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人民政府關於統籌推進城市更新的實施意見

楚雄州人民政府於2021年9月15日印發楚雄州人民政府關於統籌推進城市更新的實施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楚雄州人民政府關於統籌推進城市更新的實施意見
  • 頒布時間:2021年9月15日
  • 發布單位:楚雄州人民政府
全文,解讀,

全文

各縣市人民政府,州直有關部門,楚雄高新區管委會:
為進一步推進城市更新,破解城市發展瓶頸、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彰顯彝鄉文化特色、建設“中國彝鄉·滇中翡翠·紅火楚雄”,推動縣城城鎮化高質量發展,增強楚雄州城市吸引力,結合楚雄州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城市工作的重要論述和考察雲南重要講話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準確把握新發展階段,深入貫徹新發展理念,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按照國家、雲南省和楚雄州人民政府決策部署,以問題為導向,統籌推進城市更新,進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環境,提升城市品質,傳承彝州特有的歷史文化,增強城市綜合承載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
二、總體要求
(一)基本原則
——堅持規劃引領、產城融合。將城市更新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國土空間規劃,高起點確定城市發展定位,高標準謀劃城市更新。以城市為基礎,承載產業空間,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以產業為保障,驅動城市更新,提升城市機能活力。
——堅持政府推動、市場運作。強化政府對城市更新的規劃管控、政策引導和要素保障,持續最佳化改善營商環境,鼓勵和支持各類投資主體通過公平、公開、公正的市場競爭參與城市更新,實現利益共享共贏。
——堅持以人為本、改善民生。推動成片連片更新,提升城市基礎設施保障水平,完善公共服務配套,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營造乾淨、宜居、特色、智慧的城市環境,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人民民眾對城市發展的獲得感和認同感。
——堅持保護優先、歷史傳承。根據彝族地域文化特色,挖掘和展示歷史文化要素和內涵,傳承城市歷史,維護城市脈絡肌理,實現歷史文化保護與城市更新協調發展。
——堅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科學確定更新目標,合理制定更新方案,依託更新項目資源稟賦和地塊周邊特色,通過開發重建、整治修繕、歷史文化保護等多種方式,統籌兼顧,突出重點,既盡力而為又量力而行。
(二)總體目標
以問題為導向,依託城市體檢,進一步轉變城市發展方式,最佳化城市空間,修復城市生態,更新城市配套設施,營造城市特色景觀風貌,提升城市活力;建立城市更新體系,實施城市更新行動,建立健全城市更新政策和配套機制,建設宜居、綠色、韌性、智慧、人文城市和美麗宜居楚雄,以城市更新作為重要舉措促進全州高質量跨越式發展。
2021年起,以城市體檢報告為依據,以城市更新體系規劃為引領,開展縣城新型城鎮化補短板強弱項、城市病整治工作,大力提升縣城公共設施服務能力,到2022年底,楚雄州城市更新制度體系基本建立,工作機制基本完善。到2023年底,初步形成2個城市更新示範城市(縣城),形成一批特色化城市更新(片區)示範項目。到2025年底,楚雄州城市空間布局更加最佳化,用地布局更加集約節約,綜合功能更加完善,新舊城區建設更加協調,人居環境更加優美,彝族文化與地域風貌特色更加突出,智慧化水平和城市治理能力顯著提高,城市更新的投、融、建、管、營一體化發展成效更加顯著,基本建成特色鮮明、功能完善、環境優美、宜居宜業的特色城市,初步形成具有“中國彝鄉·滇中翡翠·紅火楚雄”特色、符合楚雄州實際的城市更新模式與發展路徑。
三、重點任務
