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涪陵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重慶市涪陵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重慶市涪陵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簡稱區人力社保局)是重慶市涪陵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

重慶市涪陵區人力社保局貫徹落實黨中央和市委關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以及區委工作安排,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涪陵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辦公地址:重慶市涪陵區興華中路46號 
  • 所屬部門:重慶市涪陵區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重慶市涪陵區
  • 局長陳東
  • 簡稱:重慶市涪陵區人社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起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規範性檔案,擬訂相關發展規劃、辦法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貫徹執行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擬訂全區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綜合管理人力資源市場和人力資源開發培訓、流動調配等工作。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貫徹執行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制度,落實就業援助制度,貫徹執行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
(四)統籌推進建立覆蓋城鄉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貫徹執行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貫徹執行全市統一的養老、失業、工傷保險關係轉續辦法。貫徹執行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承擔行政監督責任。會同相關部門編制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貫徹執行相關社會保障基金投資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全民參保計畫。
(五)負責就業、失業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貫徹執行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商協調機制,貫徹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貫徹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七)參與擬訂全區人才隊伍建設的總體規劃,貫徹執行相關法規政策。負責區級有關重點人才項目的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貫徹執行人才引進政策。
(八)負責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和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貫徹執行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繼續教育和博士後管理等政策,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貫徹執行吸引留學人員相關政策。貫徹執行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政策,落實職業資格制度,健全職業技能多元化評價體系。牽頭組織緊缺優秀人才的引進工作。負責專家、高層次人才服務工作。
(九)會同相關部門指導推進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規範事業單位崗位設定、公開招聘、聘用契約、人員交流等人事綜合管理工作,貫徹執行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
(十)會同有關部門貫徹執行全市表彰獎勵政策,綜合管理全區表彰獎勵工作,承擔全區評比達標表彰和區級部門表彰工作,承擔國家部委及以上層級功勳榮譽表彰的評選推薦工作,根據授權承辦區級表彰獎勵活動。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貫徹執行全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落實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貫徹執行全市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負責組織實施全區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福利、離退休政策和工資統發審核工作。
(十二)會同有關部門貫徹落實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貫徹執行相關配套政策,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三)協助做好公務員錄用、公開遴選、公開選調等考試的考務組織工作。承辦以區政府名義任免人員的行政任免手續。
(十四)負責機關、所屬單位和主管的社會組織黨建工作。
(十五)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改革,進一步減少行政審批事項,規範和最佳化對外辦理事項,減少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等審批事項,貫徹執行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清單,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創新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公共服務方式,擬訂信息規劃,加強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務水平。
(十七)有關職責分工。
與區教委分工。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由區人力社保局牽頭,會同區教委等部門組織實施。高校畢業生離校後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區人力社保局負責。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信訪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組織擬訂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組織開展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研究、改革推進工作;承擔綜合性檔案起草、政務信息、政務公開、會務、檔案、外宣、輿論引導、安全信訪、保密、文電、機要、大事記、修志、議提案辦理、扶貧與對口幫扶、行政後勤、固定資產管理、愛國衛生等工作。
(二)黨建辦公室。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黨的建設、意識形態、群團等工作。具體管理本部門所主管的社會組織黨的建設工作。
