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源
民族是指經長期歷史發展而形成的穩定
共同體,一群基於
歷史、
文化、
語言與其它人群有所區別的群體。
在中國古代典籍中,用來表達類似「民族」概念的語詞,為數不下數十種,既有「民」、「族」、「種」、「部」、「類」等單音詞,也有「民人」、「種人」、「民群」、「民種」、「
部族」、「
部人」、「族類」等雙音詞,獨獨未見「民」「族」二字連綴並用成詞者。(韓錦春、
李毅夫,1984:36)目前已知漢語中最早使用「民族」一詞者,見諸1837年西洋
傳教士編纂之《
東西洋考每月統計傳》所刊<喬舒亞降迦
南國>一文。2(
方維規,2002:2)茲後王韜與
康有為所編《強學報》中,分別都曾使用過這個辭彙。(
彭英明,1985:8-9)不過,「民族」一詞在中國之廣泛流傳,則是遲至二十世紀初期之事,而此時一般所使用者,卻與上述的語言先例略無瓜葛,而是借自明治維新時期日本知識分子拼湊「民」、「族」二字,以對譯西文Nation一詞所成的漢語新詞。易言之,吾人今日習用之「民族」一詞,實為一翻譯名詞,也是十九、二十世紀之交,中、西、日等不同文化系統間跨語際(Translingual) 文化實踐的特殊產物。(Liu, 1995)
“......學術界普遍認為:作為中國現代學術上頻繁出現的“民族”術語和概念根源於西方。這便是今人探討和解讀“民族”術語和概念時大多先從西方“民族,術語說起的原因之一。現代英文、法文、德文中含義為“民族”的術語有“People”、“Nation”、“Nationality"、“Race "、“Ethnic group" ,"Yolk”等,它們大多起源於希臘語、古義大利語和拉丁語。英文“People”一詞(現代含義包括人、人民、民族、人類、公民、民眾、種族、黎民、百姓等)源於拉丁文“Populus”一詞。西方語言學家一般認為拉丁文“Populus”一詞來源於現已消失的
伊特魯里亞語(義大利中西部古國語)。由於伊特魯里亞語的語源關係一直未得到解明,因而無法解明拉丁文“Popu-lus”出自伊特魯里亞語的何詞
何義。"Populus”一詞的本義為“震動、顫抖、沙沙響、沙沙聲”,與希臘文的"Pallo"嘈雜、喧譁、沙沙響、沙沙聲)同義;而“Popu-lus"引申義指“人、人民、市民”,一般指“在古羅馬公共廣場上聚會於樹蔭下的人”。
正因傳統
漢語中並無足以適切表達「民族」概念的語彙,中外學界對於前近代中國是否有過堪稱「
民族主義」的政治 / 文化概念,遂亦不免各持一辭,相爭不下。一般來說,中文學界的學者大都根據《
左傳》「非我族類,其心必異」、嚴夷夏之防一類的話語,認為中國人的
族群與文化之自我辨識(Self-identification)確立甚早,中國民族主義思想的歷史淵源,可以遠溯先秦;因而晚清以來的民族主義思想,「並不是由西方NATIONALISM一字直接譯來」,而是「一種時代的醒覺與反應」,其效應所及,殆不過「使傳統民族思想之內容有所擴充」而已。(
王爾敏,1970:209,229;李國祁,1980:21)然而,如
羅志田所指出者,「族類」觀念所構成的「夷夏之辨」,並非如近代「民族」概念對外深拒固閉的嚴格界線(Hard boundary),而是因勢而異,漂移不定的柔性界線(Soft boundary)。《左傳》上固然有「非我族類,其心必異」的說法,同時卻也明白宣示「入於夷狄則夷狄之,入於中國則中國之」的
信念,易言之,這種觀念原即揉雜著「種族」與「文化」兩層不同意涵,何者較占優勢,端視漢族與其它族群相對勢力的強弱而定。大略而言,歷代漢族政權強盛時,常常是以文化優劣作為區分