(一)突出規劃引領。依據全州主體功能區、生產力空間布局、新型城鎮化空間和產業空間等總體布局,以及省委省政府現場辦公會提出的“楚雄要努力建設成為滇中崛起增長極、現代農業示範區、民族團結進步示範區”的三個發展定位要求,編制楚雄州新型城鎮化規劃、楚雄州城市更新體系規劃,進一步明確楚雄州及各縣市城市定位、城市山水保護總體格局、空間增長策略、城市空間結構,制定縣市城市更新正負面指引清單,綜合分析楚雄州城市發展現狀、資源稟賦、空間格局及“十四五”面臨的優勢和挑戰,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在加快新型城鎮化進程、構建現代化產業體系、發展全域旅遊和共創美好生活中找準城市定位,以提升城市競爭力和人口吸引力、推動優勢要素資源集聚為導向,合理確定各區域功能定位及產業重點,努力形成州域經濟一體化發展新格局,統籌推進城市更新。
(二)最佳化城市空間布局。堅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產,把水資源作為最大的剛性約束,統籌考慮城市與周邊山、水、林、田、湖、草等協調發展,最佳化全州城市布局,確保城市發展與資源環境承載力相適應。加快推進城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詳細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編制。充分融入滇中城市群發展要求,按照楚雄州“接軌昆明、雙核引領、聚群崛起、多點支撐、一體發展”城鎮空間格局,促進城市分工協作,繼續推進“特色、產業、生態、乾淨、智慧”的“美麗縣城”建設,合理布局城市居住生活區、綜合服務區、商業商務區、特色文化區、物流倉儲區、綠地休閒區、交通樞紐等功能區,城市開發強度原則上由中心區向外拓展逐漸降低,按照有關標準規定明確住宅用地容積率、建築密度、建築高度和綠地率。以完善交通體系為重點,最佳化城市空間布局,合理安排城市建設用地結構和開發強度,人均城市建設用地面積逐步控制在集約節約水平;城市居住用地占比控制在25%—40%,道路與交通設施用地占比控制在15%—25%。
(三)全面開展城市體檢。按照“生態宜居、健康舒適、安全韌性、交通便捷、風貌特色、整潔有序、多元包容、創新活力” 8個方面,開展城市既有建築、低效用地、市政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產業發展、生態環境等城市體檢和第三方評估,探索建立“一年一體檢、五年一評估”的城市體檢工作制度,及時反映城市發展成效,找出弱項短板,建立問題清單,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縣城強弱項補短板的城市更新實施方案,對容易產生的問題提出預防措施。依託城市更新(片區)土地、房屋、人口、規劃、歷史文化遺存等持續性調查及城市體檢現狀數據,建立健全系統化、常態化的城市調查普查體系,完善城市更新基礎信息資料庫,同步形成城市更新片區單元(城市格線)體檢數據信息,為城市更新片區單元績效評價提供基礎數據參照,並定期更新。優先將具有一定示範性、可操作性的城市更新片區項目納入州級儲備試點並組織實施。
(四)改造城鎮老舊區域。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0〕23號)、《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統籌推進城市更新的指導意見》(雲政發〔2020〕33號)等要求,堅持“規劃引領、產城融合、政府推動、市場運作、保護優先、改善民生、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則,統籌更新改造城鎮老舊小區、舊商業區、舊工業區、舊工商混合區、城中村(舊村)等,推動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提升人居環境和城鎮品質。
推進老舊小區改造。堅持“從實際出發、既盡力而為又量力而行”的原則,創新小區、社區治理模式,圍繞“基礎類、完善類、提升類”改造內容,科學編制城鎮老舊小區改造規劃和年度計畫,建立改造資金由政府與居民、社會力量合理共擔機制。對城市或縣城建成年代較早、失養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設施(道路、給排水、供電、供氣、供熱、綠化、照明、圍牆等)不完善、社區服務設施不健全、居住環境與風貌不佳、房屋功能不合理、居民改造意願強烈的老舊住宅小區(含單棟住宅樓)進行改造,優先支持片區改造,對有需求有條件的小區開展電梯安裝。積極推動建設安全健康、配套完善、服務健全、管理有序的完整居住社區。到2025年,全面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鎮老舊小區改造任務,同步對2005年底前建成的老舊小區進行適度改造。
