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榮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內設辦公室、公共服務管理科、人事人才科等8個機構,領導班子共6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榮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內設機構:8個
  • 領導班子:6名
  • 局長:劉友明
  • 功能:編制榮昌縣人力資源等
  • 紀檢組長:祝良全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領導班子,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以及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編制榮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綜合管理人力資源市場和流動調配工作;負責人才開發和管理工作。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貫徹實施城鄉就業基本政策和措施;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組織落實就業援助制度;擬訂創業促就業工作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創業服務體系建設工作。
四、組織落實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和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統籌管理各類技工學校、職業培訓機構、職業技能鑑定機構;完善職(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
五、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組織實施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保險及農村社會保險,對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實施行政監督。
六、負責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七、貫徹執行國家以及重慶市關於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津補貼政策和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的調控政策、措施,建立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執行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工(公)傷和離退休政策。
八、牽頭推進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貫徹執行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繼續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負責職稱、專家綜合管理和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培養工作。
九、會同有關部門落實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計畫,組織落實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協調落實軍隊轉業幹部隨調隨遷家屬的政策性安置工作。
十、負責行政機關公務員綜合管理;承辦法定、委託或授權管理領導人員的人事任免事項;負責報送上級部門表彰、獎勵單位和人員的審核。
十一、貫徹落實農村勞務開發及農民工相關政策,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二、落實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貫徹執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十三、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的政務運轉、綜合協調及重要會議的組織安排;督查督辦會議決定和目標任務完成情況;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研究及中長期發展規劃的編制,承擔年度工作要點、工作總結以及重要文稿起草工作;負責檔案收發、檔案管理、機要保密等工作;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務信息的收集、整理、發布和新聞宣傳報導;組織辦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建議、議案和提案工作;負責車輛管理和局機關後勤服務工作;負責局機關及事業單位人事工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計畫生育、青年、婦女以及退休人員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路信息化建設和管理;承辦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企業職工因工因病喪失勞動能力鑑定工作;承擔縣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辦公室設主任1名、副主任3名(政策規劃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檔案分館)。
公共服務管理科
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服務大廳以及人力資源市場行政效能的綜合管理;建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公共服務事項的操作規程,開展日常監督檢查;對公共服務事項登記、受理、審查、決定等環節的程式、時限進行規範,落實公共服務事項的承諾辦理制度;制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服務大廳以及人力資源市場管理規章,對視窗工作人員的工作情況進行檢查考核;負責組織面向社會招考機關事業工作人員配工作;負責建立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監督制度,依法監督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的收支、管理和運營;建立並管理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舉報系統,受理投訴舉報,查處基金管理中的違紀案件;負責社會保險基金監督人員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稽核人員的培訓、資格認證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依法對局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人員進行監督;受理民眾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工作人員在廉潔從政和工作作風方面問題的舉報,查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工作人員違反黨紀、政紀行為;督促檢查科室和部門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情況;負責綜合性信訪接待、承辦、轉辦和督辦工作;負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的資格審定工作;承擔縣社會保障監督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公共服務管理科設科長1名、副科長2名。
人事人才科