華夷的標準;反之,季世勢衰,則轉而強調血統的傳承,以「
堅夷夏之防」。(羅志田,1998:35-60)就此而言,族類,充其量只是一個高度含混,難以明確界定的概念。也正由於族類觀念內在的曖昧性,傾向中國民族主義自發論的論者,也往往偏好刻意彰顯傳統中國「
民族意識」中包容性相對較強的文化側面,乃至視之為一種「原型的」(Proto)文化民族主義。(
余英時,1988:18-21)
先秦時期因為夏朝的存在而有了夏人的稱呼。其後因為有了商朝的存在而有了商人的稱呼。周朝的存在則導致了周人稱呼的出現。嬴政統一六國之後則有了秦人的概念。漢人稱呼的出現則是漢王朝長期的存在。由夏人到漢人,我們可以清晰地看出民族國家理論體系並不能解釋這一時期
九州地區族群凝聚的歷史。
夏人、商人、周人、秦人,儘管學界一般以“民族”稱之,但嚴格說都不是我們現在所說的“民族”。更準確說它們是一個政治體,是在政權下面控制著的一些人,但這些人也不是單一的。夏人因為來源相對單一(炎、黃部落),可能相對更接近於我們所說的“民族”,周人(主體是西戎)則比較複雜,涵蓋了夏人和商人(北狄),是三個不同的來源。秦人的稱呼起碼包括了七國的人,更繁雜,更不純粹,不是我們所說的“民族”。因此,稱之為政治體,更符合中國歷史的實際。
漢人是因為
漢朝的長期存在使
九州地區的族群凝聚而成,所以有了“漢人”的稱呼,形成了漢民族。蒙古人也是因為大蒙古國的長期存在(1206—1635)使草原地區的族群凝聚而成,所以有了“蒙古人”的稱呼,形成了蒙古民族。
兩漢時期的北方漢人在南北朝時期多數已經南遷長江流域,而南下黃河流域的鮮卑、匈奴、羯、氐、羌等邊疆族群在隋唐時期已經同化成為了漢人的一部分。唐代之後,遼金政權統治時期也有大量契丹、女真人分布到黃河流域,這些人在元代則被劃分為“漢人”,結果導致了入居
漢地的非漢族群被漢族所同化。
因此,現在學者往往將夏與跟漢人、漢族等同,但實際上“夏”應該是指價值觀念、文化相同的一群人,居住在中原地區。
現在我們說的“
中華民族”,具有國族的性質,是對當代中國境內56個民族的一個共同稱呼。梁啓超先生創造的“中華民族”這個詞的稱呼,引起了很大的麻煩。“中華”是中國詞,“民族”是西方詞,有點不倫不類。他一開始認為“中華民族”是指“漢族”,也即漢人,但後來發現存在難以解釋的問題,所以又有了“中華民族”是指稱“中國人”的闡釋。
但在現在,世界上很少有單一民族的國家。即便是號稱單一民族國家,內部也不是單一民族。現在所謂的單一民族國家,建構過程當中也還存在一個整合的問題。
起源
亦稱“民族起源”。指民族在人類歷史上產生的時間及其在產生前的發展過程,亦可指某個具體民族的起源與形成過程。民族並不是一有人類就有的,而是在人類社會發展到一定階段才產生的。人類最早的社會集團是原始群,隨著生產力的發展和生產的需要,才結成穩定的集體——氏族。當時,最現實、最方便的紐帶是血緣關係。幾個親屬氏族又結合成部落。二次社會大分工破壞了氏族部落內部的血緣關係,在更大規模上以地緣關係結合成規模更大的共同體——民族。氏族→胞族→部落→部落聯盟→民族,這是民族形成的一般規律。關於民族的形成時間,由於國內外學者對“民族”一詞涵義理解的不同,主要有4種不同的意見:
①原始社會形成說。認為民族形成於原始社會。
③封建社會形成說。認為民族形成於封建社會。
④
資本主義社會形成說。認為民族形成於資本主義上升時期,在此以前不存在民族。
劃分
現代民族