推進老舊廠區改造。引導老舊廠區的企業向具備條件的產業園區(產業集聚區域)搬遷。利用老舊廠區騰退土地,支持社會力量參與老舊廠區改造,通過市場化方式發展現代服務業。依託老舊廠區產業基礎,積極發展設計諮詢、科技、電子商務、現代物流、節能環保等生產性服務業。鼓勵改造利用老廠房老設施,積極發展文化創意、工業旅遊、演藝、會展等產業,發展商貿、健康、家庭、養老服務等生活性服務業,改造發展為多功能、綜合性新型消費載體。積極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和先進制造業。合理開發利用工業遺產資源,建設科普基地、愛國主義教育基地等。根據老舊廠區發展定位和功能分區,適度進行商品房開發。
推進城中村(舊村)改造。主要指城中村和棚戶區。以縣市為單位,按照“前期先行、自下而上、按需申報”的原則,儲備全州城鎮棚戶區改造項目,加快項目前期工作。進一步完善政策機制,嚴格評估財政承受能力,統籌安排改造時序。將符合條件的城中村改造項目納入城鎮棚戶區改造計畫。支持楚雄市、祿豐市和具備條件的縣加快推進城中村存量改造,楚雄市和祿豐市在“十四五”期間制定城中村梯次更新改造計畫(目標),並力爭按目標完成更新或改造。
(五)實施城市生態修復。充分尊重自然山水格局,落實海綿城市、韌性城市建設理念,結合園林城市、森林城市、美麗縣城等創建工作,鞏固園林城市(縣城)建設成效,積極推進國家園林城市建設、申報。大力整治城市黑臭水體,全面實施控源截污,科學開展水體清淤;恢復自然岸線、灘涂和濱水植被群落,增強水體自淨能力。打造城市中軸線、天際線和濱水景觀線,採取拆遷建綠、擴地建綠、見縫插綠、立體綠化、濱水綠化或地形改造等方式,提升城市園林綠化品質,按照“出門見綠、300米—500米見園”要求,均衡布局各類綠地,大幅提升綜合公園、社區公園、專類公園、小遊園、口袋公園等公園綠地和廣場綠地的服務半徑覆蓋率,完善城鎮綠道網、道路兩側綠化布置,加大本地鄉土植物套用。加快城市周邊特別是面山生態修復和建設,通過綠環、綠楔、綠帶、綠廊、綠心將城市內外綠地有機串聯起來,推進城市內外的綠地連線貫通;將建築物緊鄰街道轉變為圍院緊鄰街道,打開城市道路兩側的城市公共空間,按照“後院前置、後綠前移”思路,實施拆牆透綠,將圍院的通透式綠化與道路綠地緊密銜接,共享綠色城市,建設城市綠化美化示範。到2025年,實施一批城市生態修復和功能完善工程,公園綠地服務半徑覆蓋率不低於90%,城市人均公園綠地面積不低於13平方米,居住區附屬綠地率不低於37%,商業中心綠地率不低於25%,構建“山環水抱、藍綠交織、城景相融、綠色生態”的城市生態系統。
(六)完善城市基礎設施。結合楚雄州重點建設工程及城鎮化補短板強弱項工作,提升城市基礎設施承載能力。
最佳化城市交通體系建設。構建快速路、主次幹路、支路和巷道的分級路網系統,打通“丁字路、斷頭路”,完善景觀路、步行街等體系,提高次幹路和支路的路網密度,暢通新老城區快速交通道路聯繫。加強城市破損道路維護管理和規範設定,補齊城市道路標識,提高道路通行能力。修復破損路面,提升城市道路面積率,鼓勵公交出行、綠色出行,完善非機動車、人行交通及過街設施等慢行系統配套。完善配建公共停車場和立體停車設施配套,補建新能源機動車停車位,強化城市停車智慧化管理。機動車停車位供給總量按機動車保有量1.5倍規劃布局,住宅類建築配建停車位不低於1.8個/100平方米建築面積,非住宅類建築配建停車位不低於1個/100平方米建築面積,以建築物配建停車場為主、公共停車場為輔,可根據規定利用人防等設施設定停車場。加大充電樁、換電站、加氣站和公交站點等設施補點布局。楚雄市中心城區15分鐘內可達高、快速路網,30分鐘內可達鄰近鐵路、公路樞紐。2025年,全州城市道路網密度不低於8.5公里/平方公里,道路面積率不低於16%,道路完好率不低於96%,公共停車場車位占城市機動車停車位供給總量不低於15%。
提升城市供排水體系建設。完善城市供水設施和供水管網的新建、改擴建,提升城市供水保障能力和公共飲水安全。因地制宜繼續推進海綿城市、地下綜合管廊等項目建設。深入推進城鎮污水處理提質增效行動,完善城市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提標改造,全面整治管網錯接混接和雨污不分等問題,積極配套建設中水回用設施。有序推進節水型城市建設。2025年,城鎮供水普及率達100%,城鎮污水收集率楚雄市不低於95%,其他縣市不低於93%,收集後處理率達100%。升級改造城市排水防澇系統。完善排水管網及排水防澇設施的維護和管理,改造提升城市河道排洪通道,科學設定排水孔,提高城市防汛排澇能力;加強重點區域監測預警,確保不出現嚴重的城市內澇,根除城市內澇問題。2025年,各縣市全部消除嚴重易澇積水路段,做到雨停後及時排乾積水,重點路段快速排乾積水。