綜合管理行政機關公務員、工勤人員以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組織開展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考核、獎懲、轉正定級、職務管理、學歷管理、辭職辭退、年報統計等工作;承辦法定、委託或授權管理領導人員的人事任和免事項;負責報送上級部門表彰和獎勵單位和人員的審核;負責機關事業工作人員的流動調配工作;負責軍隊轉業幹部的接收安置工作,協調隨調隨遷家屬的安置;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負責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身份確認、解困資金髮放及穩定工作;負責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導工作,綜合管理專業技術人員、事業單位職員和工勤人員;組織開展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獎懲、轉正定級、辭聘解聘、年報統計等工作;負責事業單位職員職務確定、晉升及管理工作;綜合管理全縣職稱工作,負責組織管理全縣專業技術人員中初級專業技術職務的評審工作;負責人才隊伍的規劃、建設、引進、選拔與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承擔事業單位領導人員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人事人才科設科長1名,副科長2名。
職業能力建設科
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培訓和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的綜合管理;承擔國家行政機關公務員選拔錄用和事業單位人員公開招聘考試的具體考務工作和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培訓工作;承擔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的各類培訓計畫的組織實施,計算機套用能力考試和專業技術職務資格、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指導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的職業技能等級考核工作,承擔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崗位技術等級考試考務工作;統籌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的培訓;開展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負責技工學校和定點培訓機構的審批工作;完善職業技能資格制度,指導管理職業技能的培訓、鑑定和競賽;負責渝西職業技能學校的管理;承擔下崗失業人員就業和再就業培訓、在職職工各種技能提升培訓、創業培訓以及農村富餘勞動力的轉移培訓辦班工作;面向社會接受企事業單位委託承擔各類考試、繼續教育和培訓等工作。職業能力建設科設科長1名。
工資福利退休管理科
負責國家工資政策的執行與監督管理;綜合管理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收入分配、福利、津補貼、休息休假;負責工資年報統計、工齡認定、工資關係接轉、遺屬生活困難定期補助工作;承擔縣級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統發工作;負責企業職工工資巨觀調控、工資指導線有關政策的貫徹實施;負責督促企業貫徹國家規定的職工福利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等特殊勞動保護政策;負責企業執行特殊工時制度的審批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企業職工退休審批和管理服務工作;組織實施二次人才資源開發。工資福利與退休管理科設科長1名、副科長1名。負責城鎮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失業保險政策宣傳及參保擴面工作;失業保險費的征繳管理;負責失業人員的登記、建檔、辦證、統計工作。
監察仲裁科
負責指導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以及公務員的申訴控告工作;指導開展勞動人事爭議預防工作;依法組織處理重大勞動人事爭議;負責選送調解員、仲裁員參加培訓及資格認證工作;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執法人員的培訓、考核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法制建設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制宣傳工作;承辦局機關有關法律事務(相關的行政複議與行政訴訟案件的應訴由相關科室負責);承擔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和縣公務員申訴控告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負責依法行使勞動保障監督監察權,監督檢查用人單位、職業介紹機構、職業培訓機構遵守勞動法律、法規、規章的情況;負責受理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規章行為的投訴、舉報,組織查處勞動違法案件;負責處理因用人單位違法行為引起的罷工、怠工等突發事件;負責企業用工年檢和工傷性質認定工作;綜合管理勞動關係調整事項;負責勞動契約、集體契約的綜合管理及簽訂、變更、終止、解除工作。監察仲裁科設科長1名,副科長1名。
社會保險局
主要職能:負責城鄉養老保險的發展規劃和政策實施;負責辦理養老保險參保登記、人員增減等公共業務;制定養老保險費徵收計畫,協助地稅部門做好養老保險費的征繳;辦理個體工商戶和下崗、失業人員養老保險;建立個人帳戶、審核退休及退休待遇的計算並按時足額發放退休人員養老金;對企業退休人員實行社會化管理服務,辦理領取養老金資格核查;開展企業參保情況稽查,為投保人員提供養老保險政策諮詢業務。社會保險局分設3個科:1.財務管理科:負責社保局財務經費管理;負責養老保險基金和經費管理核算工作。2.申報登記科:負責基本養老保險政策宣傳及參保擴面工作;負責規範業務操作流程,設定各崗位業務操作許可權;負責統計報表、維護表、補(退)明細表、月徵收計畫申報表的覆核;負責對參保人員資格、參保人員申報退休時個人賬戶記賬情況的審核;負責在業務系統中對參保人員基礎信息變更的操作維護;負責基本養老保險計算機系統管理和數據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填報各類基本養老保險業務統計報表、編制統計報表數據分析報告。3.退休管理科:負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退休審核審批和基本養老金待遇的計算工作;負責編制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支付計畫;負責退休人員待遇調整工作;負責退休人員死亡喪葬費、一次性救濟金待遇的計算和審核工作;指導、督促協調企業或社區做好退休人員實行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
就業服務管理局
掛“榮昌縣勞務經濟發展辦公室”、“榮昌縣就業再就業領導小組辦公室”、“榮昌縣國家職業技能鑑定所”和“榮昌縣職業介紹所”牌子,主要職能:負責促進城鄉就業再就業的發展規劃和政策規定;負責人力資源市場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職業介紹機構的申辦和管理;負責組織農村勞動力跨地區有序流動;負責組織開展再就業小額貸款;負責就業訓練、再就業培訓和農村勞動力轉崗培訓管理,指導企業開展職工技能培訓工作;負責失業人員管理,大齡下崗失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工作;負責失業保險的發展規劃和政策實施;負責政策性安置和調配工作;負責指導鎮街社區社會保障平台建設和鎮街社保所的業務管理,負責職業技能鑑定前的培訓和職業技能鑑定工作;負責在職職工各種技能培訓工作。

領導班子

賀長秋(局黨組書記、局長):主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全面工作。
陳明超(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分管紀檢監察室、公共服務管理科、財務統計科、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科、信訪科,負責渝西職校基建、固定資產處置工作。
陳 靜(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職業能力建設科、仲裁法規科、就業服務管理局、人才交流中心、人力資源考試培訓中心,負責婦委會工作。
廖興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公務員管理科、工資福利與退休管理科,管理人事人才科。
吳 軍(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辦公室、社會保險局、醫療工傷保險管理中心。負責黨總支、聯繫鎮工作。
曹文全(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事業人員管理科、勞動保障監察科,管理監察仲裁科,負責工會工作。
侯資斌(副調研員):協管勞動保障監察工作。
鐘平富(副調研員):協管勞動爭議仲裁工作。
曹 剛(副調研員):協管就業再就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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