼息政策。
《民族貿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產貸款貼息管理辦法》由財政部、國家民委、人民銀行印發,進一步加強民族貿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產貸款貼息管理,提高貼息資金使用效益,引導支持地方落實貼息政策。辦法全文民族貿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產貸款貼息...
第一條 為做好民族貿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產貸款貼息工作,加強和規範財政貼息資金管理,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民族貿易和民族特需商品定點生產企業的信貸支持,根據《財政部國家民委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印發<民族貿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產貸款貼息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金〔2012〕139號)等檔案規定,制定本辦法。
《山東省民族特需商品生產貸款貼息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由山東省財政廳、山東省民族事務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濟南分行於2017年11月29日研究制定並印發。辦法發布 山東省財政廳 山東省民族事務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濟南分行 關於印發山東省民族特需商品生產貸款貼息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魯財金〔2017〕76號 各市財政局、民族...
《民族特需商品生產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是財政部發布的檔案。檔案發布 財政部關於印發《民族特需商品生產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為了扶持民族特需商品生產發展,滿足少數民族民眾的特殊消費需求,促進民族地區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中央財政設立民族特需商品生產補助資金。為加強和...
第四條 民品生產貸款資金全額用於生產少數民族特需商品目錄中規定的商品。第五條 貼息資金採取企業先付息、財政後補助的方式,由市級財政部門結合年度貼息資金需求情況,統籌資金安排預算並予統一兌付。貼息資金全部由市級財政承擔。第二章 貼息範圍及補助標準 第六條 貼息範圍。享受財政貼息政策的民品貸款範圍,限於按...
北京市少數民族經濟發展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關於做好少數民族鄉村水務工作的通知》、《北京市少數民族地區補助費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關於做好當前維護首都民族領域團結穩定工作的通知》、《關於加強對民眾的教育引導切實維護民族領域穩定的通知》、《關於印發〈北京市民族貿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產貸款優惠利率管理...
為尊重和滿足這些特殊需要,國家實行優惠的民族貿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產供應政策。國家從1963年開始對民族貿易企業實行利潤留成、自有資金、價格補貼“三項照顧”政策。1997年,國家出台了新的優惠政策,設立專項貼息貸款,免除部分企業增值稅,惠及全國1760多家少數民族特需商品定點生產企業。1991年,建立磚茶(邊銷茶)國家...
研究擬訂相關項目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和全區社會保險及社保基金政策。編制審核全區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十五)金融處 研究擬訂財政與金融協調配合的相關政策。研究擬訂國有金融資本管理政策,完善國有金融資本管理體系。研究擬訂自治區普惠金融有關政策、自治區民族貿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產貸款貼息政策等並組織實施。履行...
擬訂相關項目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編制審核全縣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十一)金融崗位。完善國有金融資本管理體系。貫徹執行普惠金融有關政策、民族貿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產貸款貼息政策等並組織實施。履行全縣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的職責。執行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政策並承擔平台管理體系監測與管理工作。擬訂政府投資基金政策並...
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簡稱專項資金),是指中央財政預算安排用於最佳化中小企業發展環境、引導地方扶持中小企業發展及民族貿易、少數民族特需商品定點生產企業發展的資金。要求 專項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應當符合國家巨觀經濟政策、產業政策和區域發展政策,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確保專項資金的規範、安全和高效使用。專項資金...
自治縣的自治機關積極組織生產、供應少數民族特需商品,在資金、貸款、補貼以及原材料等方面給予照顧。第三十三條自治縣的自治機關依照國家規定,積極開展對外經濟貿易活動,對出口產品和進口物資的配額享受優惠照顧;在外匯留成方面,享受國家優待。自治縣所創貿易外匯和非貿易外匯收入,留地方政府部分,全部留歸自治縣使用...
第三十四條 自治縣重視發展民族貿易、少數民族特需商品和傳統手工藝品的生產,享受國家在投資、稅收和財政政策方面的照顧。自治縣的民貿企業享受國家有關部門關於民族貿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產的各項優惠政策。第三十五條 自治縣自治機關充分利用縣內自然景觀、人文景觀、名勝古蹟、民族風情等資源大力發展全域旅遊,把旅遊業...
26、對享有邊境貿易經營權的投資者,允許在邊境貿易中以可兌換貸幣或人民幣計價結算,準許其在區內外匯指定銀行開立外匯結算帳戶。外經貿政策 27、開發區內的經營企業可優先賦予邊境小額貿易進出口經營資格;生產和科技企業,可優先賦予自營進出口經營資格。28、開發區內的企業,進口基礎設施建設和企業自用的機器設備、...
鼓勵城市工商企業到農村建設原料生產和加工基地,合理布局建設工業集中區,促進城市資金、技術、人才、管理等生產要素向縣域流動。推進縣域企業重組改造,培育壯大鄉鎮企業,積極發展農村商貿、物流、旅遊等服務業。大力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支持在農產品主產區建立較為完備的加工體系,運用財政貼息、補助等辦法支持發展龍頭...
扶持民族特需商品定點生產企業發展,支持民族特需商品生產基地和區域性流通貿易交易市場建設。尊重少數民族生活居住習慣,規劃建設一批民族特色村寨,加強木質房屋村寨防火設施建設。結合全國主體功能區規劃修編,將符合條件的生態功能重要區域納入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範圍。
自治州的商業、供銷和醫藥企業,享受上級國家機關按照民族貿易政策給予的照顧,積極參與市場調節,發揮主渠道和平衡供求的作用。第四十一條 自治州的自治機關扶持民族特需商品的生產和經營,優先安排所需的原材料。對納稅有困難的,依照法律規定,經過批准,可以給予定期的減稅或者免稅照顧。第四十二條 自治州的自治機關...