構建多元供氣格局。落實“氣化雲南”戰略,加快推進燃氣下鄉,完善城鎮燃氣管網及配套設施建設。2025年底,城市燃氣普及率達90%。縣級市通管道氣,全州長輸管道總里程達到900公里。
完善城市環衛設施。開展楚雄州垃圾資源化利用及城鄉環衛設施一體化布局研究,鼓勵和引導州域內城鄉環衛設施共建共享,啟動州域內跨縣域垃圾處置、轉運設施覆蓋鄰近鄉鎮、村布點規劃及設施共建共享研究工作。繼續實施愛國衛生專項行動,鞏固愛國衛生專項行動成果,實現垃圾轉運和處理設施、公共廁所及公共洗手設施全達標、全覆蓋。2025年,楚雄市城市建成區城市公廁配建比每平方公里範圍不少於6座,其他縣市不少於5座,因地制宜建設一批帶母嬰室、環衛工人休息室或具備智慧化功能等高標準公共廁所。促進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全面推廣城市生活垃圾分類,推進垃圾綜合治理和循環利用,完善垃圾中轉站(轉運點)、垃圾收集點、智慧型垃圾箱、垃圾處理設施,積極謀劃資源循環利用與處理設施配套項目。2025年,縣級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達42%,其他縣不低於40%,收集後無害化處理率達到100%。
(七)完善公共服務設施配套。結合《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標準》《完整居住社區建設標準》《雲南省城市更新工作導則》《雲南省公共服務設施規劃標準》等要求及縣市實際,完善5分鐘、10分鐘和15分鐘居住區生活圈公共服務設施配置要求,配套教育(中國小、幼稚園等)、醫療衛生、文化、體育、公園綠地廣場(含綠道和健康步道等)、社會福利、社區養老和其他(智慧化設施、菜市場、便民超市、智慧型快遞櫃、其他特色化設施等)補短板強弱項設施和無障礙設施。新建住宅小區養老服務設施配套建設按每百戶不低於20平方米、已建成住宅小區按每百戶不低於15平方米的標準配置。建立“城市、社區、片區、鄰里、街坊”五級公共服務體系,鼓勵構建多種功能複合的社區綜合公共服務中心,構建多層次社區便捷生活圈,形成以街坊級設施為基礎,各級設施銜接配套及布局均衡的公共服務網路體系。
(八)強化城市風貌和歷史文化區域管控。展現楚雄彝族文化特色元素與環境、山水相融的整體特色風貌或格局,打造“世界恐龍之鄉、東方人類故鄉、中國彝族文化大觀園”三張名片,嚴格執行《城市設計管理辦法》《楚雄彝族自治州城鄉規劃建設管理條例》《楚雄彝族自治州城鄉特色風貌建設條例》《楚雄州城鄉建築色彩及材質管理技術導則》《楚雄州城鎮夜景照明規劃設計導則》,推進“美麗縣城”“美麗公路”“美麗河湖”建設,統籌城市更新實施方案、歷史文化與特色風貌專項規劃的管控區域及管控內容要求,全面加強歷史建築、歷史文化名鎮保護,著重實施城市建成區特色風貌更新改造工程及傳統風貌街區保護利用修繕工程。
加強城市建築色彩管控。根據《楚雄彝族自治州城鄉特色風貌建設條例》《楚雄州城鄉建築色彩及材質管理技術導則》,重點引導建築主調色和輔助色,合理搭配點綴色。主調色一般在紅(R)、黃(Y)、橙(YR)、灰(N)或白色等大類色彩中選取,並符合《楚雄州城鄉建築色彩及材質管理技術導則》管控要求。
加強城市夜景照明管控。根據《楚雄彝族自治州城鄉特色風貌建設條例》《楚雄州城鎮夜景照明規劃設計導則》,按照“體現彝族文化特色,展示特色氛圍,注重街道、建築、景觀和城鎮家具層次分明,營造舒適照明,推進夜景照明節能低碳綠色化、智慧化和創新性”的原則進行實施,並符合《楚雄州城鎮夜景照明規劃設計導則》管控要求。
加強城鎮戶外廣告管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戶外廣告登記管理規定》《楚雄彝族自治州城鄉規劃建設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對城市依附於建築的廣告、落地式廣告、空間廣告、其他廣告等實行分類管控,傳統區域戶外廣告體現穩重、大氣或和諧,城市新區戶外廣告體現創意、品味或活力。在對建築新建或改造時,應對戶外廣告物與建築物進行一體化設計及管控,其形狀、規格、色彩等在突出地方特色的同時,應與周邊環境相協調,符合城市容貌標準,不得妨礙公共安全、市容市貌和交通秩序,且符合專業規劃、技術規範和安全標準,與城市區域規劃功能相適應並規範設定;維護廣告宣傳正確導向,內容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加大非法小廣告和“城市牛皮癬”等視覺污染治理。