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一個多民族國家,按照官方劃分,中國共有漢族、滿族、藏族、蒙古族、維吾爾族、回族、壯族等
56個民族。漢族是中國的主體民族,同時也是人口最多,地域分布最廣的民族。漢族廣泛分布在全國各地,其中主要集中在東北、華北、華東、中南、甘陝以及雲貴川渝等地區。其他55個民族統稱為“少數民族”,另有一些未識別的民族存在。
1949年漢族占中國大陸人口總數的95%,根據中國大陸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在大陸總人數中漢族占91.51%,顯示了嚴峻的人口危機。在台灣漢族占總人口的98%;在香港和澳門漢族分別占總人口的95%和97%。從分布來看,漢族聚居
中原,遍布全國,少數民族主要分布在邊疆地區。56個民族和睦相處,形成了以漢族為主體的大雜居、小聚居的局面。
台灣當局將大陸通稱的台灣高山族稱為
原住民,並將其劃分為12個民族。
由於民族劃分的統計工作中還存在一些複雜情況,如世界上還同時存在著多種類型的人們共同體,有民族、部族、部落集團,甚至還有部落、氏族等,而人們對民族含義尚無統一的認識,故未能有統一的統計標準;同時有些國家和地區也尚未進行過人口普查等等,所以缺乏有關世界民族成份的完整調查材料。
據蘇聯科學院
民族學研究所1975年統計材料,世界約有2,000個大小不同的民族,人口在一億以上的有7個(漢族、印度
斯坦、美利堅、俄羅斯、
孟加拉、大和、巴西等民族),約占全球總人口的42%以上;)。人口在5,000萬~1億的有9個(德意志、
比哈爾、義大利、爪哇、墨西哥、泰盧固、英吉利、朝鮮族等民族),約占全球人口的12.5%。全球人口在10萬人以上的民族共約550餘個,其人數合計占總人口的9.9%。人口較少的民族有的僅百人或幾十人(如印度的安達曼族和明戈比族,印度尼西亞的托瓦拉族等等)。
此外,民族有時也泛指歷史上形成的、處於不同社會發展階段的各種人們共同體,如原始民族、古代民族、現代民族等。同時,還有其它更廣泛的用法,如中華民族、美利堅民族等。中華人民共和國少數民族最多的是壯族,有1617.88萬人。
古代民族
指歷史上曾經存在的民族,或將
資本主義以前的民族,包括原始社會的民族、
奴隸社會的民族和封建社會的民族,統稱為古代民族。
“古代民族”的提法是相對於“現代民族”而言的,通常是按照古代史和現代史的分期來劃分的。
特徵
①指構成一個民族所應具備的共同語言、共同地域、共同經濟生活、共同心理素質這4個基本特徵。每一個基本特徵都具有特定的內容,他們之間是相互聯繫、相互依賴、相互制約的。由於歷史的、現實的和民族自身形成發展中的原因,各種特徵具體在每個民族中的表現程度是不同的。
②各民族在政治、經濟、文化藝術、語言文字、風俗習慣、心理素質等方面的特點。在長期的歷史發展中形成,並隨著社會的發展,自然環境和生活條件的改變而不斷變化。當民族共同體在人類歷史上形成並區別於其它各種人們共同體的類型以來,文化總是表現為各不相同的乃至千差萬別的民族文化。任何文化與文化創造都是以民族與民族社會為根基的,沒有民族社會生活的沃土,文化便無由生根。文化使民族與民族社會得以形成,為它提供最廣泛的物質和精神以及其它方面的基礎,並以其整體的內部結構和完整的外部面貌執行民族區分功能。在民族文化的內部結構中,存在著多種多樣的背景,階段、階層、等級、各種利益集團以及語言、宗教等等,都可能導致文化的存在與發展,但只要一個民族或民族社會仍然存在,它就總會具有某種共同的民族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