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城鎮、農村居民持家庭成員戶口簿、身份證、家庭收入等其他證明。
基本介紹
- 辦理主體:樂東縣民政局
- 法定時限:60日
- 辦理地點:樂東黎族自治縣民政局
- 辦理部門:民政局低保辦審批視窗
- 辦理時限:55日
- 是否收費:否
申請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城鎮、農村居民持家庭成員戶口簿、身份證、家庭收入等其他證明。
申請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城鎮、農村居民持家庭成員戶口簿、身份證、家庭收入等其他證明。受理條件1.申請城市低保,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360元;2.申請農村低保,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280元。法律依據《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令...
符合享受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標準的,在申請人所在村(居)民委員會內公示5天。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民政部門發給《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有異議的,民政部門應當予以核查。對不符合享受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標準的,...
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城市居民,差額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居民委員會或者其他受委託的組織應當在7日內將批准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居民名單、保障金額等張榜公布。決定不予...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需要提高時,依照前兩款的規定重新核定。第七條 申請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戶主向戶籍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並出具有關證明材料,填寫《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審批表》。城...
最低生活保障是指一種社會保障制度類型。是指國家對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標準的人口給予一定現金資助,以保證該家庭成員基本生活所需的社會保障制度。截至2022年末,全國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對象423.8萬戶、682.4萬人,全國...
第十四條 申請享受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按以下程式辦理:(一)個人申請。農村困難家庭由戶主向受村委會委託的村民小組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二)家庭收入摸排調查。由村民小組按有關規定對申請人家庭收入和實際生活水平進行...
申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必須是持有非農業戶口、且在城鎮行政區域居住超過一定期限、不擁有承包土地、不參加農村集體經濟收益分配的城市居民。申請材料 (一)個人申請書、申請家庭戶口本原件及複印件、家庭成員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萬寧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核定是由萬寧市民政局受理。事項名稱 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核定(城鄉居民、農村居民)承諾時限 20個工作日 辦理條件 城鄉居民:持有本市非農業戶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於我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需要提高時,依照前兩款的規定重新核定。第七條 申請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戶主向戶籍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並出具有關證明材料,填寫《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審批表》。城...
家庭成員中在校就讀的學生,納入其家庭申報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口計算。家庭中持有非農村居民戶口的成員,可申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第十一條 家庭收入計算是指對申請低保的家庭上年度所獲得的貨幣收入和實物收入的計算和評估。(一)...
第二十條 建立健全農村低保檔案管理制度。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縣民政部門應當妥善保管下列材料:(一)農村低保申請材料;(二)民主評議記錄;(三)家庭收入評估與計算材料;(四)《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請審批表》;...
第二條對本省行政區域內持有非農業戶口的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適用本辦法。持有非農業戶口居住在農村的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參照本辦法執行。第三條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實行屬地管理,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第四條縣級以上...
1、持有我市非農戶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於我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均有從當地人民政府獲得基本生活物質幫助的權利;2、申請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一)家庭收入人均...
村民委員會(社區居民委員會)及管理機關為調查和核定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需要,可以通過入戶調查、鄰里訪問以及信函索證等方式對申請人的家庭經濟狀況和實際生活水平進行調查核實。申請人及有關單位、組織或者個人應當接受調查,如實提供有...
23、對於在核查過程中遇到的如存款數量無法明確,隱性收入無法核定,經街道或社區評議委員會表決不應納入的;24、經當地政府認定不能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審批程式 1、困難居民寫出書面申請報社區居委會;2、社區接到申請後對於受理的先...
對不符合法定條件而申請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任何人都有權向管理審批機關檢舉或投訴;管理審批機關當認真核查,對情況屬實的不予批准。第十條 家庭收入核定的內容包括:(一)工資、獎金、津貼、物價補貼、基本養老金、離退休...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市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簡稱農村低保)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完善制度、提高保障標準、規範管理,切實保障農村貧困民眾基本生活。根據省、市有關檔案精神,結合餘慶縣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