加強城市雕塑與小品管控。根據《城市雕塑建設管理辦法》《楚雄彝族自治州城鄉規劃建設管理條例》,對城市雕塑與小品的尺度、形態、材質、色彩、照明方式等作出規範引導,鼓勵體現地方特色。推進城鎮家具改造整治行動,鼓勵採用新材料、地方特色材料、綠色智慧型照明等方式改造路燈設施和標識廣告等,積極開展智慧燈桿建設。嚴格控制城鎮家具設計過度符號化,文化元素表達過分誇張、具象等低品位設計的做法。管控大型城市雕塑,落實《城市雕塑工程技術規程》等要求,嚴禁以傳承文化、旅遊、提升形象等名義盲目建設脫離實際的大型雕塑。
加強城市及周邊區域歷史文化保護。根據《楚雄彝族自治州城鄉特色風貌建設條例》,建立城市歷史文化保護與傳承體系,修復山水城傳統格局,保護具有歷史文化價值的街區、建築及其影響地段的傳統格局和風貌,推進歷史文化遺產活化利用,不拆除歷史建築、不拆真遺存、不建假古董。加強文物古蹟、歷史建築保護,挖掘民族特色建築符號和建造工藝。開展國家、省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申報項目儲備和勘察、研究工作,加大文物保護單位修繕。對文物古蹟、歷史建築、傳統民居等傳統建築和古路橋涵垣、古井塘樹藤等重要歷史環境要素進行普查建檔和掛牌保護。2025年,實現縣市歷史建築建檔工作全覆蓋,歷史建築得到掛牌保護與合理利用。
加強城市“十亂”現象整治。根據《楚雄彝族自治州城鄉規劃建設管理條例》,繼續對城市(縣城)建成區範圍內的亂停亂放、亂吐亂扔、亂貼亂畫、亂搭亂建、亂采亂占等現象開展專項整治,大力推進各類架空管線入廊入地。依法依規清理拆除“兩違”建築,整治亂搭亂建問題,利用城市邊角地、夾角地建設社區體育文化休閒公園,防止形成衛生死角。嚴格城市占道圍擋施工許可和管理,施工現場必須在醒目位置懸掛公示牌註明管理單位、施工單位、工程時限和投訴電話等信息,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圍擋施工必須最大限度縮小圍擋範圍、縮短施工時間,並為過往行人、車輛提供安全便捷通道。
(九)推進數位化發展。從數字經濟、數字政府、數字社會、數字城市“四條線”同步推進數位化,為經濟賦能、為發展提質、為治理增效,促進數位技術與政務服務深度融合,加快推進全面網路化、高度智慧型化、服務一體化的政務服務平台建設,提升“網際網路+政務”服務能力,完善州、縣市、鄉鎮(街道)、社區四級套用體系,推行市域治理現代化和社區格線化管理,力爭從源頭上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推進“城市大腦”“智慧城管” “智慧停車”“智慧社區”等項目建設,以數據驅動城市管理現代化。推進各縣市智慧城市運營管理平台和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建設,打造智慧城市的基礎操作平台。實施智慧型化市政基礎設施(電力、燃氣、交通、水務、地下管線、物流等)建設和改造,提高設施運行效率和安全性能。協同發展智慧城市與智慧型網聯汽車,打造智慧出行平台。加強公共服務與“一部手機”系列套用、各行業各領域重點服務套用的數據、業務對接,完善“智慧+”功能體系建設。2025年,實現楚雄州主城區5G信號全覆蓋,公共物業5G全開放。
(十)加強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推進地下空間統籌開發與高效利用,統籌考慮地下停車配套、人民防空工程、地下市政管線與綜合管廊、地下商業、地下通道等地下設施建設。完善人防工程建設,兼顧地下車庫(倉庫)、災時應急避難場所功能,結合地下管線建設和城市發展同步進行,主次幹路應預留綜合管廊和地下管線建設空間。加強楚雄州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強度謀劃、建設和管理,提升地下空間設計到管理的全過程智慧型化水平。2025年,楚雄市、祿豐市中心城區形成一批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示範工程,縣城地下空間開發利用更加高效合理。
(十一)激發城市活力。結合城市部分片區的土地價值與綜合生活品質不高、生活與服務業態不足(單一)、存量用地利用低效等問題,有效盤活城市空間資源,鼓勵市場、政府、業主等多方參與城市更新,建立共同開發與利益共享機制,推動城市發展新業態,推進傳統商圈商業提檔升級,實施農貿市場、老舊街巷改造,合理布局社區物流配送中心。積極引導商業、文化、休閒、康養等城市活力功能業態植入,積極建設一批主題特色片區、街區、公園等文化特色體驗展示區,積極引導特色店鋪、特色產品體驗、知名地方特色等業態植入。推進地標建築、重點商業街區、步行街巷、文化街區、臨街櫥窗等夜景打造,促進城市建設用地產業轉型升級,用地結構明顯最佳化,投資消費有效增長,促進產城融合發展。