同時,根據我國資源短缺和勞動力豐富的特點,利用國際市場積極開展來料加工、來樣加工、來件組裝、補償貿易以及以進養出等業務。進口方面:要確保關係國計民生的重要物資的進口;合理安排引進先進技術、設備、關鍵零部件及進口國內短缺的重要原材料和市場緊缺物資,以保證人民生活,支持生產和提高技術水平。同時,也要根據...
從1978年到2008年,新疆的貧困人口由532萬人減少到253萬人,貧困人口生產生活條件明顯改善。近年來,國家不斷加大對貧困狀況嚴重的南疆三地州扶貧力度。2001年至2007年,中央和自治區用於扶貧的財政資金、以工代賑資金和信貸貼息資金中,有78%投到了南疆三地州,全部扶貧項目的70%以上安排在南疆三地州。從2004年起,...
完善民族醫藥標準體系和檢測體系,合理開發利用藥用動植物資源,扶持民族醫藥產業發展。落實稅收優惠政策,繼續扶持少數民族特需商品和民族手工藝品生產企業發展。發展現代物流服務業,加強牧區畜產品批發交易市場和商業零售網點建設。進一步發掘民族文化、民俗文化、草原文化和民族民間傳統體育,發展以草原風光、民族風情為特色的...
加大毛南族、仫佬族人口較少民族扶貧開發力度。充分挖掘民族地區豐富的民族文化和旅遊資源,培育和扶持苗嶺飛歌、侗族大歌、布依族八音坐唱等民族文化品牌,建設民族文化展演中心。扶持民族持需商品定點生產企業發展,支持民族特需商品生產基地和區域性流通貿易交易市場建設。尊重少數民族生活居住習慣,規劃建設一批民族特色村寨...
自治縣根據民族貿易政策,享受國家對民族貿易機構“利潤留成,自有資金,運費補貼”的優惠照顧,發展商業、供銷、醫藥,搞好商品流通,繁榮民族貿易。自治縣的自治機關鼓勵發展少數民族特需商品、傳統手工藝品的生產。第四十一條 自治縣的自治機關根據國家對外貿易政策,大力發展出口商品,開展對外貿易活動。在上級國家機關...
民族貿易縣審批 國家民委 人民銀行 財政部 商務部 29 享受民族貿易優惠政策的省州民族貿易公司審批 國家民委 人民銀行 商務部 30 少數民族特需用品目錄調整審批 國家民委 31 民族特需用品生產定點企業認定 國家民委 32 全國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競賽項目立項審批 國家民委 體育總局 33 少數民族創製和改進文字方案審批...
商業、供銷、醫藥等企業享受國家給予民族貿易企業的優惠照顧,享受少數民族特需品和傳統手工業品生產和供應所需計畫安排的優惠,做好民族特需商品的供應工作。第三十二條 自治縣的自治機關採取優惠辦法,鼓勵縣外、區外單位和個人到本縣投資開發資源,興辦企業和進行經濟合作,允許以產品補償投資。自治縣的自治機關支持...
——信貸資金,主要用於城鄉居民住房、農業產業化、農業生產基地、交通、通信、能源、工業、旅遊、商貿和文化產業等的恢復重建。 ——資本市場融資,主要用於交通、通信、能源、工業、旅遊、商貿和文化產業等的恢復重建。 ——國外優惠緊急貸款資金,主要用於城鎮和農村公益性設施、基礎設施、廉租房、生態修復、環境整治等...
125、對外著作權貿易契約(審核) 省新聞出版局 126、作品著作權登記(核准) 省新聞出版局 127、成立著作權服務和中介機構(審核) 省新聞出版局 128、少數民族用品生產和民貿網點建設專項貸款 計畫貼息指標(審核) 省二輕行業管理辦公室 129、少數民族用品生產特需金銀分配指標計畫(審核) 省二輕行業管理辦公室 ...
第五條降低企業申請對外貿易經營權和經濟技術合作經營權標準。生產企 業申請自營進出口經營權的標準,註冊資金調整為200萬元,科研院所、高新技術企業和機電產品生產企業的註冊資金調整為50萬元。私營生產企業申請自營進出口經營權的標準,按國有、集體生產企業的條件、標準和辦法辦理。外貿企業申請對外勞務經營權的標準,...
開展縣域商業建設行動,推動大型商貿流通企業下沉供應鏈,改造提升一批農貿批發市場、圩鎮集貿市場,大力發展農村電商,進一步暢通農產品上行和工業品下行渠道。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對農村居民報廢三輪汽車、購買符合條件的貨車、小排量乘用車給予適當政策支持。依法嚴厲打擊生產銷售假冒偽劣產品行為,規範農村市場秩序。3. 豐富鄉村...
研究擬訂普惠金融有關政策、民族貿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產貸款貼息政策等並組織實施。履行市本級地方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承擔績效考核、薪酬管理、金融資產報告及財務監督等工作。承擔地方金融企業財務信息管理工作。研究擬訂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政策並承擔平台管理體系監測與管理工作。研究擬訂政府投資基金政策並承擔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