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重慶市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規、政策、規劃和標準,擬訂相關規劃、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擬訂並實施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組織實施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建立健全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組織實施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
(四)組織實施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地方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組織實施醫保目錄準入談判地方規則。
(五)組織實施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建立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制,推動落實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
(六)監督實施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政策,指導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平台建設。
(七)擬訂定點醫藥機構協定和支付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八)負責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組織實施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
(九)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安全、保密、信訪、機要、信息、檔案、宣傳、政務公開、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機關黨群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人事管理、機構編制、教育培訓、隊伍建設、退休人員管理等工作。推進醫療保障信息化建設。
基金財務科
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醫療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承擔醫療保障基金年度預決算草案編制、審核、支付。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和內控制度。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預決算、財務核算、內部審計工作。承擔醫療保障統計工作。
醫療保障科
實施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建立健全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實施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地方醫保目錄、支付標準、收費等政策,建立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制,推動落實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實施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醫保目錄準入談判地方規則、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監督實施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政策,指導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平台建設。擬訂支付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承擔醫療保障扶貧、城鄉醫療救助、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和其他各項補充保險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和覆蓋全民、城鄉統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
基金監管和法規科
擬訂定點醫藥機構協定和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支付範圍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規範醫保經辦業務。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和備案工作。承擔本單位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承擔行政應訴等法律事務。
現任領導
局長:羅妃
副局長:周元強
辦公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