(十二)提高城市精細化管理水平。推進各縣市數位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設,推行城市治理“一網統管”。構建權責明晰、服務為先、管理最佳化、執法規範和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體制,健全符合縣市實際的城市綜合管理和服務標準體系,加快完善市容市貌、市政設施、園林綠化、街面秩序、交通秩序、夜景照明、空間立面、環境保護等精細化管理機制,充分發揮街道、社區、小區等格線管理組織機制的作用,推動城市格線化管理全覆蓋。鞏固平安小區創建成果,開展綠色社區、美麗小區創建,2025年,全州100%以上已實施物業服務的住宅小區達到創建標準,新建住宅小區物業管理覆蓋率100%,老舊住宅區專業化物業服務水平有較大提升。鼓勵推行城市和社區(街道)城市更新總設計師駐點制度,藉助多方力量強化諮詢、設計、建設、管理和運營等方面的技術支撐,全面提升城市更新及城市建設管理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堅持黨建引領。把黨的建設貫穿統籌推進城市更新全過程、各方面,作為提升社區治理能力的有力抓手,將黨的政治優勢、組織優勢轉化為治理優勢。健全完善社區治理工作體系和機制,健全黨組織領導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社區治理體系,整合基層黨建、基層治理、數字城管、雪亮工程、便民服務等信息系統,深入推進黨建引領“一部手機治理通”,構建“黨建+格線+手機+治理”的社區治理平台,推行格線化管理服務,基層治理事項“網上看、指尖辦”,持續推進社區建設標準化、規範化、法治化和精細化,把統籌推進城市更新作為黨和政府聯繫民眾最緊密、服務民眾最直接、組織民眾最有效的途徑。
(二)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州級協調機制,成立楚雄州城市更新工作領導小組,加強政策協調、工作銜接和調研督導,統籌推進全州城市更新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州住房城鄉建設局。州人民政府對全州城市更新工作負總責,並建立楚雄州城市更新工作聯席會議、辦公會議等制度。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領導小組日常事務,指導縣市完成城市體檢和城市更新實施方案編制,並推進城市更新項目實施。州級有關部門要將城市更新各項要求落實到立項、審批、建設、管理等環節。各縣市人民政府負具體實施責任,縣市要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由各縣市主要領導親自抓,制定符合縣市實際的城市更新實施意見或辦法,強化各職能部門主體責任,在州級領導小組的指導下,形成一把手推進的工作責任制,建立縣市城市更新工作組織機構並形成長效機制,確保城市更新工作得到有效推進。
(三)強化政策配套。結合“放管服”要求,完善城市更新頂層設計體系,積極出台有利於加快推進全州城市更新及新型城鎮化發展的配套政策、措施,積極落實項目實施與用地保障、項目聯合審批、稅收獎補優惠、土地增值收益共享機制、城市更新片區統籌推進、招商引資、人才支撐、城市體檢、試點示範、建築容積率指標獎勵、補助資金等政策,對於增加指定類型公共服務設施、公共開放空間和自持物業用於國家支持的新技術新業態新產業的,給予合理獎勵。具體獎勵政策由自然資源規劃主管部門出台,在規劃條件中一併給予明確,或由屬地人民政府根據實際制定。及時總結各地城市更新實施經驗,同步反饋並完善相關措施,保障州級和縣市城市更新各項工作更加規範化、高效運行。縣市結合實際積極出台支撐城市更新工作推進的相關政策與配套措施。