(三)政策法規科。組織起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規範性檔案草案;承擔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行政審批、信用體系、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承擔行政應訴等相關法律事務;貫徹執行基本養老保險、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企業、職業年金基金監督監管制度;依法監督基金的收支、管理,監管基金的投資運營,受理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舉報事項,組織查處重大案件;負責社會保險基金監督人員的培訓、資格認證和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勞動保障監察工作制度和管理辦法;組織開展勞動保障監察工作,依法查處和督辦重大案件;負責勞動保障監察執法能力建設;規範指導勞動保障監察執法行為;負責勞動保障監察員資格認證和監督管理。組織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工作;承辦全區表彰獎勵評選相關工作。
(四)財務科。參與編制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承擔機關和所屬非獨立核算單位的財務預決算編制、核算和管理工作;承擔統計國有資產財務管理、內部審計、內部控制等工作;指導所屬獨立核算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工作。
(五)就業促進科(重慶市涪陵區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貫徹執行就業創業相關政策法規;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指導和規範公共就業服務信息管理;參與擬訂就業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編制就業補助資金預算,督促預算執行,監督資金管理使用和開展績效評價;貫徹執行失業保險政策、標準和基金管理辦法;貫徹執行失業監測和預警制度;貫徹執行預防、調節、控制較大規模和經濟結構調整中涉及職工安置權益保障的政策;貫徹執行人力資源市場、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的政策和規劃;指導人力資源社會服務機構管理工作;貫徹執行農民工工作相關政策和規劃並擬訂相關配套措施;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協調處理涉及農民工的重點難點問題和重大事件;負責統籌協調發展家庭服務業促進就業工作;承擔重慶市涪陵區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職業能力建設科。貫徹執行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制度;貫徹執行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政策、規劃;貫徹執行技工院校、職業培訓機構、職業技能鑑定機構發展規劃和管理制度;指導技工院校、職業培訓機構師資隊伍建設;統籌推進職業技能鑑定和競賽工作;承辦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技能等級考核工作。
(七)人才和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重慶市涪陵區職稱改革辦公室)。貫徹執行專業技術人才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承擔專業技術人才規劃、培養、評價、激勵等工作;負責綜合協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人才工作;負責綜合管理全區職稱工作;牽頭推進職稱制度改革;完善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制度;協助做好博士後管理工作;負責國家級、市級和區級專家推薦等服務工作;負責留學回國人員來涪工作的服務工作;承擔重慶市涪陵區職稱改革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貫徹執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按管理許可權負責規範事業單位崗位設定、公開招聘、聘用契約、人員交流等人事綜合管理工作;承辦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人事管理事項;負責事業單位緊缺優秀人才的引進工作;綜合管理人力資源開發培訓工作;協助做好公務員錄用、公開遴選、公開選調等考試的考務組織工作;承辦以區政府名義任免人員的行政任免手續。
(九)勞動關係科。貫徹執行勞動關係政策和勞動契約、集體契約制度;貫徹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貫徹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貫徹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巨觀調控和支付保障政策;指導和監督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和國有企業負責人工資收入分配;完善企業特殊工時制度管理和統籌實施勞務派遣許可;貫徹執行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的實施規範,指導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和仲裁及預防工作;依法指導處理重大勞動人事爭議;負責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員、仲裁員的培訓、資格認證和監督管理;承擔重慶市涪陵區協調勞動關係三方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工資福利和養老保險科。組織實施事業單位收入分配製度改革;貫徹執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工資收入分配、福利、離退休及死亡撫恤等政策;承擔事業單位的工資管理和業務指導、監督培訓工作;組織實施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福利、退休審批和工資統發審核工作;貫徹執行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企業(職業)年金、個人儲蓄養老保險政策和標準;貫徹執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政策和標準;貫徹執行養老保險全市統籌和基金管理政策;完善基金預測預警管理機制;負責全區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人員的退休審批。
(十一)工傷管理科。貫徹執行工傷保險政策、規劃和標準;貫徹執行工傷保險基金管理辦法;貫徹執行工傷預防、認定、康復和工傷傷殘等級鑑定政策;負責組織實施工傷定點醫療、康復、殘疾輔助器具安裝協定機構的資格標準和監督管理辦法;負責全區工傷保險工作的管理協調和監督檢查。
(十二)人事科。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幹部隊伍建設、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工資福利等工作;承擔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和服務工作;指導所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

現任領導

陳東:黨委書記、局長
況瓊:黨委委員,區社會保險事務中心主任
夏祥春:黨委委員、副局長
冉茂飛:黨委委員、駐局紀檢監察組組長
李健:黨委委員、區就業和人才中心主任
趙建蓉:黨委委員、副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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