(四)加大資金籌措。積極爭取中央、省級補助資金,統籌州級資金,專項用於城市更新項目。充分運用市場化運作模式,拓寬資金來源。發展改革、財政、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要加強與上級有關部門銜接,對符合專項債券發行條件的城市更新項目,積極爭取新增地方政府專項債券資金支持。對納入城市更新項目庫的項目,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減免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收費。完善非經營性項目(公益性)、準經營性項目和經營性項目資金爭取、籌措機制,或通過特許經營的模式引入社會資本和企業進行合作,創新投融建管營一體化建設運行模式。精簡城市更新項目審批事項和環節,聯批聯審構建快速審批流程,提高項目審批效率。加大城市更新項目用地保障,符合公共利益需要的,可按照程式調整用地性質和用途;符合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標準的,可執行有關用地激勵政策,依法依規以劃撥、招拍掛或協定出讓等方式予以保障。
(五)綜合運用城市設計方法。將城市設計貫穿國土空間詳細規劃和城市建設、管理全過程,按照城市設計導則、街區規劃設計導則和總體、詳細城市設計,最佳化城市更新項目的建築高度、體量、形態、視覺、立面材料及新舊建築(群)的空間組合關係,將國土空間規劃要求具體化和圖形化,並轉化為建設條件,確保城市更新項目自然融入城市總體空間格局、交通組織和景觀視廊。積極建立重點地區城市更新總設計師制度,加強對城市更新項目的協調把控。突出專家在規劃設計編制中的關鍵作用,探索建立專家遴選、方案比選、評審決策的工作程式,形成專家領銜、政府組織、多方參與、科學決策的設計工作機制。建立健全楚雄州規劃設計建設管理標準體系,為現代城市規劃建設管理提供可複製、可推廣的樣板。
(六)加強建築設計管理。貫徹 “適用、經濟、綠色、美觀”的新時期建築方針,讓每一幢建構築物成為雲南最美麗州市建設的“加分項”。加強城市更新項目特別是公共建築和高層建築設計管理,最佳化提升建築設計標準,強化設計責任追究,嚴把建築設計審批關。科學審驗和慎建城市地標性建築,杜絕貪大、媚洋、求怪等亂象。重要的城市更新項目,要公開徵集建築設計優秀方案,提高審查層級,建立審查部門、建設單位、設計單位和社會公眾等多方共同參與的溝通協調機制;未通過審查的,城市更新項目不得推進實施。
(七)加強監督指導。建立城市更新項目推進考核制度與實施評價機制,結合城市體檢,定期開展城市更新實施情況評估和更新項目的動態監測與管理運營評估。根據城市更新任務分工、進度要求,建立定期通報制度和年度考核制度,壓實各縣市及各部門責任,定期統計各縣市更新工作推進情況,督促各項更新目標與任務落實成效,並定期向州城市更新工作領導小組報告,由領導小組研究並加大監督評價成果運用。
(八)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路等新聞媒體,提高社會公眾對城市更新工作的認識,鼓勵社會公眾積極參與,充分聽取社會各界和有關專家的意見建議,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圍;建立完善各縣市城市更新意願徵詢制度和更新工作方案公示制度,認真聽取民眾訴求,營造有利於加快全州城市更新工作的良好社會環境。
附屬檔案:1.楚雄州城市更新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及職責
2.楚雄州城市更新主要任務指標
2021年9月15日
(此件公開發布)

解讀

2021年9月16日,楚雄州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了《楚雄州人民政府關於統籌推進城市更新的實施意見》(楚政發〔2021〕11號,以下簡稱《實施意見》)。現就《實施意見》有關情況解讀如下。
一、關於《實施意見》出台的背景
隨著城市建設發展和新型城鎮化推進,楚雄州的城市集聚效應不斷顯現,但也面臨著城市功能老化、基礎設施與公共服務配套短缺、區域風貌特色不足、人居環境與公共空間品質不高、智慧化程度較低、城市精細化發展程度不夠等問題,為充分落實中央城市工作會議精神、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提出實施城市更新行動要求、雲南省2020年政府工作報告和全省2020年住房城鄉建設工作會議中提出統籌推進城市更新、《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統籌推進城市更新的指導意見》(雲政發〔2020〕33號)等相關要求,進一步推進楚雄州城市更新工作,破解城市發展瓶頸、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彰顯彝鄉文化特色、建設“中國彝鄉·滇中翡翠·紅火楚雄”,結合楚雄州實際,制定了《楚雄州人民政府關於統籌推進城市更新的實施意見》。
二、關於《實施意見》基本原則
——堅持規劃引領、產城融合。
——堅持政府推動、市場運作。
——堅持以人為本、改善民生。
——堅持保護優先、歷史傳承。
——堅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
三、關於《實施意見》目標任務
2021年起,以城市體檢報告為依據,以城市更新體系規劃為引領,開展縣城新型城鎮化補短板強弱項、城市病整治工作,大力提升縣城公共設施服務能力,到2022年底,楚雄州城市更新制度體系基本建立,工作機制基本完善。到2023年底,初步形成2個城市更新示範城市(縣城),形成一批特色化城市更新(片區)示範項目。到2025年底,楚雄州城市空間布局更加最佳化,用地布局更加集約節約,綜合功能更加完善,新舊城區建設更加協調,人居環境更加優美,彝族文化與地域風貌特色更加突出,智慧化水平和城市治理能力顯著提高,城市更新的投、融、建、管、營一體化發展成效更加顯著,基本建成特色鮮明、功能完善、環境優美、宜居宜業的特色城市,初步形成具有“中國彝鄉·滇中翡翠·紅火楚雄”特色、符合楚雄州實際的城市更新模式與發展路徑。
四、關於《實施意見》重點工作
明確提出了突出規劃引領、最佳化城市空間布局、全面開展城市體檢、改造城鎮老舊區域(老舊小區、老舊廠區、城中村)、實施城市生態修復、完善城市基礎設施、完善公共服務設施配套、強化城市風貌和歷史文化區域管控(對建築色彩、夜景照明、戶外廣告、城市雕塑管控,歷史文化保護、城市“十亂”現象整治等6項內容進行了明確)、推進數位化發展、加強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激發城市活力、提高城市精細化管理水平等12項重點任務。
五、關於《實施意見》保障措施
建立州級協調機制,按雲南省統籌推進城市更新工作實施意見及雲南省城市更新工作導則要求,成立楚雄州城市更新工作領導小組,由州人民政府有關領導任組長及常務副組長,州級各相關部門為成員,加強對城市更新工作的組織領導。同時,提出從堅持黨建引領、強化政策配套、加大資金籌措力度、運用城市設計方法、加強建築設計管理、加強監督指導、加大宣傳力度等其餘7條保障措施,統籌推進全州城市更新工作。
六、關於《實施意見》指標說明
1.指標分類:省政府城市更新實施意見共有相關指標24項;楚雄州以省24項指標為基礎,增加為35項指標,按指標性質分為引導性指標及任務性指標2大類,省實施意見24個指標做為任務性指標,我州新增的其餘指標為引導性指標,同時又按類屬將指標劃分示範效應、集約節約、設施配套、城市安全、舒適宜居、風貌特色6類35個,具體為:
(1)示範效應指標5個:城市更新示範城市(縣城)數量、全州特色化城市更新示範項目、國家園林城市數量、美麗縣城數量、縣(市)智慧城市運營中心總數;
(2)集約節約指標4個:城市建設用地面積、城市居住用地占比、工業用地占比、道路與交通設施用地占比;
(3)設施配套指標18個:步行、公共運輸、腳踏車交通承擔比例;城市道路路網密度;道路完好率;道路面積率;住宅配建停車位;非住宅配建停車位;公共停車場占比;城市公廁配建比;城鎮供水普及率;城鎮污水收集率;城鎮生活污水處理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天然氣長輸管道總里程;燃氣普及率;社區醫療衛生設施、社區中國小、社區體育設施步行15分鐘覆蓋率;新建住宅小區養老服務設施配建比;已建成住宅小區養老服務設施配建比等;
(4)城市安全指標2個:人均應急避難場所面積、消防救援5分鐘可達覆蓋率;
(5)舒適宜居指標5個:規劃城區綠地率、城市建成區人均公園綠地面積、公園綠地服務半徑覆蓋率;
(6)風貌特色指標1個:特色主題街區或主題片區數量。
2.指標增加除省實施意見的24個任務性指標外,增加了城市更新示範城市(縣城)數量(對應指標序號1)、特色化城市更新示範項目(對應指標序號2)、國家園林城市數量(對應指標序號3)、美麗縣城數量(對應指標序號4)、縣(市)智慧城市運營中心總數(對應指標序號5)、城鎮供水普及率(對應指標序號18)、燃氣普及率(對應指標序號24)、社區醫療衛生設施、社區中國小、社區體育設施步行15分鐘覆蓋率(對應指標序號25)、人均應急避難場所面積(對應指標序號28)、消防救援5分鐘可達覆蓋率(對應指標序號29)、全州特色主題街區或主題片區數量(對應指標序號35)等11個指標為引導性指標,主要考慮對接國家兩新一重戰略及國家住建部、教育部、工信部等13部門聯合發布的《完整居住社區建設標準(試行)》相關指標要求,結合楚雄州創建雲南省最美州市以及特色風貌打造專項行動等要求,落實“特色、產業、生態、乾淨、智慧”美麗縣城創建要求進行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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